尊重宪法 从重视宪法文本开始
发布日期:2012-11-1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韩大元

  为纪念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编译了《世界各国宪法》,完整呈现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宪法文本原貌。本报记者专访该书主编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深入了解了该套书编纂背后的故事。

  ■是统一体例还是保存各国宪法文本体例原貌

  记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编译、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各国宪法》即将面世,您作为本书主编之一,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套书的筹备背景和编译过程?

  韩大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广泛了解世界各国的法治概况,而缺乏各国宪法的文本,对各国法治的了解就会存在局限。两年前,大家意识到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世界各国宪法大全,已经面世的一些宪法汇编有的收录不够全面,有的资料较为陈旧,不能满足学习、研究宪法的需要。在高检院组织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检察出版社共同决定,将囊括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的各国宪法汇编翻译成中文本,结集出版。再者,今年是八二宪法实施30周年,《世界各国宪法》的出版是对八二宪法30周年最好的纪念和献礼。

  本书的编译过程历时两年多,由150余人组成的团队共同完成。《世界各国宪法》要完整翻译呈现联合国193个成员国的宪法文本,涉及数十国外语。其编译最大的困难在于,要找到一批既懂外语又懂法律的学者,共同参与宪法文本翻译。译者队伍的选择,成为本书编译初期的重头戏。

  本书篇章结构的确定,也经历了多番考量。每个国家的宪法文本体例都不相同,是统一体例还是保存各国宪法文本体例原貌?最终我们选择了后者。因为各国宪法是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载体和集中体现,出于尊重不同国家宪法文化多样性的考虑,最终决定以原貌保留各国宪法的体例,不单纯追求形式的统一性。本书为四卷本,按照地域分为“亚洲卷”、“欧洲卷”、“非洲卷”、“美洲大洋洲卷”4卷。书中国家的排序,则参照了《世界知识年鉴》的排序。

  记者:编译过程顺利么?让您感触最深的事情是什么?

  韩大元:整个编译过程是非常辛苦的。为本书做出最大贡献的应属参与编译工作的专家学者。编译团队由工作人员、翻译人员、审校人员共同组成,其中有二十几岁的法学博士生,也有六十几岁的老教授,有刚从国外回来的海归学者,也有一直在国内从事教学研究的老师。不同学术背景、不同年龄段的专家学者,为了完成共同的学术使命,不计回报地倾情付出。两年编译过程中,没有一位专家学者因故退出,大家付出了太多的心血,最终才有这部《世界各国宪法》鸿篇巨制的面世。

  编译过程中让我深有感触的是,因为对有的国家宪法条款的翻译理解不同,团队里的学者经常一起讨论。有时为了搞清楚一个词汇,要依靠个人的关系,请外国的教授协助进行解释,例如翻译芬兰宪法、巴西宪法时,都请教过外国学界同仁。编译团队全体工作人员为本书付出的努力,值得人们尊敬。所有专家学者的努力,都是为了给读者呈现尽可能真实、准确的各国宪法文本,展现世界各国宪法文本的整体形象。

  ■哪个国家的宪法最有特色

  记者:在编译各国宪法的过程中,您认为哪个国家的宪法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哪个国家的宪法最有特色呢?

  韩大元:每个国家的宪法都是其历史和文化的集中体现,体现的都是其国家的价值观与社会共识,因此每一部宪法都是别具特色的。我印象比较深刻应该是印度宪法。印度宪法是世界上篇幅最长的宪法之一,达十五六万字的内容。印度宪法体现了印度的宗教、文化,很具体的事情也规定在宪法中,例如宰羊、宰牛等,表现了宪法对日常生活和动物权利的关注。

  从学术角度看,德国宪法的引用率较高,因为德国有宪法法院,其判例经常引用德国宪法中的“人的尊严”的条款。在德国,宪法引导、影响着一个国家的价值观。经常可以看到宪法的序言或者一些条款写在百货大楼的墙上,宪法已经融入了公民生活。有特色的宪法还有很多,例如巴西宪法规定得非常详细,法国宪法的历史底蕴浓厚。美国宪法条文字数不多,却广泛影响着世界各国宪法发展。美国通过概括性的宪法文本建立了稳定、开放的国家宪政体制。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的大法官随身携带宪法文本,可见他们对宪法的重视程度。

  记者:历史上有很多有名的宪法文本,如《权利法案》、《人权宣言》等,是否也收入本书?如果将来有的国家宪法作了修改,本书是否会另出增补本予以收录?

  韩大元:《世界各国宪法》第一次准确统计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对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性文件一般都予以收录。例如本书对英国的宪法性文件《大宪章》、《王位继承法》、《权利法案》等都予以收录。其实成文和不成文宪法是相对而言的,世界上不成文宪法国家很少,不成文宪法国家也有成文的宪法文件,成文宪法国家也存在着不成文的文件,而且不成文宪法国家也有出台宪法典的趋势。

  此外,本书对于不是各国现行宪法,但是在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著名宪法典也进行了收录,例如德国的《魏玛宪法》等。特定国家特定地区有代表性的宪法也进行收录,如前苏联的宪法等。21世纪世界各国政局变化较大,本书原来以2011年11月底作为收录截止日期,后来延长到2012年6月底。叙利亚的宪法是本书最新收录的宪法。

  本书出版后,我们也考虑不定期出单行增订本,对变更后的世界各国宪法予以收录。从世界范围看,将联合国193个成员国的宪法汇编翻译成本国语言的世界宪法大全类书籍极其罕见。一位牛津大学的宪法学教授得知本书项目时十分震惊,认为这在欧洲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本书的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各国宪法的修改频率和内容如何

  记者:从各国宪法变化来看,宪法的修改频率和内容变动大吗?

  韩大元:修宪的频率,各国有很大差异。宪法条文规定越具体的国家,修宪的频率就越高。例如印度现行宪法修改了70多次。反之,条文规定概括式的宪法,可通过宪法修正案和宪法解释的方式来保持与社会生活的协调,保持宪法稳定性,修宪频率就低,例如美国宪法。还有些国家宪法原有条文不变,只做新的宪法解释,力求在开放性体系内吸纳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对照而言,我国宪法修改的频率并不算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修宪频率高低和宪法稳定性之间并不存在正比例关系,而与各国宪法运行机制有关。我们知道稳定性是宪法特点之一,只有宪法稳定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制度的权威性等才能得到尊重和保护。因此,需要把修宪与宪法解释结合起来,采取灵活的宪法运行机制。

  记者:《世界各国宪法》的翻译对我国宪法学的研究发展有何影响?对我国宪法的实施有何意义?

  韩大元:从宪法文本到宪法实施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也是八二宪法实施30周年之际我们必须要思考的问题。编译《世界各国宪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本书全面展示了世界各国宪法文化的多样性。通过宪法文本,促进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相互了解,尊重不同的法律文明。将宪法置于特定文化语境下理解,对宪法文本的认识就有了新的提高,宪法文本不仅是文字表述,更是一种价值传递。宪法文本是一种纽带,本国人看到它能够激发民族自豪感,其他国家的人通过它可以理解该国的法律、历史和文化,因此本书也是一个很好的文化交流平台;其次,有利于宪法学人寻求学术共识,即宪法文本是宪法研究的出发点,宪法理论研究必须要从了解宪法文本开始;最后,本书启示我们要尊重宪法文本。宪法文本体现了社会共同体的核心价值,社会的共识体现在宪法文本之中,只有了解、尊重、信任宪法文本,才能维护和尊重社会共识,以此形成每个人有关社会共识的最低限度的规则。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