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进校长访谈: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制度
发布日期:2010-05-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对于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要坚决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而对因过失造成的一些学术不规范,主要在于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让其走向规范。

  “板凳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这才是做学问应有的境界。

身为一校之长,黄进教授事务繁忙,但他在近日欣然接受了本报记者有关“学风建设”的专访。

   黄进指出,要区别对待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他表示,现有的学术评价制度过分强调数量、形式,而忽视质量和作品本身的水平。要认真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制度,就可能引导学人潜心做学问。

  记者: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现象屡禁不止,您认为根源在哪里?

  黄进:总的来说,可以从社会、学术管理和学者个人三个层面来看待这个问题。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这样一个时期,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地进行新的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和对于事物的判断、评价标准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大浪淘沙,沉渣泛起。这种情况下,社会上的浮躁风气或多或少地会对学术界产生影响。同时,学术界本身也步入打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变革时期。比如,过分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就是新建立起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不好的学风,如只看数量、忽视质量等。从学者个人层面来讲,学界确有极少数学者在为学、为师、为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学风不正,急功近利,弄虚作假。

  我认为,学风不正不能一概而论,要分三个层面来讲:第一层面是学术失范,涉及治学的规范问题;第二层面是学术不端,包括抄袭、剽窃等;第三层面则是最为严重的学术腐败,如权学交易、利学交易等。三个层面的严重程度逐级递增,处理起来也要区别对待。对于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要坚决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而对因过失造成的一些学术不规范,主要在于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让其走向规范。

  记者:杜绝学风不正的现象,应该从哪些方面努力?是应该更多地用道德的力量去约束,还是应该先从制度建设入手?

  黄进:从道德方面来讲,在由学者组成的学术共同体内有着公认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底线,比如严谨的学风,求精、求真、务实的态度,不弄虚作假,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等。作为学者,在道德上自律,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很重要的。以上这些都是作为一名学者要遵循的最基本的学术品德。道德主要是靠个人自律和社会舆论来保障的,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光靠道德的约束是不够的,还要靠制度和监督。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制度好,坏人不敢做坏事;制度不好,好人也可能会变坏。建立好的学术评价制度很重要,学术不端现象的出现也和学术评价制度脱不了关系,现有的学术评价制度过分强调数量、形式,而忽视质量和作品本身的水平。我们要认真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制度,就可能引导学人潜心做学问,十年磨一剑。有句话说得好,“板凳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这才是做学问应有的境界。

  此外,还要加强监督。发生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现象以后,各方面应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包括来自舆论、社会、媒体的监督,来自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共同体的监督,等等。

  记者: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学风问题,学界争论颇多,您怎么看?

  黄进:谈到20世纪80年代,有一点必须要注意,那时候学人对学术规范的了解十分不够。这些年来,学界在学术规范方面实际上是进步很大的,不能忽略这个事实。

  算起来,“文革”后的中国学术史也只有30多年。改革开放之前,国内学术一直比较封闭,对国际上学术共同体的一些规范和共识还不太清楚,中国的学术规范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逐渐规范的演变过程。在早期,对于学术规范,大家都不太了解、不太熟悉,比如,过去很多学术期刊为了节约版面,在刊发论文时常常将作者的注释全部删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很多学者都经历过。我想说的是,在学术规范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及以前的几代学人是有“原错”的。我记得,在我读研究生的时代,很多人写文章是以没有注释为荣的,有的学者写文章只有为数很少的注释,但常常被杂志编辑删得一干二净。我们都有一个从懵懂到懂得、从不知到知道、从不太遵守到逐渐遵守学术规范的过程,这个世界上没有生而知之者。但时至今日,在学术共同体日益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学风建设,坚决反对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今天,我们就不能再推诿自己懵懂、无知,甚至所谓“过失违反”了。对于历史遗留的学术失范现象,要作相应的处理,但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要历史地看,要给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主张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更多地着眼于将来如何规范和发展。

  记者:作为高校管理者,您认为学校在端正学风方面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

  黄进:总体来说,在学风方面,在学术规范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做到以正面引导、正面教育、自律、预防为主。我们对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要“零容忍”,而且要实行“严格责任”,无论故意或过失,都要严肃处理。当然,我们的方针是“教育为主,惩处为辅;预防为主,惩防并举”,严肃处理的目的也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学界树立一个风清气正的好学风。大学在端正学风方面发挥的作用,具体可以从三方面来讲。

  首先是宣传教育。大学作为教育机构,有义务也有责任通过教学向学生传授做学问的方法,让学生懂得如何进行学术研究、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等等。坦率地说,在学风建设方面,也有一个对教职员工的培训教育问题,因为有人不太懂,有人懂得不多,有人懂得而不知道遵循。通过反复的宣传教育,在整个校园营造一个学风端正、敬畏学术、尊重知识、尊重学者、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这很重要。

  其次是建章立制。也就是说,大学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术共同体行为准则的学术规范,并将其制度化。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制度,比如说,要强化学术评价的质量意识,以质量为导向和核心;要科学地把握评价的质量标准,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要推进代表作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评价听证与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反馈制度、申诉制度等;要完善以同行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同行专家在学术评价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发挥“小同行”的重要作用。建章立制后关键在于执行。学校应将学风建设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将学风、教风与考核、奖惩、职称评聘有机地结合起来,敦促和激励大家遵守学术规范,在整个学校形成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氛围。

  最后是严肃查处。高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高校学风出现问题,高校应该是处理的主体。一旦出现了学术不端、学术腐败事件,高校一定要认真对待,弄清事实,分清责任,严肃处理。高校开展这项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针。在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要正确把握学术不端行为与正当学术争论的界限,正确把握应受到惩处的学术不端行为与其他学术失范行为的界限。

  记者:为促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20065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您作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能否介绍一下委员会成立后的相关工作。

  黄进:学风建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有关学风建设的精神,拟订高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基本准则与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结合高校学风建设的实际与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高校学风建设;针对高校学术失范、学术不端行为,选择典型事例,通过组织调研、专家鉴定、召开听证会等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它不受理具体事件,具体事件一般是由学校来处理。

  去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这个通知就是在学风建设委员会大量调研后形成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宁受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编写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手册》。学风建设委员会还就高校学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一些专题调研,写出了一些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同时,学风建设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了秘书处,对有关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的申诉举报函件作了适当的处理。

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工作组:吕莎、吴婷、伊然、褚国飞

作者:本报记者 吕莎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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