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建院长访谈:我的学院我的梦
发布日期:2010-05-2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4月26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前再一次冠盖如云。

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祝铭山来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原副部长肖建章来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等嘉宾也先后赶来。

这一天,中国法学教育与律师业发展的新生事物、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正式成立。

司法部门的高官、法学界的达人、律师界的大腕,以及海外律师学院的代表,齐聚一堂,见证了这一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盛事,并向一个人道贺。

这个人就是徐建,新成立的律师学院的首任掌门人。

“每个老律师都有一个关于律师学院的梦,希望大家把梦想和蓝图说出来,凑到一起变成一个最完整最绚丽的梦想。”成立大会落幕后,在随后举行的首届律师高端论坛———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30周年研讨会上,再次被聚焦的徐建言辞中有感慨,更多的是期许。

年少傲骨

徐建有27年的律师执业史,但他的律师梦却远在执业前就埋下了种子。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动荡和混乱。

有一天,曾经在天安门接受过毛泽东接见的徐建被摘掉了红袖标,剥夺了红卫兵的资格。因为他的母亲,一位中学物理老师被打成了反动学术权威。他的父亲也被关进了“牛棚”。

只有十几岁的徐建,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巨大的落差。甚至在偷偷参军前,连父亲的面也见不到。原本对“文革”、对斗私批修充满激情的徐建,在痛苦和激愤之中,朦朦胧胧地产生了对规则的重新思索,对秩序的再认识。童年时了解的那些敢于为民请命、追求公平正义的大律师施洋、史良的形象,第一次与现实的情感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梦想的化身。

每个人都有梦想,梦想的种子会在一些时候休眠,也会在某个时候发芽。1978年,动乱结束,高考恢复。“战争年代就是要当将军,经济建设年代就是要读书,日后投身经济建设。”——抱着这一态度,徐建放弃了在部队提干的机会,毅然复员参加高考。可是在报考专业时,却与极力支持自己读大学的母亲发生冲突。母亲希望徐建报考物理系,徐建偷偷选择了人民大学法律系,他认为中国必会走向法治时代。

走进人大法律系,徐建也走进了一个思想解放的狂飙时代。在那样一个时代,在人文荟萃的人大校园,徐建与同学们一起,对社会的积弊,历史的错误,国家的未来,激扬文字,挥斥方遒。那时,时任系学生会主席的徐建在《共产党员》杂志上看到了人大校友张志新与“四人帮”斗争,最终被割喉管英勇牺牲的事迹,便把全系同学召集起来学习这篇文章,同学们有的义愤填膺,有的泣不成声。会后,他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题为《鲜血的启示》的文章,还以此为题在全校演讲会上作了《论言论自由》的演讲。”

对于四年的求学生活,徐建是心存感激的。除了专业知识,更宝贵的是他还学到了不惧威权、独立思考的精神武器。徐建回忆,在学习刑法分则第一章反革命罪时,他提出“反革命是政治术语,不是犯罪客体。在1949年前,共产党没有政权,只能用反革命罪来对付反对者,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就应该将国家政权列为最重要的刑法客体加以保护”,认为应该把反革命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在当时,这可是胆大包天的举动。在课堂上说说就够胆大的了,徐建还把自己的思索整理成文,发给杂志社。19822月,《探索与争鸣》发表了徐建的《反革命罪名科学吗?》一文。这下惹了麻烦。当时一位高官批示:我们与反革命斗争了几十年,人民大学居然有学生要取消反革命,该当何罪?彻查!幸亏高铭暄、王作富等教授据理力争,认为是学术问题,不是政治问题,徐建又拿出了当年在部队参加核试验进爆区的立功勋章,此事才算平息。不过,这次风波并没有磨灭徐建骨子里那种敢于创新、勇于挑战、善于思考的品质。

回顾之后徐建走过的近三十年的人生里程,我们会发现,这种品质屡屡在关键时刻左右着徐建的人生选择,并伴随着他的律师梦生根发芽,把少年时代的一粒梦想的种子变成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同样,创办律师学院是一项具有开创性、挑战性的事业,没有这种品质,徐建不可能接过这负担子;没有这种品质,也做不好这项事业。

筚路蓝缕

事业是向前的,担纲律师学院院长,徐建要面对的是未来的挑战和探索,但他可以向过去的人生汲取营养和动力。

1983年,徐建走出了圆梦律师的关键一步。

这一年,深圳特区急需各类高素质的人才,在中组部的安排下,深圳到北京向中央各部委办招贤纳士,其中一类就是涉外律师。

听到这个消息,徐建毅然离开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条法处。在临行前,38名大学同学集体在人民大学为他饯行,大家都清楚徐建放弃的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条法处工作的大好前程和珍贵的北京户口。有同学开玩笑说,“徐建是闯美国西部的牛仔,苦了就你一个,好了大家都去。”徐建只是笑笑,他有自己的想法:他坚信深圳的改革开放一定会引领中国走向成功。中国也需要这样的成功。后来,十多位同学随他来深圳做了律师。

涉外就需要和国际接轨,与来自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同行打交道。可是,徐建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却远远不能满足这种需要。当时的大学法律课程里,甚至没有律师这个名词,更不用说涉外律师了。简单说,涉外律师怎么做,在徐建这里完全是个空白。这个空白不仅是徐建的,更是当时的中国的。但是这个空白的压力,却要徐建他们来承担。

徐建到深圳的第一件事,就是按母校佟柔老师的嘱付,托人去香港买了一本《六法全书》,又按老师“有法依法,无法依惯例,无惯例依法理”的教诲,徐建开始了自己跌跌撞撞的律师之路。

徐建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孚石油与深圳石油公司的一起仲裁案。那是刚到深圳出的一次庭。那天,他与美国老板顶着细雨,踩着黄泥,来到位于蛟湖村的一座农民房,门口木牌上写的“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字样让美孚老板目瞪口呆。

他郁闷地问:“这个仲裁委员会是真的吗?有法律效力吗?”徐建作了肯定的回答。

进了仲裁庭的门,迎面是一张八仙桌,三位仲裁员就这样开了庭。“那时候也没什么程序,也不讲究庭审调查适用法律。仲裁过程一会儿像吵架,一会儿又像在聊天,最后案件调解解决了。现在看起来很可笑,但当时就是这样处理案件。”徐建回忆。

不久,东湖宾馆外方投资者破产,香港清盘官来到深圳,要求接管清盘。这让政府非常为难。如果不承认清盘官身份,外资将不敢再来深圳投资。如果承认,又将国家主权置于何地?难题甩给了徐建。他凭着“有法依法,无法依惯例,无惯例依法理”十五字箴言,向政府提出了自己的法律意见:清盘官首先要向深圳政府提出申请。清盘的范围仅限于股权转让,而不能使合资公司破产。这份意见得到了深圳政府的认可,并成为深圳最早公司并购的典范,成为《深圳涉外公司条例》的创法案例。

除了自己摸索,徐建还凭借着经常和香港律师合作的机会,向他们学习。一次,他和香港律师廖耀珠合作起草新都酒店的贷款合同。中外双方签字时,廖律师提出做律师见证。徐建说:“大陆只有公证,没有见证。”廖律师回答:“你做了不就有了吗?”双方律师为当事人做了见证,由此开创了大陆律师做见证的先河。

1984年,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徐建,又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措,和几位同学成立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律师所,不吃皇粮,自负盈亏,徐建也成为深圳第一个下海的律师所主任。这在当时,没有过人的胆识和勇气,没有对自身能力的高度自信是迈不出这一步的。徐建少年时的律师梦实现了,但是并未止步,而是继续向前延伸。

中流砥柱

“我们这一代律师肩负着一个重要的使命,就是把自己积累的经验,把自己的成功不断地复制,带领更多的新人走向成功,他们太需要关爱太需要传承了。”426,在律师学院成立典礼上,徐建自呈心怀。

可以说,这种使命感,是他的律师梦不断延伸的精神纽带。

徐建一直是个大胆创新的人,而当时的深圳无疑是最开放也是最宽容的地方。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发展的需要,律师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律师的执业技能需要提高,律师的定位和服务理念更需要转变。处于执业一线的徐建,对这种迫切性的感受是最深的。

1985年,深圳市政府破例提拔徐建任司法局副局长,他却不愿担任。后来有位领导劝他说,“你不是想搞改革吗,权力是改革的前提。”于是徐建走马上任,成为深圳最年轻的局级干部。徐建上任后即向市政府提出了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中外合资律师事务所的建议,得到市政府的支持。在他的努力下,1987年,深圳市段武刘律师事务所拉开了合伙所的序幕,1988年,深圳李全禄律师事务所也填补了大陆个人所的空白。

在司法局副局长任上,徐建有力推动了律师培训工作。全国各地都纷纷来向深圳学习。司法部也要求每个省都向深圳派出律师学习涉外律师业务。徐建还为司法部在深圳征了块地办学,就是今天位于华侨城的港澳台法律培训中心。

可是,就在全国把目光转向深圳时,徐建却把目光投向了香港。他提议在香港成立深圳法律公司,得到市政府的批准,后来决定由司法部统一办。1989年,受司法部的委派,徐建调任驻香港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香港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香港注册的第一批中国律师。这一去就是12年。

徐建在香港12年的历练,不但凭借出色的工作为自己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而且先后担任过全国律协会长任继圣和高宗泽的副职,结识了李嘉诚、梁爱诗等社会贤达。从其后推进律师培训这个角度来说,更重要的是拓展了眼界。没有这12年在香港,15年在国内执业的重大反差,也许就不会有他日后在深圳律协中的作为,也不会有他出任律师院长后提出的种种现代化培训理念和国际视野。

2002年,徐建辞去司法部副厅级职务,放弃32年工龄应享有的退休金,回到了深圳,开办了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2003年,徐建以高票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最终成为中国律师业第一位民选、竞选、直选产生的会长。在徐建的倡导与主持下,深圳市律协在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的探索,营造了空前的民主氛围。2004年,60名律师因律协购买办公楼联名要求罢免徐建会长职务事件的出现,可以说是这种民主氛围带来的“意外”,但从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深圳律师参与行业自治的政治热情的释放。因此,徐建在痛定思痛后,决心修改完善律协章程,建立一个让坏人进不来,好人变不坏的制度。后来,他买的楼增值二千多万。在离任的的律师代表大会上,他的工作报告得到全票通过,只有两票弃权。大会还建议给他颁发政府奖。有了律协这个平台,徐建关爱年轻律师的情怀得以更充分的释放。可是做得越多,发现的问题也越多。“我在深圳律协当会长时候,给400名新律师进行培训,一位新律师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你这样的大律师?我回答,找一个像我这样的师傅。会后有几十位新律师来拜师,其中一位女孩子连续来我所一个月,我被感动收留了她。但这样师傅带徒弟的作法太原始,效率也低,只有整合全国资深律师资源,建立律师学院,才能批量生产好律师。”

这时,建立全国性的律师学院的想法开始在徐建心中萌芽。

更上层楼

很多时候,梦想的实现,离不开机遇。徐建出任人大律师学院院长,是他不断追求梦想的结果,也是历史的因缘际会。

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中国律师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从最初国家批准的212名律师,发展到今天的17万从业律师,律师已经成为中国民主法治事业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中国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也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究其原因,除我国律师建设起步较晚,律师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之外,律师的教育培训严重滞后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徐建说,外国的律师培训是前置的,中国却是后置的,经过律考出来的不是律师,因为出考题的也不是律师。他一直很羡慕医学院的学生——他们可以在成为医生之前得到很严格、很专业的培训。

徐建发现,在中国有警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法官学院,但是唯独没有律师学院。英国有4家百年老字号的律师学院,美国有183家可以直接培养律师的法学院。

“关爱年轻律师,传承执业经验最好的形式就是办一个律师学院。”在徐建的呼吁下,这个观念被很多资深的老律师认同。

有一次,徐建欣喜地得知,自己30年的老朋友、全国律协会长于宁两次在“两会”期间提出建议,呼吁成立国家律师学院。但是由于经费和管理体制等原因,这个建议一直没有进入操作层面。

徐建还在不懈地努力着。2007年,见到时任人大法学院院长的王利明时,他建议由人大法学院创建律师学院。2008年,徐建参加人大校董会时,又提出这个建议,并得到纪宝成校长和韩大元院长的大力支持。

2009年的一天,徐建接到老同学从北京打来的电话。“老徐,全班同学议了,认为办律师学院是件好事,大家做了决议,让你来搞这个律师学院。”

原来,老同学们都知道徐建在四处呼吁创建律师学院。于是在聚会时决定与其捐款不如为母校捐个律师学院。“老徐,你最有改革精神,这事非你莫属。”在电话中,老班长力劝徐建出面来筹建这个律师学院。

徐建被激动了,他接过这个决定,向学校提交了筹建律师学院的设想。很快,学校通过了,资金也到位了,仅人大78级的同学就捐赠了500万元作为律师学院的启动资金。香港的杨旺坚先生承诺捐赠1500万。更令徐建感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大胆破例,让他这位仅有本科学历的编外人仕担任首任院长。

国内第一所律师学院终于破茧了。

天地立心

律师学院成立几天来,徐建十分忙碌。

正如他说的,自己感激于领导的信任,也感受到极大的压力。虽然人大律师学院与法学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实行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就意味着,徐建有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也意味着,律师学院这艘船的运转和航向更多的要由他来决定。

与其他学院不同,在徐建的构架里,律师学院的主力师资,不是教授,而是律师。学院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不囿于知名律师和内部推荐。“只要在一个业务点上极为扎实,比如对如何写法律意见书钻研精透,可以向我们递交讲课提纲和录像,经过实际授课和专家委员会审核就能成为我们的教师。”

几天来,徐建也接到很多咨询学院招生情况的电话。按照他的设想,学院将根据报名律师的执业年限和专攻方向,分设初级入门班、专业提高班和高级研修班。

初级入门班是针对尚在实习期的律师的,通过三个月或一学期的培训,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律师执业技能,入行后就能立即进入角色,基本独立完成律所交办的业务或独立执业;专业提高班面向的是执业5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围绕某一项律师业务的办理设置课程,由相关专家对该项律师业务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深入讲解并答疑,使律师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达到律师队伍的专业化分工;高级研修班针对合伙人级别以上的律师,倾向于律师高端业务研修、律所管理和高级律师沙龙。各班讲课均以案例教学为主;同时,律师学院还要进行学历教育,包括对法学院学生的第二学位律师本科和律师硕士研究生,以及与英国律师学院进行高端国际律师的合作办学。

当然,学院刚刚成立,如何办学还需缜密的调研。而且,作为国内第一所专业律师学院,徐建没有任何先例可以依循,“面对的是一幅空白的画卷”,但是在学院成立庆典上,他用几句言简意赅的话描绘出了美丽的前景。他说,要“把律师学院早日打造成青年律师成长起飞的平台,资深律师发展创新的基地,律师业务开拓研发的中心,中国律师走向世界的桥梁”。

“应运而生”,这是原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在贺信中对成立人大律师学院的评价,这是站在中国法治史的高度上给予的评价。

“黄埔军校”是联想集团柳传志在贺信中对人大律师学院在中国律师界的定位和期许。

“我好像回到了1983年,那时摸索着做律师,现在摸索着办律师学院。而我要做的,就是创造历史,而非等待历史向我走来。”作为30年中国法治进程的参与者和见证者,再一次站在历史节点上担当大任,徐建平淡的话语间难掩激荡心胸的历史豪情。

本文作者: 郑博超 唐姗姗

(编辑:程静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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