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富:渊清玉洁 永不自满
发布日期:2009-04-08 来源:雅典学园  作者:降瑞峰 成晓曼

明媚的阳光照耀在办公室的书柜和书桌上,面前的王老神采奕奕,我们怀着恭敬的心情采访了这位刑法学界的老前辈。
王作富教授是新中国培养起来的第一代法学家,从1952年走上刑法学教学研究道路至今的50余年,一直致力于刑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年少富有同情心 无心插柳柳成荫
王作富教授1928年12月26日出生在河北唐山的一个农村家庭,家境比较富裕,然而家庭环境的优越并没有使王老沾染娇奢之气,他从不乱花钱,一直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中学时,他住在离家30里的学校,期间几乎从未去过校门口的饭馆,这种勤俭节约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
受母亲的影响,王老从小就富有同情心,总是尽自己的力量帮助有困难的人。小时候他同情长工的辛苦,对路过家门口的乞丐总想方设法帮助,经常把自己家吃的东西送给他们。现在王老仍然乐于向困难群众提供捐助。
“我走上法学研究道路是个很偶然的机会”,在采访中王老这样告诉我们。
他说,小时候看到自己家乡的煤矿里面那些外国的高级管理人员待遇很好,就梦想将来也能成为一名工程师。1949年高中毕业后,来到北京报考北大工学院。但数学考完后,感觉很不理想,剩下的几场也就未参加考试。正准备和一名同学结伴回家,偶然的机会在报纸上看到刚成立的中国政法学院(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正在招生的消息。在不知法律为何物,又无思想准备的条件下,就和另一名同学随意报了名。考完之后回了家乡,也没有把能否被录取的事放在心上。有一天,王老师的叔叔偶然间在报纸上看到中国政法学院(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录取名单上有他的名字,而且离报到截止日期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了。王老于是第二天就来到中国政法大学报到,成为一名大学生。因此,“自己走上法学道路完全是捡来的机会”,王老坦率地说。
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成立,王老作为第一期本科学员转入人大法律系学习。之后不久,王老被调到研究生班学习,主攻刑法学。1952年2月因教学工作需要,王老未及毕业即被提前调入刑法教研室任助教,边学习边工作。“从那开始到现在,没有离开过法律这个研究领域”,王老自豪地说。
致知之途自求索 刑法领域为己任
1950年新中国刚成立,许多法律还未制定出来,也没有新中国的法律教科书,又不能用旧中国书籍作教材,当时学校就邀请苏联专家指导,帮助中国培养社会主义法律人才,学生新学的课程全部是苏联的法律和法学理论,如苏维埃刑法、苏维埃民法等,整个教学方案基本上与莫斯科大学一样。但是正是最初几年对苏联刑法学的学习,为几年后转入对中国刑法学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王老对苏联专家的帮助,至今不能忘怀。
从1952年开始,王老开始给本科生上课,先是担任课堂辅导教师,不久就担任主讲教师。因为当时译成中文的苏联刑法论著很多,为了充实自己,王老努力自学俄文,掌握了基本语法之后,就开始借助字典阅读俄文著作,从中获得更多知识,并及时向教研室其他老师介绍。他自己翻译的苏联刑法论文被收入《苏维埃刑法论文选辑》(1—3辑)公开出版。此外,王老参加翻译的苏联著名法学专家特拉伊宁的专著《犯罪构成的一般学说》1958年公开出版,在中国刑法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
1956年中苏关系恶化,苏联撤走全部专家,从此人民大学的教学就完全中国化了。这一年,王老参与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讲义》,虽未公开出版,但最高法院发现后,印发给全国各级法院参考,在当时对司法干部的培养起了一定的作用。
从1964年开始,农村搞“四清”运动,王老被派到北京房山、通县等地,参加“四清”工作,一直到“文革”结束,期间完全脱离了教学工作。1970年王老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锻炼,期间担任班长。人民大学停办后,王老到北大工作五年,但由于当时搞政治运动,如“批林批孔运动”,正常教学与研究也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王老还和其他老师一起编写了《刑法政策讲义》、《对敌斗争的路线和政策》,在校内出版。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王老又重新回到人民大学刑法教研室工作。
“我自己的经历很简单,从不懂什么是法律,到现在这么多年搞刑法研究,研究兴趣也越来越浓,我把刑法学作为毕生的事业,不再想做别的事情。只想尽力在刑法学教学、研究方面作点自己的贡献。”王老朴实地说。
适逢甘泉出硕果 严谨民主谦治学
王老虽然从教50余年,但由于历史原因,中间10多年中断研究。文革结束后,1979年《刑法典》颁布,从此中国刑法学的研究有了依据,他也才开始了真正的学术研究。
80年代初王老和高铭暄老师联合主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讲话》,随后王老师又主持集体编写了《刑法各论》,这是全国第一本全面系统研究刑法分则的书,在司法机关反响强烈,评价很高。1983年此书被人民大学评为优秀教材奖,后又被教育部评为优秀教材。值得一提的是,此书由王老从头至尾逐一修改,但在最后署名时,他坚决不同意出版社署名自己做主编,认为这是集体的功劳,不想突出个人。王老的高风亮节、淡泊名利使我们不禁从心底里油生敬意。
随着国家刑法学的进一步发展,王老于1988年出版了专著《中国刑法研究》,1991年此书被评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89年又出版了《刑法分则要义》,作为电大学员的教材,发行十万多册。他主编的《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下卷),200多万字,也获得学界众多好评。
王老告诉记者,他特别注重理论为实践服务,研究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学术界对我主编的书的评价是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司法干部说读我的书很解渴;同行评价我的研究比较实在”。
王老主张学术民主,从不居高临下以导师自居,从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学生。他曾指导一位学生关于“刑法中因果关系”的毕业论文。当时关于这个问题理论界有两派,一派主张刑法中因果关系就是原因和结果的必然的联系;另一派主张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一种是偶然的因果关系。王老属于第二派,而这篇论文赞同第一种观点,但是王老仍然给他打了5分,因为他发现这位学生为写这篇论文阅读了大量的哲学著作,引证了大量的论据,来证明因果关系是一种必然的联系,表明学生是下了功夫的、态度是严肃的。王老说对于学术中有争议的问题,教师不应当只以自己的观点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王老学术民主的治学风范由此可见一斑。
他还一贯主张教学相长,喜欢和学生谈论问题,经常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他说和学生们谈话,自己也很受启发。学生们也觉得他平易近人,从不摆导师架子,愿意和他探讨问题。
王老对我们说“学无止境,永远不能自满,问题会不断出现,一个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问题就会接着出现,做学问应该谦虚谨慎”。又说:“法学研究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变成文字会作为历史传下去。科学研究应十分慎重,不能赶时髦,人云亦云”。
谈到未来刑法学的发展,王老说:“目前我国刑法学进入了空前大发展的阶段,同国际上刑法学正在取得同步发展,但这只是一个开端,未来刑法学的发展,除了本土化外,还要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今后,刑法学的发展要靠中青年一代,现在中青年学者为中国刑法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今后还要继续努力。”
2000年,王老从教学一线退休后,又被学校返聘为教授,2006年又招收了一个博士生。将近八旬的王老现在依然坚持读书看报,关注国内外大事。
“学无止境,永不自满”,这句话再一次在我们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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