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实录
发布日期:2014-10-3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

  指导单位: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协办单位:法制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检察日报社、中国法学杂志社、清华法学杂志社、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时 间:2014年10月10日

  地 点:浙江省杭州市

  支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中国法院网、正义网、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图文直播:法制网

议程一:开幕式暨颁奖仪式(8:30—9:50)

  主持人:翁钢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尊敬的张文显副会长、王辉忠书记、李如林副检察长、孙琬钟副会长、齐奇院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今天由我主持本届论坛开幕式。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指导,中国法学会主办。本届论坛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承办,法制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检察日报社、中国法学杂志社、清华法学杂志社、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协办。

  首先,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在主席台就坐的各位领导,他们是: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

  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辉忠同志;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李如林同志;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原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同志;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齐奇同志;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先生;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同志;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朱贤良同志;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沈国明教授;

  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戌标同志;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教授。

  此外,出席今天论坛的还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中央单位和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媒体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在这儿不一一介绍。现在,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本届青年论坛的主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论坛启动以来,受到了法学法律界学者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得到了各级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和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主办方中国法学会特邀请各位专家学者齐聚杭州,通过论坛形式共同探讨交流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的法学理论,推动法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

  今天的论坛分为开幕式暨颁奖仪式、论坛主体、闭幕式暨坛标交接仪式三个阶段。

  首先有请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戌标同志致欢迎辞,大家欢迎!

  一、领导致辞

  1.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戌标同志致欢迎辞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我们非常荣幸地迎来了国内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大家共聚杭州,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这一主题,展示才华、贡献智慧、交流提升、增进共识,很有意义。首先,我代表杭州市委、市政府,对“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向前来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杭州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江三角洲南翼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有2200多年的建城史,山水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美丽的西湖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景观遗产。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杭州已成为中国经济活力最充沛、投资环境最优越的城市之一,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近年来,杭州不断致力于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蝉联“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安全感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桂冠。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保障。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始终致力于“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不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探索“法治杭州”、“平安杭州”融合建设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法德融合”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探索“法治行动在网络”的工作机制,为杭州实现经济常态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在杭州举办这样一个高层次、高水平的论坛,意义十分重大,各位专家学者提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杭州政法机关和法学界了解前沿法律学术动向、学习借鉴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提供了难得机遇,必将对杭州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起到推动作用和启迪作用。我们将以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理论研究,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衷心祝愿大家在杭州度过愉快的时光,留下美好的记忆!谢谢大家!

  2.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辉忠同志讲话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今天,全国法律界法学界的青年才俊们汇聚在美丽的湘湖之畔,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这个主题进行探讨交流,这是一次法学理论研讨的盛会,也是一次展示法学界建设成果的盛会。在此,我谨代表浙江省委、省政府,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浙江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兄弟省(市、区)的各位领导、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问题。这充分表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贯穿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个时代课题,也是贯穿依法治国全过程的一个重要主题。

  浙江是我国改革开发的先发之地,市场体制机制活跃,相应的也是法治建设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省域治理问题,于2006年主持召开了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面部署法治浙江建设各项工作。八年来,我们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八八战略”的总体部署中加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健全法治浙江建设的工作体系,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坚持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抓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全省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我们坚持把政府依法行政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府服务网)建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我们还坚持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和法学力量建设,推动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保障”作用,为法治浙江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前不久,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专程到省法学会调查研究,对法学研究如何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对法学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提供了广阔空间。本届论坛在浙江举行,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学会对浙江法学研究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必将有力提升我省法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我们将把本次论坛的成果学习好、运用好,更加注重发挥司法对公权力的制约作用和对国家治理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最后,预祝本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圆满成功!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3.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同志讲话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青年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暨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颁奖大会,在美丽的杭州隆重召开。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和任建新会长向本届论坛的成功举办和获得“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各位青年学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在他波澜壮阔的革命生涯中,有着长期领导政法工作的经历,对法治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独到的见解。他的法治思想是我们党政法方面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毛泽东、邓小平法治思想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老一辈马克思主义法律家、法学家法治思想的光辉代表。

  他最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系统地揭示了没有法,国家就不能成为国家的普遍真理,明确了党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他的很多论述,现在听来仍然格外亲切。他提出的“要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必须进一步健全人民民主法制”、“人民民主法制必须进一步加强才能适应党所提出的任务”,“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人民司法”等著名论断,这些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他对人民司法事业做出的奠基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董必武同志的法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法治理念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他留给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于我们今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中国法学会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就是要求我们深刻学习以董必武同志为代表的新中国法治先辈们的思想精髓,弘扬法治、坚持真理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把握他们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先进意识,学习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汲取他们宝贵的实践经验,以国家治理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更好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是中国法学会和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为激励青年法学和法律工作者而设立的。我们希望,通过共同努力把“董奖”办成一个更有影响力的大奖。我们也希望通过“董奖”,发掘出更多的青年法学理论骨干,学习、传承和发扬董必武的法治思想,积极投身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思想的研究中来,引领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法治中国建设”中来。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新的战略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研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的力量。

  谢谢大家!

  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江必新同志讲话(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同志代为宣读讲话稿)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青年朋友们:

  很高兴第四次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从2009年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九届,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请允许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及周强院长,对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本届论坛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为主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赋予了行政诉讼更加光荣、艰巨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指明了方向并扫清了思想认识障碍;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为行政诉讼创造更加优越的政治和法律环境;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审查权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目前全国人大对这部法律的修改可谓密锣紧鼓。昨天下午我还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会议,给我的感觉是,这次修法的力度和贡献不亚于一次立法,鼓舞人心,值得期待。

  借此机会,对如何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应有作用,我谈几点认识:

  第一,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对行政诉讼法的历史使命进行系统性反思和整体性设计。对中国的政治文明、法治文明乃至中国的历史进程,行政诉讼法有着特别的意义。行政诉讼法真正启动了党政关系的改革。同时,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也是我国建构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国的开端。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是行政权力的制约问题,是公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任何机制来评价公权力行为的合法性和效力,并对其效力作出相应处理,就谈不上法治国家,也谈不上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关乎世情、国运、民生,关乎民主、法治、和谐,因此,要避免纠结于简单的修法技术之争,而应要有大思路、大战略、大手笔,解决结构优化、功能改进、系统完善这样的大问题,扭住修法对于中国政治法律生态之裨益这个总开关。

  第二,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工作审理了200余万件行政案件,使行政诉讼成为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渠道。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由于体制机制制约,还有大量的行政案件无法进入行政诉讼渠道;由于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不少行政纠纷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渠道得到妥善化解,而是涌入信访渠道;由于受司法环境等问题的制约,在行政审判中还没有实现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如果没有体制机制改革的跟进,行政诉讼的司法管辖范围与行政区划完全重合,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就难以实现。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不懈的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决破除体制机制的弊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各级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审判机构设置制度,初步实现行政区划和司法管辖权两相分离。在实行全部或者系统分离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积极探索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等方式,使审判主体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将公权力机关对行政审判的不当干扰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此种方式带来的新问题的解决。从近期来看,可以探索在若干省份先行试行特定法院专门审理行政案件,为下一步改革积累经验;从长远来看,要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呼声,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审理行政案件的专门法院,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此外,要积极探索率先在行政审判领域试行三审终审制,解决行政审判中存在的“无限申诉”和“信访不信法”的突出问题,从而缓解维护生效裁判权威性与“有错必纠”之间的紧张关系。

  第三,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对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周密设计和科学修改。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特别强调要注意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重点突破的问题必须是中国行政审判现状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问题导向要求高度聚焦存在的问题,不宜预设修法是大修、中修还是小修。众所周知,中国的行政诉讼法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律,其中一些先进制度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受到了国外同行的关注和好评,这些好的做法必须继续坚持。但客观上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影响了行政诉讼功能的发挥。为此,要坚持问题意识和“问诊”意识,坚持关注现实需要和对症下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和长远问题。要注意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度,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积极保护人民群众的诉权,建立立案登记制度和“飞跃起诉”制度;要科学合理设定起诉期限,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快恢复行政法律秩序;要积极推进审判公开,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加大审判程序的透明度,依法公开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要大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非法强迫撤诉、以撤诉方式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要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允许对特定案件进行调解但要进行适度限制;要注意确保行政机关和公民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在举证责任制度的设立上要对弱势一方适当倾斜;改革再审制度,设立有限抗诉和再审的制度,确立申请再审案件的“路线图”,切实解决无限申诉和信访乱象;要下大力气解决行政裁判“执行难”的问题,对于行政机关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直接责任人员,要提高罚款数额,并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裁判以及处理情况予以公告;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第四,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全面加强行政诉讼的功能,实现解决争议、救济权利与监督权力的平衡,促进行政审判水平提高,确保法律统一实施。行政诉讼制度不仅是司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制度设计,也是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还是国家治理体系逐步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程序化的重要指标。现阶段,行政管理活动愈加复杂,行政行为种类日新月异,行政诉讼面临着崭新的形势和任务。要适应行政行为类型化的特点,探索建立包括撤销诉讼、给付诉讼和确认诉讼在内的科学完整的诉讼体系;要适应行政案件的多样化趋势,根据行政法律关系来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要针对不同行政案件的特点,设定不同的当事人资格、起诉期限、诉讼程序和举证规则。既要履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职责,也要注意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既要注重对行政作为行为的审查,也要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行为的审查力度;既要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对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既要注重充分运用行政诉讼的一般程序,也要注意正确运用简易程序、紧急程序等特别程序;既要注意审理好一般行政案件,也要注意处理好基础行为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民行交叉”的案件;既要注意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也要注意从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角度化解争议;既要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也要注意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青年是标志时代的最灵敏的晴雨表,时代的责任赋予青年,时代的光荣属于青年。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大潮中,明辨方向,激流勇进,以坚定之信念和完善之人格弘扬法治精神,以精诚之态度和务实之行动推进法治建设,以深邃之思想和卓越之功力繁荣法学研究。

  最后,对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以及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的同志表示祝贺,对主持人和报告人即将开始的精彩研讨表示期待,对主办方和承办协办单位表示感谢,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5.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讲话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青年朋友们:

  值此我们伟大的祖国65周年华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美丽的西子湖畔隆重开幕了。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陈冀平常务副会长,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嘉宾致以诚挚的问候!向论坛主要承办单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在今天的开幕式上还要对本届论坛征文、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奖。在此,我也向获奖的作者和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面向全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也是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论坛自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八届,每届论坛都紧紧围绕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确定一个主题,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交流和联系,引导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探讨实践问题,展示聪明才智。在每届论坛上,权威法学法律专家一对一的点评也起到了很好的学术引领和“传帮带”作用。本届论坛主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积极探索现代行政诉讼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关联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具有理论与实践双重价值的智力支持。

  青年人才是推动我国法学事业不断发展和法治中国与时俱进的强大生力军。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法学青年的成长和发展,自恢复重建以来,先后启动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我看今天的会场上就有近10位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两岸四地法治发展青年论坛”等活动,努力为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起脱颖而出的平台并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继续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把这些活动打造成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展现才华、贡献智慧、交流提升的重要载体。

  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几点建议:

  第一,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树立理想信念、坚定法治意志

  理想信念是一个国家、民族乃至政党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也是我们每个人不懈努力、实现梦想的强大精神支柱。当今时代,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各种文化相互交融,各种观念相互碰撞。如何立足国情、扎根现实土壤、吸收充沛营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毫无疑问是非常重要的。在当代中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努力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立场;正确理解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客观地看待和分析中国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是我们必须运用的基本方法;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守法治信仰,锻造法治意志,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忠实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当代中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履行的历史使命。

  第二, 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勇于担当、积极投身法治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中国的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实现法治现代化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和国家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这就要求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树立为法治而献身、为社会而存在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满怀对法治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以积极的态度和坚强的毅力去追求法治文明的实现。要有“行万里路”的气魄和“直面现实”的勇气,积极开展深入调研工作,大力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改革,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理论研究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努力将自己锻造成知识广博、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高水平人才,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三, 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学术创新

  法学研究是随着法治实践而不断创新发展的创造性学术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出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党和人民殷切期望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能够在法治建设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全面深化改革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先进的理论课题、更丰富的实践资源。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将对法治建设做出重大的、全面的、历史性的决定,这在我们党执政历史上当属首次,这次会议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都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也将为法学研究事业提供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学术抱负、以专业智慧报效国家开辟空前广阔的舞台。这就要求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学习、研究、宣传和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敏锐捕捉法治建设对法学理论研究的需求,主动开展法学研究,主动攻坚克难,积极开拓新的法学研究领域,创新法学研究方法,提高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能力,既要高屋建瓴、拨云见日,又要善于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回答和解决问题,为法治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法学理论支撑。

  同志们,再过十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要召开了。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本届论坛上能够畅所欲言,深度交流,形成更多更深入的共识,形成更富有创建性的成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增添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舆论氛围。

  最后,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二、颁奖仪式

  (一)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颁奖仪式

  1.宣读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副主任吕兴焕宣读了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主题征文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为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司法的保障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的指导下,中国法学会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为主题组织举办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配合论坛的举办,组委会于201436月开展了征文活动。

论坛组委会共收到有效稿件2676篇。论文涉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制度完善、行政诉讼与其他治理方式等方面内容。论坛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事先制定发布的评奖办法,组织中央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经过初评、复评、终评和学术不端检测并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一等奖论文30篇,二等奖论文56篇,三等奖论文90篇,优秀奖论文73篇。经研究决定,对上述论文的作者予以表彰。

本次征文活动得到了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和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有85家单位积极组织并推荐了大量稿件。根据推荐稿件数量和实际获奖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6家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单位一并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的同志及有关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努力,积极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建言献策。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准确把握和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1.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获奖论文名单

2.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中国法学会

2014918

  2.向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获奖代表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3. 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获奖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蔡维专法官发言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学界前辈及各位嘉宾:

  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谢论坛组委会的信任与鼓励!作为一个的晚辈,能够站在各位学术大家面前,我深感压力又倍感荣幸。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为我们年青一代搭起了这样的一个高规格、高水准的平台。也非常感谢为本届论坛辛勤工作的各位朋友们。

  今天,青年才俊与学界前辈共聚一堂,理论与实务相互碰撞、相得益彰,作为参与者,也作为聆听者,我受益匪浅。

  本届论坛的主题“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揭示了这个时代的大主题。众所周知,国家经济在步入新常态,国家治理也正转向现代化,法治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当下,国家的各项改革正风起云涌,司法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推进,而行政诉讼法也正在紧锣密鼓地修改。可以说,这是一个行政审判大变革的时代,包括组织机构的变革,也包括审判规则的变革等。虽然改革的道路必定充满曲折,但我坚信,改革的前途必然是光明的。因为“改革”本身就已经确立了一个相对稳定、具有广泛共识的预期,并且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改革要点与路线图,这就像不远处的钱塘江水一样,浩浩荡荡,一路向东,历史大势,不容改变。这些都让我深受鼓舞,我坚信,行政诉讼在监督公权,划定政府边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都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也坚信,行政诉讼所蕴含的那些理想也必然会越来越多的照进现实。

  当然,对于我,一个很普通的法院干警来说,也经历过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在工作中也经历过种种困惑。大家知道,行政诉讼中诉权保护不力向来饱受诟病,但在司法实践中,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也存在个别当事人“滥诉”或者“缠诉”的现象。特别是在征收拆迁案件中,因为补偿没有达到被拆迁人的心理预期,于是当事人通过提出大量的行政诉讼,包括外围的信息公开等诉讼,来增加博弈的筹码,以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作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农村包围城市、诉讼游击一样,人为制造了许多重复而没有实际意义的诉讼。对于这种法律现象如何认知呢?这究竟是行政诉讼制度运行失效的结果,还是行政诉讼运行高效的体现,都曾经让我产生了一定的困惑。

  当然,困惑只是暂时的,而且只会激发更多学术探索的热情。在这样一个行政审判大变革的时代,在座的各位法律同仁们,尤其是我们中青年法律工作者,也必然会以坚定的信念、饱满的热情,积极拥抱这个时代,积极投身这个时代,为法治中国的到来和实现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完毕!

  (二)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颁奖仪式

  1.宣读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王贵生副巡视员宣读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关于表彰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

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为了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学会在已有平台基础上推出“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并于201447月开展了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评范围为前一年度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评选导向强调中国问题意识和理论联系实践能力。评奖办公室共征集到作品254件,其中专著49种,论文205篇。中国法学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事先制定发布的评审办法,组织中央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经过初评、终评等环节及公示程序,最终确定一等奖2件、二等奖4件、三等奖10件和提名奖12件。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作品的作者予以表彰。

评选活动得到了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和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共有29家单位积极组织和推荐了作品。结合作品征集数量和实际获奖情况,最终确定8家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密切联系实际,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奉献智慧和力量!

附:1.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2.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中国法学会

2014918

  2.向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3.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姜涛教授发言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前辈、同仁,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今天能够获奖并作为代表在这里发言,我感到万分荣幸。感谢中国法学会及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成就的机会,感谢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委员会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工作人员为之付出的坚信努力,感谢各位评审专家的青睐和各位获奖代表的谦让。应该说,会议安排我作为第二届董必武法学成果奖获奖代表发言,未经各位获奖同仁的同意,因此,说不的妥当之处,还请大家见谅。

  我个人认为,我们的获奖,与其说是我们努力的结果,不如说,是各位英雄豪杰谦让的结果,因为没有参与申报的青年才俊,不少都已硕果累累,成就非凡,是他们的虚怀若谷,给我们的机会;我们的获奖,与其说是评委对我们既往成果的肯定,不如说是前辈们对我们从事法学研究更进一步的鞭策。中国正处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变革中,而变革往往同光明前景相连,因而我们有理由对中国法治建设前景持乐观态度。同时,变革必然遭遇各种困难,甚至是抵制,而这种困难和抵制则往往同前景黯淡、艰难、反复甚至长期难有实质性进展相关连。因此,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仍然很漫长,我们要做好为之持续努力的准备。法治扬,为民宗旨;后来人,举“法治”大旗,持以恒。作为青年学者,我们尚需满怀激情,专注科研,创新探索,凝聚共识,不辜负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当然,也期待能有更多的法科青年学子积极参与其中,或站在这里。

  最后,祝愿前辈们宝刀不老,健康长寿!祝愿各位领导和与会代表家庭幸福、万事如意,也祝愿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根深叶茂、风光无限!

  谢谢大家。

  三、领导、嘉宾和获奖者合影留念

第九届开幕式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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