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宝:“主要还是职业法学编辑”
发布日期:2023-12-26 来源:《中华英才》



人物简介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著名民法学家和数字法学专家,是参与《民法典》编纂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的主要学者。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杂志编辑和领导职务、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是法学期刊界的重要领军人才。



1986年至2002年:
编《法学研究》+磨砺成长



1984年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张新宝师从佟柔教授、郑立教授、赵中孚教授等老一辈学者学习民商法。1986年8月张新宝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学硕士研究生班毕业,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初入职场,有幸在史探径教授、罗耀培教授指导下做编辑,并有张令杰主任、梁慧星副主编、李步云主编、王保树主编的教导和提点,有各位同事的一路呵护与合作,张新宝有了一个法学编辑的职业生涯高起点。16年间,张新宝历任《法学研究》杂志编辑、副编审、编审;后8年还担任杂志社社长,兼任法学研究所和政治学研究所联合图书馆馆长。当时国内法学期刊的办刊尚处于初期阶段,面临诸多困难。张新宝是少有的研究生毕业即扎根于法学编辑事业、并任至期刊负责人的法学学人。张新宝和他的同事们在困难的办刊条件下,打造了《法学研究》这块金字招牌。这段时间张新宝主要从事学科编辑和学术管理工作,负责的栏目广泛,包括民事法律、商事法律、经济法律、社会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学科。每年300多篇的法学论文初审阅读和数十篇的编辑加工,为张新宝积淀了深厚的学术基础,并打开了宽广的学术视野。管行政和管财务,也为其日后担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积累了经验。


张新宝1991年至1993年在美国雪城大学作为访问学者研修美国侵权责任法。1993年在《法学研究》发表《我国侵权法若干基本理论研讨》,其后又发表了一系列涵盖侵权责任法重要议题、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995年至1998年间,他先后出版了两版《中国侵权行为法》。2000年秋,张新宝前往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私法与比较法国际研究所研修欧洲侵权行为法,并在此期间翻译、审校了著名法学家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教授所著的巨著《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下卷),共计200余万字。


在人格权法领域,张新宝于1990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隐私权研究》一文,拉开了国内隐私权法律保护研究的序幕。1994年至1997年间,张新宝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王家福教授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而后出版的《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两本专著,是国内系统研究隐私权、名誉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奠基之作,为后来的制度建设和司法解释奠定了理论基础。此外,张新宝1987年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上发表的《论建立我国统一的合同法律制度》,是后来制定统一合同法的重要理论依据;1989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定式合同基本问题研讨》,为此领域的开拓性研究成果。


2002年至2010年:
编《法学家》+教书育人



2002年初夏,张新宝调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任法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由于有过去16年长期担任编辑的经验,张新宝应时任法学院院长曾宪义教授的邀请,于2002年至2008年间担任《法学家》杂志副主编一职。在《法学家》杂志编辑部工作期间,张新宝主要负责民事法律、经济法律方面文章的终审工作,并凭借其过去在办刊上的丰富经验和综合能力,帮助《法学家》杂志提升办刊品质,尤其在编辑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讨。


“当光头教授的10年给了我更多时间研究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法。”张新宝在一次新生欢迎会上如是说。回到母校教书育人,张新宝继续深耕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领域,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著作,始终处于学术前沿和领先地位,并开拓了网络信息法学领域的研究。2003年,其在《法学论坛》上发表的《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是人格权立法模式研究领域的重要成果;2005年出版了《侵权责任法原理》一书;2007年,其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被评选为钱端升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2009年出版的《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收录了其近十年来对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的系列思考成果,作为其参与相关立法研讨过程、力图解决其中疑难问题所作贡献的较完整记录,在国内获得了较好的反响,后被Springer出版社译作英文书籍《Legislation of Tort Liability Law in China》在海外出版。鉴于其潜心治学及其成果,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选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此后又被评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授予国家特殊贡献专家。


张新宝始终坚守教育工作者职责,将教书育人作为第一要务。每年坚持为法学院本科生开设课程,承担了大量指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并两次获评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同时,为提升教学质量,张新宝还出版了《侵权责任法》教材。该书被列为教育部规划教材,到目前已经出版五版,是全国法学院校普遍采用的经典教材之一。


2011年至2020年:
编《中国法学》+引领研究



2010年末,时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的陈桂明教授英年早逝。张新宝“临危受命”于2011年初开始担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成为《中国法学》自1984年创刊以来第五任总编辑,后于2016年续任,一直工作至2020年底。


《中国法学》作为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核心期刊,尤其需要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和学术带头作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张新宝领导杂志社重新调整定位、找准办刊方向:第一,在栏目设置上需要综合、开放,平衡不同的学科方向。在此之前,法律史、国际法、环境法等学科方向发文机会极少,在调整后这些学科得到了蓬勃发展,甚至成为现在“显学”的学科;第二,注重法学文章的价值引领作用,大幅压缩过去一度盛行的单纯介绍国外具体、微小制度的文章刊发;第三,将发表的文章定位于聚焦中国的法治问题并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推动和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法学研究成果的创新创造。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中国法学》保持了长期领先地位。在此期间,张新宝同时担任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为加强全国法学编辑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引导引注体例的规范与统一,组织并主持编写《法学引注手册》。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要任务。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的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张新宝作为中国法学会的派出专家,全程参与了2014年至2017年的《民法总则》编纂工作和后续2017年至2020年《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出席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编纂的所有会议并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编纂民法典的历次会议,为民法典编纂贡献了专业知识和智慧。在《民法总则》和《民法典》颁布后,张新宝于2017年、2020年先后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和《中国民法典释评·侵权责任编》等释义书,解读、宣传《民法典》。


此十年间,除在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领域内研究成果颇丰以外,张新宝还开拓并推动了网络信息法学、数字法学领域的研究。早在2003年,张新宝出版了《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一书,之后一直对相关领域保持关注,并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其中2015年在《中国法学》发表的《从隐私到个人信息:利益再衡量的理论与制度安排》一文,奠定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领域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近十年来学术影响力最大的法学文章之一(他引用率达2700次以上)。


2021年以来:
手头已无刊,心仍有所属



经张新宝主动请求,2020年12月31日中国法学会批准其卸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熟悉的“张总(编)”结束了33年的法学职业编辑生涯。2023年7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换届,张新宝卸任会长转任咨询性质的学术委员会主任。目前,张新宝仍担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尽管不再编法学期刊,不再担任法学职业编辑方面的职务,但张新宝仍心系法学编辑和学术写作,例如组织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旨在推动、奖励法科学生,关注对专业写作能力的训练和提升;关心青年学者的研究与写作能力提高;给博士生开写作课程,言传身教研究与写作方法。


近些年,张新宝将注意力更多转移到数字法学等前沿领域的研究上,为我国网络信息法学、数字法学的发展贡献了诸多开拓性的研究成果。张新宝出版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推动了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张新宝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财产保护方面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并于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颁行后,通过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释义》。



直至今天,张新宝仍坚持着每日专业写作的习惯,自2021年5月起在学习强国开设“新宝看法”普法专栏,笔耕不辍,已持续更新至125期。这也正如张新宝自言:“尽管得过许多研究成果奖,但自己主要还是职业法学编辑。”


——原文刊载于《中华英才》半月刊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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