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正气满乾坤
陈鹏生教授介绍
发布日期:2020-01-13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作者:陈鹏生

陈鹏生教授简介:

陈鹏生,男,1932年12月2日生于福建省南安市,是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校务委员会委员,2012年由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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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发展年史:

陈鹏生于1932年12月2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出生后,其父早亡,由母亲带着他及姐姐远居于香港,因抗日战争,由香港移居厦门鼓浪屿,及至日寇侵入厦门前夕,仍回南安故乡定居,在南安鹏溪中心小学毕业时,正好泉州市培元初中迁址南安,故而就读培元初中。这时候,陈鹏生母亲虽目不识丁,但抚孤成长心切,聘请乡中一位清朝举人住到家中来,专门指导陈鹏生修读古诗文和练习书法。因此,陈鹏生自小打下较好的古文基础和练就了一手较好的书法,十多岁就常为乡民写春联和婚庆条幅。抗战胜利后,陈鹏生随培元初中迁回泉州就读。初中毕业时本可以就近入读培元高中,但陈鹏生和几位要好同学,闻名到远离家乡由著名侨领陈嘉庚建造的厦门集美学府读高中。这里是南方海滨一大片宁静而绮丽的读书家园,图书馆图书特别丰富,同学中有一批思想进步的同学,大家朝夕相处、相互鼓励,对陈鹏生影响很大。后来因母亲生病,又回泉州高中直至毕业。这时闽南处于解放前夕,全国高考尚未实行统招,陈鹏生只好和同学搭乘货运车到省城福州投考,考取了教会办的协和大学和福建医学院,但因交通不便只好放弃。休学一年在家。到1951年厦门解放,厦门大学恢复。陈鹏生看到中央任命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到厦大校长,又有陈朝璧、陆季藩,李景禧等著名法学家到厦大执教,乃报考厦大法学系攻读。由于入厦大前已发表过一些文章,入校后被吸收为厦大通讯社骨干,并被推荐为仰光人民报和香港大公报通讯社员,为他们写闽南侨乡新气象。入厦大不久,受市政府安排到郊区参加半年土改,并获得三等功。到1953年夏,因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厦大法律系和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校法律系合拼到上海新成立的华东政法学院,于1954年8月在华政毕业。

华政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事部门,根据陈鹏生有一定写作能力,乃安排在政策研究室。1955年到1957年初,正是新中国处于群情激昂的年代,陈鹏生每日夜间和每逢周日都泡在图书馆潜心读书或写文章。当时在解放日报、文汇报和新闻日报上经常可以看到他的文章。从《论逮捕拘留条例》这类理论文章到《戴盆何以望天》之类小品,直至《洗冤追凶》之类的通讯。后来他就在文汇报上设法制宣传专栏,并在人民广播电台上设法制宣传讲座,因此获得上海市报刊一等宣传奖。

不久,大鸣大放开始,陈鹏生一些同样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的同学由于工作上学非所用,都来找他替他们写文章鸣不平。陈鹏生于是写了一篇《为什么不让政法毕业生务正业》的文章,投光明日报。发表后被认为是攻击党的政策而受到大批判,这时市检察院一位领导将奉调到安徽淮南市担任一所工业大学的党委书记,动员陈鹏生一起到淮南工作。年轻的陈鹏生于是整装随行,在这所工业大学担任政治理论课兼任附属中学校长。

光阴驰速,转眼到了20世纪80年代,文革后华政复校,陈鹏生于1981年初被调回上海到华政工作。一晃二十年离开政法工作,又回归政法,陈鹏生扬帆启程,夜以继日地奋发前行,他自选进入法制史教研室,给本科生、研究生上法制史课,还为研究生首开法律思想课程,担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同时兼任华政的《法学》月刊的编辑工作。陈鹏生的勤奋努力赢得广大师生的爱戴和支持,纷纷建议司法部和市委提陈鹏生为校领导,经司法部和市委深入考核,1985年终于决定提任陈鹏生为华政副校长,领导全校的教学、科研和外事工作。司法部长意味深长地对他说:“你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民选的校领导呀。”他在教学上坚持自己的特色,认为现在的法学研究不能再靠传统的注释性方法做学问,要有所探索,有所创新,注入清流,注入活力,引导学生关注学科前沿,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1986年陈鹏生刚上任不久,适逢中央号召各级领导掀起学习法律的热潮,陈鹏生应邀首先为上海市四套班子开设法学讲座,当时上海市领导苪杏文、江泽民、吴邦国、黄菊等都参加听讲,陈鹏生考虑听讲干部都是领导干部,特别强调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分析和评点了干部在法律意识中存在的问题,震动很大。随后陈鹏生在校党委领导的支持下,在全国首先建立法学家与企业家的联谊会,使法律为经济服务常态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都先后做了专门报道。

1986年参加上海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兼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后续任第八届、第九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会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1986年任全国高教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1986年上海市高校职称评审会授予教授资格。

1991年在台湾国民党元老两岸和平促进会副主席陈立夫和台湾“国安会”秘书长蒋纬国的共同努力下,陈鹏生作为大陆法律界首位访台人士到台湾访问,在台和陈立夫先生就儒学研究和两岸和平发展做了交流。应邀为蒋纬国主办的中华战略研究会做了《大陆的法制》主题报告。

1991年10月,应邀赴日作为神户大学客做教授一年,讲授东方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

1991年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儒学与法文化研究会,推举陈鹏生为会长。

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4年上海市侨联和全国侨联分别颁给陈鹏生爱国奉献奖牌。

1991-1995年,分别被收入《中国当代名人录》和《中国名人大典》。

1995年上海市成立第一个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陈鹏生为所长。

1996年被聘为上海市法院特邀监督员。

1998年,获得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申银万国奖教金。

1998年任中法史学会第六届执行会长。

2001年应聘为司法部《中国司法鉴定》杂志主编。

2003年11月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以《陈鹏生:天生是热血》为题,发专版介绍陈鹏生事迹。

2004年华东政法大学在上海国际饭店为陈鹏生举行功勋教授授牌仪式。

2010年福建省《闽南儿女》专集,以《常怀忧民之心,恪尽爱民之责》为题,专门对陈鹏生做了介绍。

2012年中国法学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授予陈鹏生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

2013年福建省商会评陈鹏生为“突出贡献奖”。

2017年中国法制建设特刊《今日中国》,以《当代中国积极倡导和推动儒学与法文化研究具有重大影响的学者》为题,对陈鹏生在推动儒学与法文化研究的贡献做了专题报道。

主要作品:

陈鹏生已发表的作品有专著和参加主要编著8部,在国内外报刊上发表论文80多篇,主要有:

《陈鹏生法学文集》

《中国古代法律三百题》

《上海法制发展战略研究》

中国法制通史中的《隋唐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中的《近代史卷》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的发展及其基本特点》

《从天人观念的差异看中西法文化的不同走向》

《儒家思想与中国现代法文化的现实思考》

《马克思主义与法制史研究》

《中日法文化近代化之若干比较》

《隋唐法制论略》

《上海法制发展战略初探》

《市场经济的培育与法律文化的重构》

《对中国式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探讨》

《略论诸葛亮的法治观》

《魏征法律思想略论》

《孔子的孝义及其对封建法制不孝入罪的影响》

《税法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论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历史地位》

《论朱熹理学体系中的法律思想》

《儒家思想和日中传统法律文化》

《从文化视角看权利与真理的不平衡》

《法学研究要敢于面对现实的挑战》

《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晚清时期禁用刑讯的思想及其实践》

《民本与官本》

《有感于李世民的法精事简》

《清朝立法的指导思想及其法律发展的主要特点》

《没有法律的政治是危险的政治》

《新中国第一次法理讨论会的回忆与思考》

“一准乎礼”与“贞观之治”》

《中国古代法制对于古代社会的宏观调节》

社会贡献与评价:

1991年中国法律史学会鉴于儒家思想对中国法文化的深厚影响,特成立儒学与法文化研究会,专门推动儒学与法文化的研究,推举陈鹏生为会长。陈鹏生认为周边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儒学研究有较深的基础,于是亲自到日本、菲律宾、香港、台湾等地,和当地的儒学研究机构以及有影响的专家进行专访,得到台湾孔孟学会、日本儒学研究与法文化研究中心,香港的孔教学会的支持,商定了相互合作的内容和条件,20多年来,该学会在国内一些高校及社会上多种儒学机构都积极发展会员,在没有从国家拿到一分钱的情况下,坚持每两年和国外有关机构团体合作举办学术研究会,先后在无锡、黄山、南京、厦门、威海、开封等地都举办过,并认真做到每会都出版一部专集,将会议的成果充分反映出来,有时候和日本合作在两地出版、在当地发行。这些书成为中国第一套儒学与法文化研究系列,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有相当一部分中青年都积极投入儒学与法文化的研究,写出较有分量的研究。由于对儒学与法文化的推动,客观上就有助于深入开展对法文化本质及其影响的研究。

日本大企业家和有影响的文化人三浦一志先生称赞陈鹏生教授是“中国推动儒学与法文化的旗手”,台湾孔孟学会会长、国民党元老陈立夫先生称陈鹏生教授为“开拓儒学与法文化研究的筚路蓝缕之勇士”。

中国法制建设特刊《今日中国》,以《当代中国积极倡导和推动儒学与法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为题,介绍了陈鹏生开拓儒学与法文化研究的事迹。

1991年10月开始,陈鹏生应聘到日本神户大学做为期一年的客座教授,在这个儒学颇为普及的国度里,陈鹏生由于身为中国儒学与法文化研究会长很受多方重视,时常被邀请去作报告、讲学和参加各种有关的会议,渐渐地结交了一些学界、企业界乃至政界的朋友,在陈鹏生的促成下,日本大企业家和文化人三浦一志先生出面成立日中经济文化发展基金会,并聘请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和陈鹏生为顾问。陈鹏生即以此为桥梁,不断引进日本基金到中国来投资,三浦一志先生是日本有相当实力的企业家,他与对儒学有相当修养的环保大臣林大干为深交,共同促使日中环保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三浦先生陪同林大干来沪访问汪道涵同志,并联合日本企业界的头面人物,邀请汪老组团访日,商谈中日有关环保的问题。

汪道涵同志说:“鹏生同志你出国讲学,既讲了学,又为国家做了好事,利己又利民,实在是双丰收啊。”

 

责任编辑:马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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