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父何家弘
发布日期:2012-12-18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作者:吴丹红

  初识“传说中的人物”

  最早知道何家弘这个名字,源于在图书馆偶然借到的一本侦探小说,作者居然是位法学教授。那时我大二,刚刚接触法律不久,对于法学家怀着无限的崇拜,何况是一位会写侦探小说的法学家。何老师像是一个谜,吸引了我。不久,在《啄木鸟》杂志上我看到了一篇介绍何老师的文章,讲的是何老师与侦探小说的缘分,其中还描写了何老师与师母当年的浪漫爱情故事。原来,他是这么一个有趣的人呢。再后来,就看到了那部有名的《域外痴醒录》,那清新、隽永的文字立刻把我吸引住了。何老师的经历,其实就是一部情节曲折的小说。如此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完全不同于我印象中的那些引经据典、大话连篇甚至有些严肃刻板的法学教授,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亲切。然而,当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我而言,是一个遥远的地方,而何老师,更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

  2001年秋天,我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术报告厅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何老师。何老师比想象中年轻很多,一身白色西装,精致的领带,头发纹丝不乱,举手投足间露出绅士风范。那天报告厅人山人海,我是站着听完的。演讲生动而富有感染力,掌声笑声不断,没想到何老师口才这么好。走出报告厅的时候,我追上何老师,说明了我想报考他的博士,何老师热情地欢迎我,并提醒我加强英语的学习。

  翌年4月,考完博士,在人民大学进行了一个短暂的面试,我终于面对面地正式见到了何老师。何老师和蔼、亲切,而且不乏幽默。但是,除了回答问题那半个小时,我们没有更多的交谈。不久,成绩揭晓,我上线了,并且获得了宝贵的公费名额。这令我有点意外,也有些惊喜。以我的家境,如果是自费,肯定不可能再去读博士了。我的心中,对何老师充满了感激。

  成为何门弟子

  2002年春夏之交,何老师再次到武汉演讲,他在开场白中说:“我跟你们中南很有缘啊,今年我招的两位全脱产的博士生,都是来自你们中南,一位是法学院的吴丹红同学,一位是公安学院的刘为军同学。”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雨,我和为军陪何老师去机场,路上何老师问我们羽毛球打得怎么样,我们说一般般啦,何老师开玩笑说,你们到北京后,我第一个考你们的羽毛球。那时才知道,何老师羽毛球打得不错(后来发现居然是法学院无敌)。

  何老师给我们的第一个任务不是打球,而是翻译《英国刑事司法程序》这部书。现在想来,何老师对我们的培养是很有深意的,做研究要有开阔的视野,熟读英文原著是一种很好的训练。在到北京前的暑假里,我们完成了这部书稿的大部分翻译。何老师当时在香港城市大学做客座教授,他在百忙之中居然对书稿进行详细校正,看到我的译稿上何老师密密麻麻的批注,那种认真、严谨和执着劲儿真是力透纸背,让我感触颇深。大凡成功者,有的靠聪明,有的靠勤奋,有的靠机遇,而聪明又勤奋的人,往往能成大事业。26岁开始学英文,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后能用流利的英语讲课的,在法学界可能为数不多,而最后能开设《法律英语》的,唯何老师尔。何老师说,听英语广播虽然不是他的爱好,但却是他每天早上的必修课。人啊,就怕认真两字。我一向懒散粗心,缺乏恒心,但是在何老师的潜移默化下,我发现自己已经慢慢地转变了。

  跟何老师求学

  在跟从何老师学习的三年里,他的睿智、博学、严谨、豁达,迅速地征服了我,也深深地影响了我。如果按时下的分类,何老师是典型的“海归派”,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又是著名的证据法大师华尔兹教授的高足,够资格“贩卖”一下西方的那套理论了。但是,何老师却是一个清醒的学者。在国内学者纷纷主张引进沉默权时,何老师却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见解,从现实的角度为盲目提倡沉默权敲响了警钟;当很多学者在“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之间争论不休时,何老师拨开迷雾,提出了证明的目的和标准的问题;当学界为证据立法框架莫衷一是时,何老师高屋建瓴地从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四个方面勾画了我国刑事证据法的体系。

  2004年初,在何老师的鼓励下,我发起成立了“中国证据法网”,这个网站耗费了我很多时间与精力,但也使得它成为证据法学领域的一个牌子。何老师不但给我提供了物质资助,还给我很多精神支持。何老师没有太多时间接触网络,但他给我配备了很多他的硕士研究生,来协助办好网站。“中国证据法网”能成为一个知名的法学门户网站,何老师无疑是精神支柱。

  感激师恩

  三年的时间过得太快,转眼就要毕业了。一天,我送论文到何老师的办公室,在谈完正事之后,何老师特意跟我多说了一会儿。临别前,何老师略带伤感地说:“你们都要毕业了,心里想来真有点酸酸的呢。”我已经不止一次看到何老师无意间流露的真情。曾几何时,他在我的心目中,已经从一个令人崇拜的法学家,变为可亲的老师、可敬的长者,甚至是慈祥的父亲。说来奇怪,有的时候,我偶然梦见我的父亲,却恍惚间出现何老师的身影。何老师和师母早就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所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不忘问候我家人。有一次,我写了一点纪念父亲的文字,发电子邮件给何老师看,何老师回信说:“丹红,我很理解你的心情,因为我也曾经有过相同的经历和感受。”这时我才知道,何老师的父亲也是英年早逝。父爱是深沉博大的,也总是无言的。何老师对于学生的爱,虽然从来不说出来,但我们总感觉得到。人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父爱如山,父爱似海。何老师如山,托起我们的希望,何老师如海,容纳我们的一切。

  或许,是太眷恋在学校的美好时光,或许,是向往何老师那种清澄的心境,博士毕业之后我推掉了去机关和法院工作的机会,留在了高校,成为何老师的学生中第一个做博士后的。毕业前夕,我们在中国人民大学汇闲居聚会。何老师在宴会上动情地说:“三年前我到武汉的时候,吴丹红跟我说过一句话,说何老师我不会让您失望的。现在,他通过三年的学习,向我兑现了他的诺言,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其实我心里知道,我取得的成绩可能跟何老师的期望还有差距,也没有完全完成自己当初的目标,我宁愿把何老师的话当做一种鼓励。

  这两年,我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感觉研究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的学术之路起步了。我从北大博士后出站,到了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工作,这是一片崭新的天地,何老师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希望在若干年后,我能真的有机会对何老师说,我没有让您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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