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育才浩气长存——纪念江伟教授
发布日期:2012-10-24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  作者:佚 名

20129月,初秋的北京凉风渐起。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原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公证律师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伟,于15720分因病不幸与世长辞,享年82岁。

  江伟教授将毕生的精力投入到新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之中,为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学做出了重大的贡献。91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江伟教授举办了追思会,纪念和缅怀江老师卓越的一生。

  淡泊一生为人大法学院

  追思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高度评价了江伟教授杰出的一生,他说:“江老师走得太快了。江伟教授不仅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属于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也属于中国法学。他去世以后,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都发来唁电,打电话问候家属,充分肯定了江伟教授五十多年来为中国法治的发展、为中国的民事立法、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江伟教授是一位具有良知的真正学者,忠于学术,维护学术的尊严,始终坚持自己的学术观点,给学术界树立了楷模。江伟老师非常有责任感,认真对待教学研究,五十六年来始终如一。江伟教授是一位很乐观的学者,内心充满对学术的追求,无论是文化大革命还是下放,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他对生活始终保持着乐观的态度,对我们周围的人始终给予一种信任。江伟教授在五十六年的执教生涯里默默无闻地为人大法学院做贡献,淡泊名利,从不向组织提要求,从不给组织增加负担。江老师虽然走了,但是他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学术遗产和伟大的学者精神,我们要认真向他学习,一定要办好人大法学院。”

  人大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教授动情地回忆了他在不久前探望江伟教授的情景,“大概一个月之前院里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老师说江老师住院了,我跟韩大元院长去探望江伟老师,他躺在床上好像已经不能下地了,不过当时精神还很好。但是在教师节那天再去医院,发现江老师那时的病情恶化得比较快了,已经不能吃东西了,但是还是能交流。噩耗传来,真的非常突然,江老师就这么走了,就这么离开了他钟爱的民事诉讼法事业,离开了他钟爱的法学院,离开了他钟爱的学生们。江伟老师是一位智者,是一位非常大气的人,很有学问。他从事民事诉讼法教学研究,有很多卓越的成果。江伟老师是一位仁者,大爱之人,非常有爱心。”

  人大法学院邵明教授在追思会上代表人大法学院民诉法教研室,追忆了江伟教授为人大法学院民诉法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重大贡献。江伟教授于195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留校任教,一直从事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奠基人。他深情地回忆道,“在江伟教授的指导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形成了自己的学术风格。在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建构方面,注重体系化研究和专题性研究、注重基本理论研究和制度原理的研究。在研究方法和研究路径方面,注重融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于一体的研究方法,关注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学术眼光透视诉讼现象,提炼出符合民事审判实际的学术范畴和理论框架。江伟教授桃李满天下,江老师的学生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和理论研究方面做出了积极的重要贡献。由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被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誉为培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人才的又一所‘黄埔军校’!”

新中国民诉法的奠基人

  江伟教授是新中国民事诉讼立法的指导人和参与者,带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了新中国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老先生在追思会上谈了他与江伟教授共事的岁月:“我和江伟老师是同一时代的老师,在诉讼法学研究会共事近三十年。我们合作的非常友好、真诚,互相支持。这一段往事使我感受到,江伟教授不仅学问做的好,而且为人坦诚、直率。”

  在起初刑强民弱的情况下,江伟教授十分坦诚地面对,并且希望能改变这种情况。在他的努力下,在其他教授共同的支持下,有力地推动了民事诉讼法学的独立发展,这个过程也推动了民事诉讼法学的繁荣,江伟教授不仅是功不可没,而且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

  作为新时代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代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则以民诉法研究后来人的身份表达了对江伟教授的敬意,“看到江伟老师的照片,我感觉到他就是这样一个非常光辉灿烂的形象,这些天他的这一形象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应该说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更年轻的民事诉讼法律学人,没有一个不是在江伟老师的教育、关爱之下成长的,江伟老师不仅培养了中国人民大学民事诉讼法的法律人才,也为中国人民大学以外的学校、实务界,培养了一大批民事诉讼法学的人才,没有江老师的关心和他在学术上的指点,不可能有我们这一代民事诉讼法学人的成长。

  我在读研究生时参加过第一届诉讼法学年会,可以说从那时起,民事诉讼法学在江伟老师等老一辈法学家的带领下真正开始形成,并得以快速发展,从江伟老师参编的第一本统编教材开始,新的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以那一本教科书为标志开始形成,对整个民事诉讼法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把江伟教授称为新中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奠基人一点也不为过。在民事诉讼法的起草,修订,民事诉讼法的组织领导上江老师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引领了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江老师整个一生都奉献给了民事诉讼法学和民事诉讼的制度建设。”

  “民事诉讼法学科进步神速……如果说一定要在所有学科中评选出一个进步最快的学科,那就是民事诉讼法学。应该说民事诉讼法学今天所取得的任何成就,都离不开江伟老师的指导”,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引用中国法学会的权威统计数据,印证了江伟教授对民诉法研究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亲友弟子无限怀念

  在追思会上,主持人人大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宣读了人大法学院孙国华教授致江伟教授的挽联:

  铁肩担道义,为人正派,敢讲真话,浩气长存;

  妙手著文章,治学严谨,培育英才,业绩永存。

  江伟江老铁肩千古。

  孙老铁肩,孙国华敬挽!(“老铁肩”是在江西五七干校时,朱一顺、许崇德、江伟和孙国华几位老朋友之间的一个统称。)

  “对我而言,江老师像父亲一样”,人大法学院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陈卫东教授深情地回忆起他与江伟教授多年交往的点滴,“江老师为人坦荡,正派,充满了一种大气。谈到学术问题时,无论是何种权威的观点,也不管是哪位领导人说的观点,江老师从来都是一针见血,从来都是毫不客气,而且他总是能够触及到问题的关键,抓住问题的实质。江老师每年要承担大量的授课,还要教授研究生,但他任劳任怨,始终充满了积极和快乐的精神。中国的民事诉讼制度发展到今天,江老师功不可没。

  回顾这三十多年来,我始终有这样一种挥之不去的印象。在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生活和工作上的问题,我经常去江老师家,我们两个促膝长谈,谈到很晚很晚。对我的人生来说,江老师可以说是像慈父般地教育我。”

  而江伟老师的弟子们,更是用自己情真意切的话语,表达对江伟讲授的敬意、爱戴,和继承江伟教授未竟的研究事业的决心。

  邵明教授说,“2006118日,在江伟教授从教50周年暨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上,恩师说:我于1956年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到1978年,仅仅授课16课时,直至1979年我的学术生命才真正开始;我希望这样的历史不再重演。也希望你们年轻人珍惜如今大好时光。

  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的教师和学生,我们坚决继承恩师遗志、秉承恩师作风、发扬恩师思想,同心同德,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这是我们的神圣的职责,这是我们告慰恩师的无与伦比的方式!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章武生回忆到,“我对江老师有着深深的怀念。从为人上来看,江老师非常善良,正直。我们虽然是师生关系,但是说话从来没有任何距离。我去江老师家,经常一说就是一个多两个多小时,从来江老师不会认为我耽误了他的时间;江老师很有童心,我们在云南调研,当时大家都非常高兴,有些人都高兴地唱了起来。江老师就跟小孩儿一样,看起来比我们还要高兴,还要年轻。”

  江伟教授的女儿江虹女士说,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非常短,但是经常打电话。每次打电话回来,我问他最近在干些什么,他跟我说的最多的就是,他的民诉的一些事情,写书、讲学、带博士生、参加答辩等。一谈到他的事业,他就非常兴奋。还有的就是,父亲一生对他的事业的追求非常执着,他非常钟爱他的学生,把他的学生当成自己的子女一样的看待。在这里,我为我有这样的父亲而感到自豪。父亲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江伟教授生平:

  江伟教授,193010月生于河南省开封市,194811月以革命青年身份进入中原大学,后投笔从戎,先后在第二野战军总政治部、第五兵团政治部新华分社工作。1952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一直从事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执教凡56载,是人大诉讼法学科和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之一,为人大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江伟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奠基人、国内外公认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泰斗。曾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江伟教授在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强制执行法、破产法、仲裁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司法制度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课题,发表学术性文章一百五十余篇,出版著述及参与编写学术性书籍四十多部。其中,《民事诉讼法通论》(1982)一书初步奠定了新中国民诉法学体系的雏形,《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1996)一文开启了新中国民诉法学研究的“理论法学”时代。

  江伟教授是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典的缔造者之一,从1979年始,以近五十之龄投身于中国民诉法的创制活动之中,呕心沥血三十载,参与、见证并推动了新中国民诉法典的诞生、成长的全部过程。此外,他还参与了《破产法》、《仲裁法》、《公证法》、《票据法》、《人民调解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

  江伟教授师风垂范,桃李天下,五十余年始终亲临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弦歌不息,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在编弟子和编外学生遍布天下,使中国民诉法学研究得以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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