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江伟教授
发布日期:2012-09-17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  作者:蔡彦敏

八十年代中期我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期间初识江老师。那时候江老师不仅给我们开过讲座,而且是我们硕士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主席。论文初稿完成后,我和同伴曾几次到人民大学大江老师家里求教。虽然每次去的路上心中都充满忐忑,但每次到了家里,江老师和师母都是热情亲切地接待我们,江老师总是在先对论文予以肯定的基础上,再温和地提出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江老师耐心和悉心地学术指导使我受益匪浅,后来毕业时我们的论文都顺利通过了答辩,我离开北京南下广州,开始了在中大的从教生涯,而江老师和师母的热诚亲切,给我留下了永远美好和温馨的回忆。

从教十年后,已为人之母的我有机会作为富布莱特访问学者赴美研究美国民事诉讼法,回国后我即奔赴西南政法师从同样在读研期间给我们上过课的常怡老师攻读博士学位,其间也与江老师保持着经常的学术联系,得到了两位德高望重的学术大师直接的学术鼓励和指导,博士论文答辩时,江老师又应邀赴渝担任我们答辩委员会的主席,使我如期如愿获得博士学位。继后,我有幸进入人民大学博士后站,江老师作为我博士后期间的合作导师,继续在学术之路上引领我前行。

2000年仲夏,江老师在人民大学主持的为期一个月的“中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者国际研讨班”开班。该研讨班所使用的教材,是由江老师领导的中方专家组列出的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亟需了解的关于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课题,并由两位美国教授专门撰写的《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英文版)一书。我有幸参加该研讨班,并和徐卉博士一起成为该书的中文译者。该书翻译完成后,为保证翻译质量,2001年夏季,江老师与我们两位译者一起专程赴美一周,对美国民事诉讼制度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美国教授作者就翻译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我们从北京飞到芝加哥,再转机飞到波士顿,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旅程,加之时差和较紧密的日程安排,令人非常疲劳,但当时已届70高龄的江老师却一直保持着积极而从容的精神状态,与美国法官、律师、教授等同仁们进行着愉快而又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令大家深为钦佩。20024月,《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中文版出版时,江老师还特别为该书作了序。

作为我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的重要起草者,江老师在近十年来又为该法的修改与完善而大声鼓呼,并率先垂范提出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第一部专家建议稿。江老师持之以恒不懈追求学术真理的精神一直潜移默化而又深刻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诉讼法学人。在我主持进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课题的过程中,我曾请教江老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究竟应该确立怎样的指导思想。江教授十分坚定地回答:“立法修改的指导思想至关究竟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事诉讼法的问题,这个指导思想字不必多,四个字就可,那就是“以人为本”。江老师这一高屋建瓴而又言简意赅的提炼于我而言如醍醐灌顶。正是在江老师提出的这一指导思想的指引之下,我展开了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较全面的思考和探索,并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课题,完成了自己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虽然江老师再也看不到学生的这份作业,但可以告慰江老师的是,学生一直谨记着先生的教诲,学生一直是以勤勉、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去认真地思考和努力地完成这一重要功课的。

在我看来,最近刚刚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仅是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修改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中国民事诉讼法现代化的使命仍任重道远。江老师不惧艰难、孜孜以求的学术精神将永远激励我们为更好地完成这一使命继续不懈探索。

祈望敬爱的江老师一路走好!江老师,您永在我们心中

【编者注】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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