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昂然:立法实践中成长的法学家
发布日期:2012-06-02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夏莉娜

“新中国立法人物寻访

顾昂然从1952年起就工作在新中国立法战线,协助决策层工作,接触、参与我国的立法达五十多年。

19793月起,顾昂然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资料编译室主任、研究室主任、民法国家法室主任。1983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一任主任是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汉斌兼任,顾昂然是副主任兼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时,王汉斌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继续兼任法工委主任,顾昂然协助王汉斌主持法工委的工作。1993年直至2003年的十年间,顾昂然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全面主持法工委工作。

顾昂然见证了新中国法律产生的整个过程,并亲身参加了许多具体法律的起草。新中国的一部部法律都清楚地印在他的脑子里,为此被称作新中国立法工作的“活字典”。

不久前,记者采访了已是80高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此前,他曾多次接受过记者采访。对于顾昂然来说,国家的立法工作仿佛已经融进他的生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时有坎坷,每当回忆起我国立法工作的艰难的历程,那些激烈的纷争,无数个不眠之夜的往事便一幕幕在他的脑海中闪过……

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

顾昂然是在党的培育下自学成才的立法工作者,是在立法工作实践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他曾对记者说,他自己在全家学历最低。因解放前做党的地下工作,高三都没有读。195010月,未满20岁的顾昂然调到彭真同志办公室担任秘书。1954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那时人大常委会中搞法的同志大都不是科班出身。彭真提出常委会要有自己的法律专家,要求大家用两三年的时间把基本的法律知识学好。1956年,常委会安排一些搞法的同志到人民大学法律系上函授。顾昂然那年25岁,是到人民大学法律系参加函授的三个学员之一。那时候,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特别忙,但大家都十分珍惜这个学习机会,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挤出时间参加学习。许崇德教授当时是顾昂然的老师。顾昂然当年在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成绩册还保存完好,上面就有许崇德的签名。

顾昂然:立法实践中成长的法学家

顾昂然接受本刊记者采访 摄影/夏莉娜

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对没有在学校正规学过法律的顾昂然来说,并不是容易的事。一个法就是一个领域,立法工作既要掌握法理,又要了解这领域的实际情况,不学习是不行的。法工委的同事们说,老顾工作起来废寝忘食,中午从来不休息,除了工作,他几乎没有什么爱好,常常最后离开办公室,还要带回一大包“家庭作业”,包括白天没干完的工作和急需学习的法律书;每逢节假日,他都会带着一兜书回家看……由于几十年如一日在立法工作的实践中刻苦学习、勤奋钻研,他了解立法工作所涉及的领域,包括比较前沿的理论,熟悉七大法律门类,并能提出指导性意见。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多所著名大学曾聘任他做法律系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

当记者称顾昂然是法学家时,他谦虚地说:“多年来,我从事立法的具体工作,深感责任重大。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全国人人都必须遵守。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法律规定的对不对、好不好,关系重大。这一点和学术讨论不一样,学术讨论,意见讲错了不要紧,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制定错了,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为法律制定了就必须严格执行。制定法律与处理具体工作也有所不同,当然具体工作处理错了,也可能很严重,但仅仅是这件具体事办错了,而法律是行为规范,如果定错了,对这一类行为都要产生影响。这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能否正确地得到贯彻,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全局。同时,我也深感从事立法工作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难度是非常大的。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和法律化,制定法律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但政策往往比较原则,要把政策具体化,可不简单,有一系列的问题。制定一个法,往往涉及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利益和不同的看法。法律是全国都要执行的,各地情况十分复杂,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不同,城、乡不同,如何使法律既能够体现和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如何能够适应不同地区的情况、如何既要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又要考虑今后的发展,都是很不容易的。”

三个月立了七个法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成立了,彭真任法制委员会的主任。顾昂然经常回忆起文革结束后,彭真同志让他回到人大的一幕:“我是38到大会堂报到。过了一会儿,彭真来了,对我说‘目前的重点是抓立法,首先要有法可依。立法任务非常重,虽然我岁数大了,但我也不偷懒,还需要有苦力……’彭真同志还谦虚地对我说:‘小顾啊,你一直是搞法的,以后你就当我的法律顾问……’”

顾昂然:立法实践中成长的法学家

顾昂然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法制讲座 摄影/马增科

顾昂然回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立法又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法必依的前提。邓小平同志1978年就提出,‘快搞比慢搞好。’因此,我们那时对立法工作抓得很紧。一方面将实践证明成熟了的政策及时制定为法律;还不成熟的,也要积极地试验,总结经验,待成熟后及时制定为法律。另一方面,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始终保持负责的态度,对还不成熟的,一定不仓促制定为法律,否则,不能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从19793月开展工作,到6月底短短的三个多月时间内,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刑法、刑事讼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七个法律草案。”

三个多月时间立了七个法,工作的紧张程度可想而知。顾昂然曾给记者讲过,那时无论吃饭、走路,甚至睡觉,脑子里都是法律条文;每天很晚才回家,还要带上一大包材料回家接着干。一天,他骑着自行车回家,路上被一个愣头小伙子从后面超车撞倒了。他一心想着回家还有工作,就让那小伙子走了。后来发现自行车的前叉子断了,他就自己扛着自行车走回家……

修改宪法的日子

据顾昂然回忆,在起草地方组织法时就发现1978年宪法存在问题,其中的不少问题是因为没有摆脱“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彭真曾说,他一回到北京,小平同志就对他提到宪法重新修订的问题。七个法一通过,彭真就让顾昂然研究修改宪法的问题。

这期间,顾昂然常感觉胸部痛得厉害,后来发起了高烧。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让他住院。做了透视检查后,医生怀疑他肺里有肿瘤,并通知了家属,但没有告诉他本人。顾昂然意识到病情的严重,有可能是癌症。他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只要活着,就要抓紧为法制建设工作。他把有关宪法的材料都带到了医院。后来经确诊不是肿瘤,而是过度劳累引起肺结核复发。

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全面修改宪法的决定。开始由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胡乔木具体负责宪法修改的讨论稿。他召开了一系列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到了19817月,胡乔木生病了,小平同志请当时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彭真主持修改宪法的工作。

1981713,彭真带项淳一、顾昂然等到北戴河了解情况,研究宪法修改。18日彭真对项淳一和顾昂然说:“你们俩人就在我这里参加修宪工作,有关问题我们议论以后再讲。”回到北京后,930彭真在征求刘复之等人对修宪工作意见时说:“修宪具体工作胡绳管,实际是三个人,还有王汉斌、顾明,顾明熟悉经济。”同时说:“宪法方面,顾昂然做秘书。”

105,宪法修改工作组集中在玉泉山工作。顾昂然连续几天牙疼难忍,脸都肿了。他请在友谊医院任党委书记的姐姐找了位大夫,利用晚上时间看病。正常情况需要去医院三四次。为了节省时间,他让大夫一次就把三颗牙都拔了,第二天就继续工作。这在炎症未消的情况下还是有一定危险的。

行政诉讼立法一波三折

说到立法中的艰难,顾昂然举例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时,主管行政部门对关于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规定,坚决不同意。他们说,港监的帽子上有国徽,怎么能告港监?经多次交换意见,也谈不下来。为了解决问题,彭真同志亲自开会协调,陈丕显、彭冲等几位副委员长都参加了。开始,主管行政部门的同志还是不同意。彭真同志当场让我念宪法。我念了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我说,宪法规定的‘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包括了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其中的‘控告’就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样,主管行政部门的同志就没话可说了。1982年开始建立行政诉讼制度以来,我国各方面情况有了很大的发展,法院在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1986年法工委把研究行政诉讼列入工作计划,并于19864月开始研究。民法通则制定后需要对民诉法进行修改补充,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行政诉讼。

顾昂然讲述说:“制定行诉法的阻力是很大的,特别是一些行政部门的同志当时有不同意见。1989119,国务院法制局在皇城根召集30多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和部分较大市政府法制局、处同志开会,座谈行诉法草案,专门要我参加会议听取意见。会上反映了不少不同意见,包括对是否搞行政诉讼法都有不同意见。有的说,如果公民可以告政府,政府还有什么权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敢管了,会增加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影响稳定。有的甚至提出,这样会助长‘刁民’告状。认识很不统一,有些是颠覆性的意见。我针对提出的问题,作了回答。我说,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从根本上讲,可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政府的威信。如果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能通过司法程序得到及时解决,可以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采取过激行为,这有利于稳定政治局面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后,顾昂然怀着一种急迫的心情,向人们讲解墨迹未干的法律条文。他告诉记者:“从法律的颁布到法律的实施,还有一个艰难的过程。19908月,中办秘书局每日汇报反映,行政诉讼法即将实施,一个地方有2000多名乡村干部提出辞职。有人认为,‘农村的各项工作更不好办了。对当前各项建设不利,自己搞乱自己的阵脚。’这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824,当时的总理李鹏批示: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保证基层干部能有效地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同时在遇到矛盾时要加强协调工作。政府的干部务必使自己的行为合乎法律。12月,国务院法制局专门召开全国法制局长会议,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邀我介绍了行政诉讼法制定情况和主要精神。”

平民老部长

顾昂然一向低调,不张扬,默默地在幕后奉献。他谦和、勤恳、正直,备受大家敬重,同事们都亲切地叫他老顾。在他面前,你不会感到丝毫的拘束。他总是带着微微的笑意,他的神态与语言,都是那么平和亲切。从彭真,到王汉斌及法工委历任主任、副主任,大家都是干活儿的。最可贵的是勤奋刻苦、认真执着、不追求个人功利、甘当苦力的作风延续下来。

顾昂然任部级干部20年,正部级也已10年了。法工委的同志说,老顾要求自己非常严格。他自己坚持不要套间式的办公室;坚持不配秘书;出差也不带随员,住房一再要求住单间就行;到地方开会,坚持要和大家一起乘大轿车,开完会就马上回来,不去参观游览……

记者与顾老是多年的邻居。在邻居眼中的他是一个普通、谦和的白发老人。在职时,时常见他牵着小孙女的手,接孙女放学;提着小菜篮买菜;节假日乘公共汽车看望同事和亲友;“非典”期间,步行上下班……退下来后更是要求自己要和老百姓一样。

应该说顾昂然是一个十分有人情味、十分平民化的部长。有人说现在已很难找出如此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正部级干部了,也有人说老顾过于廉洁。记者曾问过顾老,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部长也是老百姓,只是工作上责任大一点。”(记者 夏莉娜)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1年第14期 责任编辑: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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