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十全老人”王家福
发布日期:2010-10-0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陈 甦

记得王家福老师七十华诞时,众学生设宴庆贺。值我席间致词祝酒,言及王老师为法学界之十全老人。举座闻言,一时欢笑不已。待我举例一一证之,则又举座颔首,深以为然。日月如梭,转瞬十年,家福老师八十华诞又至。此时忆及当年十全老人之说,愈感岁月悠悠为证,诚如当初我言。

家福老师深研法学,孜孜以求逾半个世纪,凡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人权法理论等重要学科领域,均久耕不辍,建树颇丰,其倾心学术而卓为泰斗,此全者一也。家福老师学术人品,深孚学界众望,曾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现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其超乎一己治学而能善领学界,此全者二也。家福老师善将学理能动于实践,尝为给中南海作法制讲座之第一人,凡民法通则、物权法制定及民法典起草等重大立法活动,亦莫不参与,其治学之效能达庙堂而济江湖,此全者三也。

家福老师善识佳驹,能育良材,举梁慧星、孙宪忠、邹海林等学术界精英;董开军、曹士兵等实务界才俊,皆为学生辈中翘楚,其为人师则为良师,此全者四也。

家福老师学而优且能仕,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而治所有方,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而履职优异,其出仕则达且绩廉俱佳,此全者五也。

家福老师气质彬彬,雍容儒雅,逢尊逢卑均能够执敬谦和,见同见异且不改稳健泰然,我逾廿年未尝见其一怒,其修养深厚堪为学人楷模,此全者六也。

家福老师致力法治,效力社会,虽不求闻达而鸿名借绩远播,2009年被中央电视台选为当年十大法治人物,其为学者而被当世公众广泛认可,此全者七也。

家福老师与其夫人文慧芳女士在法学界被赞为佳偶,文女士秀外慧中,于家之外曾为最高人民法院庭长实为女界精英,于家之内则对家福老师关怀备至堪为相夫贤妻,家福老师有夫人如文女士者,此全者八也。

家福老师一双子女皆为博士,子在海外机构就职,女在国内高校任教,其为父有子女如此优秀,此全者九也。家福老师年已八十,然精神矍铄不亚壮年,学术会议场合常见其临场致词,言词清晰、内容深刻且思路畅达,其健康长寿且智慧学养与日俱增,此全者十也。

所谓十全,思之不易,写之不易,而家福老师堪当十全之誉,其得之岂非更为不易?其间必有家福老师独到之功,亦必有我辈羡学之秘啊。遍览法学界有名者群,家福老师堪为其中智者。法学研究事关体制及意识形态之大者,与时俱进非不断进取之意所能涵盖,早于时代则不为所容,迟于时代则不为所用,所谓恰当其时至为关键。

家福老师总能恰当其时提出法学观点与法治对策,其制定社会主义民法之呼吁,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之首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之倡导,莫不切中社会法治运行脉搏,而符合时代步伐节奏。然则恰当其时与否乃事后判断,临机谁能预知?一人深思之智欲彰显社会,非佐以学术勇气则不能致之。

譬如家福老师主持人权研究,兼法学所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十余年,然人权研究坎坷重重,家福老师坚持倡行人权,为我国宪法最终纳入人权保障条款作出应有贡献。再如家福老师在中南海作法制讲座时,讲解公法与私法之区别,论述私法自治在社会主义法律机制中之意义,此非有学者之自信与坚持而不能为也。

家福老师能尽其智,能践其勇,所赖非他,乃爱国爱民爱法治之学者责任。既有爱国爱民爱法治之心,亦尽爱国爱民爱法治之责,堪为法学界之仁者。家福老师,其为仁者矣。

人皆有求全之心,然求全之心至求全之行再及求全之果,非一意践行所能递次成就。不求全,则行无动因,无所成全;不过于求全,则行不失度,竟能成全。家福老师不求十全之名,而得十全之实,窃以为在于,其以不过于求全之心而行求全之行,以不过于求全之行而得求全之果。求全,则当为应为之事;不过于求全,则当为能为之事。家福老师尝言:学者要尽学者本分。尽学者本分,当为学者应为之事,每遇重大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家福老师总是积极参与讨论,善进真知灼见;尽学者本分,亦当为学者能为之事,家福老师对时事情势、学界动态常怀忧患意识、情切关怀,但从不故作惊人之语,从不提倡躁动之事。

人有多种社会角色,诸种角色均当为应为之事、当为能为之事,方能成就十全之美。家福老师诸种角色无不善尽其心、善尽其责,譬如,其在任法学所长,则以单位领导身份尽职尽责,尝累病数次而不稍减勤勉;其卸任法学所长,则以单位普通人员身份时常建言献策,继续关心法学所建设。我近几年常与家福老师一同参加会议,会后送家福老师回家路上,所相谈者,多为法学所发展建设之事。言谈之中,家福老师对法学所人员关爱之心与对法学所发展急切之情,时常令我感动不已,时时鞭策我勤勉尽责。如此可见,家福老师能得十全之誉,殊非幸致,实乃仁爱之心与尽责之力两者善善相成之必然结果。

做人做事,固有技巧。然而能为十全之誉,则非依赖技巧所能至。盖因技巧虽精,必有所疏;每临大事,单凭技巧,定有所误。所谓大道无术,仁者非巧,十全之实,唯仁者所能至之。我辈欲学家福老师成就十全之秘,其秘无他,唯博爱与尽责而已。博爱与尽责,岂可称之为秘,其昭然如日,唯需真心向往之、尽心践行之而已。家福老师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我辈不禁喟然兴叹,仁者在侧,幸何如之。

家福老师为法学界之仁者,是仁者寿,诚哉斯言。

家福老师深研法学,孜孜以求逾半个世纪,凡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人权法理论等重要学科领域,均久耕不辍,建树颇丰,其倾心学术而卓为泰斗,此全者一也。

家福老师学术人品,深孚学界众望,曾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现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其超乎一己治学而能善领学界,此全者二也。

家福老师善将学理能动于实践,尝为给中南海作法制讲座之第一人,凡民法通则、物权法制定及民法典起草等重大立法活动,亦莫不参与,其治学之效能达庙堂而济江湖,此全者三也。

家福老师善识佳驹,能育良材,举梁慧星、孙宪忠、邹海林等学术界精英;董开军、曹士兵等实务界才俊,皆为学生辈中翘楚,其为人师则为良师,此全者四也。

家福老师学而优且能仕,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而治所有方,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而履职优异,其出仕则达且绩廉俱佳,此全者五也。

家福老师气质彬彬,雍容儒雅,逢尊逢卑均能够执敬谦和,见同见异且不改稳健泰然,我逾廿年未尝见其一怒,其修养深厚堪为学人楷模,此全者六也。

家福老师致力法治,效力社会,虽不求闻达而鸿名借绩远播,2009年被中央电视台选为当年十大法治人物,其为学者而被当世公众广泛认可,此全者七也。

家福老师与其夫人文慧芳女士在法学界被赞为佳偶,文女士秀外慧中,于家之外曾为最高人民法院庭长实为女界精英,于家之内则对家福老师关怀备至堪为相夫贤妻,家福老师有夫人如文女士者,此全者八也。

家福老师一双子女皆为博士,子在海外机构就职,女在国内高校任教,其为父有子女如此优秀,此全者九也。

家福老师年已八十,然精神矍铄不亚壮年,学术会议场合常见其临场致辞,言词清晰、内容深刻且思路畅达,其健康长寿且智慧学养与日俱增,此全者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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