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祝福何美欢老师而作
发布日期:2010-09-04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泮伟江

距离何美欢老师被发现昏迷而被送到北医三院抢救已经整整一个星期了,我虽然不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但在当天晚上就在邮件里得到消息,立刻赶往医院探望。这是惊心动魄的一星期,清华法学院和清华大学的领导和相关的老师快速高效地行动起来,积极联系脑血管方面的专家进行诊断,并且动员各种资源和力量,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何美欢老师的康复的可能性。何美欢老师在京工作和学习的学生,自8月21日起,就聚集在北医三院久久不愿离去,并且快速地行动起来,安排同学值班,在外地甚至国外工作或学习的同学,也纷纷地赶来北医三院,希望能够守护在何老师的周围,随时听候召唤,为何老师渡过难关尽一份心力。
何老师在北医三院的重症监护病房不能做CT,由于何老师的血压不稳定,因此从重症监护病房移动到CT室,存在很高的生命危险,因此许多同学就自发地在互联网搜寻移动CT的消息,硬是从互联网上找到了美国的一家移动CT生产商的资料,发现其在北京曾经卖出一台移动CT机,并且很快查到购买这台移动CT机的医院是北京军区总医院,而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得知这一消息之后,也马上动用一切资源和力量,和北京军区总医院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借用这台移动CT机。当学生们得知借用移动CT机很困难时,又自发地联系保险公司,希望通过保险公司提供运输保险的方式来增加借出移动CT机的几率,并且很快地联系好了愿意提供保险的保险公司,甚至短时间内就拿出了一份很漂亮的保险合同。在确定借出移动CT机无望的情况下,经过何老师家属和法学院的强烈要求,北医三院决定冒险移动何美欢老师去CT室做CT,因为这是进一步治疗必经的步骤,也是不得不冒的风险。几个学生得到消息之后,为了减少何美欢老师在移动过程中颠簸的危险,又马上行动起来,到处借地毯铺在地上,从而能够使得何美欢老师从重症监护病房到CT室这一小段路走得更加平稳。当法学院的领导和医生们推着何老师走出住院大楼,看到门外地上铺着地毯时,也感觉很意外和感动。何老师最后顺利和平安地做完CT返回病房,与铺着的地毯是否有联系,这个不好推断,但是学生的心意,也许何老师是感受到了。所以何老师虽然处于昏迷之中,无法说话,但是何老师仍然很坚强地在和病魔抗争着,没有放弃,打破了北医三院某些医学专家的断言,不断地创造着例外和奇迹。
何美欢何许人也,为何能够得到学生们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如此之深切而热烈的尊重和爱戴?这个瘦小的女人,又是有着什么样的神奇,居然能够让中国这批最顶尖的大学里最优秀的年轻人如此地感念和敬佩?她有什么重大的贡献,值得学生们那么虔敬地每天为她祝福,那么隆重地天天守护在她住院所在大楼大厅里,每天不厌其烦地通过手机和网络,互相之间传递关于她的病情的最新消息?许多人看到了发生在何美欢老师周围的这些事情,看到了网络上的一些情况,难免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这虽然不是我写这篇短文的目的,但是却也给了我一个机会,说说我心目中的何美欢老师和我所接触到的何美欢老师。
我第一次见到何美欢老师,是我在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期间应邀到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参加的一次以法学教育为主题的小型讨论会。何老师应该是那次会议的一个主要的发言人。那时候何美欢老师应该是刚到清华法学院开设普通法精要课没多久,之前我也私下听到有关她的许多信息,例如她放弃了在香港大学的教职和高薪的律师工作,全心全力地投入到了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法教育工作。很明显,清华法学院所开出的薪酬虽然在大陆地区是很高的,但自然和何美欢老师原来的收入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之前也对何老师的普通法精要课非常感兴趣,曾经想过去旁听,但是询问之后,说这门课的方式,根本无法旁听,只好作罢。后来郭锐仍然不甘心,跑去听了她的另外一门课“银行法”。那天何老师发言的具体内容,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大概记得的内容,就是她的“理想的法学教育”那篇文章里的内容。只记得其中一位北大的年轻老师的发言,大概说像他们这些北大清华里的教师所提供的教育,对于那里的学生,只是起到了一个辅助和次要的作用——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对于他们的成材,基本上起不到根本的作用。这些学生考进北大清华,证明他们已经是非常优秀了,没有他们这些教师在课堂上所传授的知识,这些学生出去照样是顶尖优秀的,照样是这个社会的精英,照样混得是最好的。对他们来说,北大清华四年的经历和同学互相之间的竞争和激发,才是最根本的。当时觉得他讲得很精彩,但是后来回来一想,又觉得有很大的问题。如果用这位老师的这种说法来描述当时的现实,倒是很准确的,但是作为一个精英大学的教师,这种想法却很CD。以我接触的一些北大法学院的朋友为例,有一两个对法学根本没什么兴趣,在大学期间也没有认真学习法律和理论,但是在其他方面确实照样精彩,并且到了社会之后,也确实干得风生水起,生龙活虎。但是,我也看到,在许多涉及到北大法学院的公共事件中,北大法学院的这些精英学生的发言和行动,又并不精彩,甚至让人感到他们的智力和推理水平与其他方面的精彩是不相称的。当然,这还不是关键所在,关键的地方是,这批从全中国选出的最优秀的学生,在他们经历了北大清华的四年教育走出法学院后,和同样优秀,但是经过哈佛耶鲁等顶尖名校四年教育的毕业生比起来,两者之间是否具有可比性?我觉得毕业之后的这种比较,才能够看得出中国顶尖精英大学的这些教师们的责任究竟是什么,以及这批人是否尽到了责任。的确,当这些学生走进这些顶尖精英大学时,他们已经证明了他们在中国是最优秀的,哪怕这四年他们在大学里什么都没有学,他们仍然是中国的精英,但是问题在于,这批人是应该代表着中国和美国等其他地区的精英进行竞争的,他们的眼界、素质和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关键性决定了中国未来在全球竞争中的位置。如果他们经过四年顶尖精英大学的学习和训练,不但和前面那些国外顶尖名校的毕业生们比起来,他们的能力没有实质性的提升,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并且反而变成了仅仅是中国比较好精英,但不是最精英的人才,那么我觉得这两所大学的教育就是失败的,而且是严重失败。从这个角度来讲,北大和清华这两所名校的教育者的能力和责任,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这就说到了何美欢老师的普通法教育的意义问题。我觉得何美欢老师之所以愿意放弃在香港和加拿大的优裕生活,孤身一人来到清华法学院开辟普通法教育这个战场,是与她对这个问题的感受和认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何老师看到了美国精英律所在全球法律市场内攻城略地,所向无敌的局面和趋势,也看到了普通法教育与全球化背景下美国律所的这种绝对优势之间的正相关性。同样地,她一定也感受到了近一百年来多灾多难的中国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内外交困的局面,许多深层的问题只是被掩盖起来而显得若无其事,实质上正在变得更为严重。同时,她也一定看到了中国巨大人口所潜藏的源源不断的优秀拔尖人才的资源,以及这些人才虽然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但是正在大批大批地被中国的教育制度磨平棱角,消去锐气,最后在死气沉沉和毫无生产能力的教育中变得平庸的现实。我推测,她或许对中国的年轻人还是抱有很大期望的,对他们的才智,也对他们的激情。所以,她也许觉得凭借她所经历的完整的普通法教育,在海外长期的法律执业经历所积累的经验,以及她的理论家的天赋和她的人格魅力,或许可以在中国开辟一个战场,提供某种出路和可能性。至于这种可能性究竟有多大,是否真的能够形成规模效应,未来她所培养的这批学生是否真的能够找到发挥的舞台,并且真的发挥她所期望的历史贡献,这是一个无法验证的问题,但是这种可能性本身,就可以为她提供行动的理由和鼓舞她的激情,一个人默默奋斗的激情。
我觉得何美欢老师八年多的普通法教学实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印证了她的这种判断。首先,我观察到并且确信,她所教授的这批学生确实是非常优秀和精彩的精英学生,并且这批学生经受了他的普通法精要的训练,确实大大地提升了对法律的理解,以及分析问题和高效行动的能力。许多普通法精要的学生后来跑到美国法学院(包括哈佛法学院),表现也非常的优秀和抢眼,许多学生毕业之后,在外资所工作,也毫不逊色。而其中有些学生在刚开始学习普通法精要的时候,表现得并不好。我推测这是因为这些学生当时表现不好,并非不够优秀,而是对法律和法学的理解有问题。何美欢老师病重期间,我曾经在北医三院的住院大楼值班,和她的许多学生有过接触。他们的判断力、分析能力和行动力,都是一流的,前面举的例子,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有个学生说,在国贸那边精英律所集中的地方,几乎每个精英律所,都有几个律师是从何美欢老师的普通法精要出来的。他们共同分享了一种法律的思维方式和法律理念。我想,这恰恰是何美欢老师当年刚来清华法学院开设这门课程所期望看到的,也是她最后下决心放弃休息时间,在假期回清华法学院高强度地开设普通法精要这门课程的重要原因。她当然希望能够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为中国多孵化这样的法律精英人才。而这些人在何美欢老师病重时,所流露出来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感激和关爱,自然也变得很好理解了。
我在2006年进入清华法学院学习的时候,还没有放弃当年的那种想法,跑去何美欢老师的课堂听课。何老师原先反对博士去参加这个课程,经过一次详谈后,她同意了我加入。我和这帮由本科生高年级和硕士生组成的小弟弟小妹妹们一起参加了一学期的课程,收获匪浅。我自己并不是那种行动力特别强的人,比较懒散,所以很难成为何老师所期望的那种精英律师,比较适合在大学里做研究和教学。而且,我所关注的问题是整体性的理论问题,属于帕森斯经常用来自嘲的那种“不可救药的理论家”。因此,我关注的核心问题仍然是中国法治的建构问题。在我看来,中国法治能否成功建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建立起现代意义的司法体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中国的判例体系。所以,很长时间内,我在欣赏何美欢老师对中国普通法教育的探索之余,对于这种教育之于中国法治的意义,仍然表示一种谨慎的怀疑。我觉得只有在中国的判例体系建成,教师能够运用中国的判例体系从事案例教学时,中国的法学教育才能够真正融入到中国的法治建设中,起到实质作用。在学习了一个学期的普通法教育之后,我发现何美欢老师的思路和我的思路完全不一样,她秉行的是一种典型的律师的思维。相比较理论家,律师的一个特性,就是行动力,律师遇到疑难问题,当然不可能坐等制度性问题解决之后才采取行动,他们必然是在现有的条件下,马上展开行动,利用现有可资利用的一切手段,来达到维护正义利益的目的。律师并不掌握权力,而理性的论证和辩论是律师唯一可资利用的手段。因此,何美欢老师非常重视对案例论证逻辑的分析,并且提供严谨论证的能力。但是她要教会的并不仅仅如此。她希望教会学生的是,在法官所提供的貌似严谨的逻辑中,能够通过这套案例分析的工具,来看出隐藏在逻辑分析之后的法官的真实想法和意图。这些真实想法和意图,包括法官个人的价值观、国家利益、情感好恶等。法官会巧妙地利用对案件事实的裁取和论证结构的组织,将自己的这套价值观、利益和情感隐藏其中,并且发挥实质性影响。因此,律师首先就要通过自己的分析能力,将这些深层的东西揭示出来。但是,何美欢老师更想教会学生们的是,哪怕你通过分析发现了这些秘密,你仍然不能像某些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的法学大教授那样单纯和天真,俨然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四处发表演讲和撰写论文,到处找人说,原来世界就是欺骗,或者法治不过是一场高明的骗局。因为这样做不会取得任何效果,等于什么都没有做。何美欢老师教会学生的是,首先,严密的分析和逻辑论证,仍然是一个高明律师的最重要的武器,因此,他仍然要用这套武器来战斗。其次,区分哪些是律师可能做的,哪些是律师无论如何努力都做不到的。例如,在分析一个英国涉及航空公司的机场建设费的案件中,何老师最后总结说,这里涉及到英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这个案子无论如何是赢不了的,而原来分析水平超一流,逻辑超严谨的法官,这个案子判决突然写得这么差,也是有原因的。但是在那些律师可以有所作为的案件中,律师就必须采取行动,因此律师在严密的逻辑推演的过程中,要适当的通过案件事实的选取和论证结构的设计,在法律逻辑之外,传达出深层的一个故事结构,而这个深层的故事,应该是能够打动陪审团或者影响法官判断的。我记得我们曾经分析过的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就是这样的。这样一套方法和思维,律师可以用,法官当然也在用。这里当然有利益的斗争,但是都是在一种共享的游戏规则下的斗争。这才是法律故事的完整版本。何美欢老师的这样一种思路和行动逻辑,同样也是她选择在中国从事普通法教学探索行动的逻辑。她选择在一个有限的可能性空间中,尽自己最大努力地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当然,这不过是我基于短短一学期学习的体会所做出的分析和判断,未必正确,也愿意接受方家的批评和指正。
2007年,因为要准备去德国交流,以及其他诸种原因,我没有在何美欢老师的普通法精要课继续学习,这是我至今感到耿耿于怀和特别遗憾的。如果何美欢老师这次重病康复,出于健康考虑,恐怕也没法继续从事如此高强度的普通法教育了。我觉得对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来说,这是一个难以弥补的损失。我甚至觉得此后清华法学院的本科生教育,已经很难和之前的相比,从那里毕业的本科生们,也很难像从前有机会在何美欢老师的普通法精要里学习和接受训练的学生那么优秀。从这个角度来讲,那些曾经上过精要的学生们又是何等地幸福。这不是对清华法学院甚至中国其他法学教师的否定或者轻视。清华法学院和中国其他法学院当然还有许多优秀的教师。但是,我觉得这些教师中最优秀的,所教给学生的,也不过是一套比较成熟的法律概念体系和基本的法律思维而已,但是他们很难像何美欢老师的精要课那样,教会学生那种批判性地分析和思考的能力,也教会不了他们那种高效的行动力和判断力。精英的学生当然也不乏这种高效的行动力和判断力,但是这种行动力和判断力是一种天生和自发的能力,需要高明的教师调教,从而使得这种能力稳定下来,而不是随着年龄的上升而逐渐地消隐。所以,我觉得中国大部分优秀的法学教师,他们更适合培养研究生和博士生阶段的人才,并且是学术研究型的人才,本科生教育(这是宽泛意义的本科生,包括一部分研究生和法硕,类似于美国的JD教育),以及这种高效的面向实践的,具有高效行动力和准确判断力的人才的培养,他们恐怕是很难做得有像何美欢老师这么好的。
何美欢老师来到清华法学院时,大概是50左右的年纪,按照孔夫子的说法,这是一个知天命的年纪。“天命”这个词,使我想起韦伯有名的“天职”(calling/Beruf)这个概念。我觉得,来到中国大陆的何美欢老师,不就是以这种类似于清教徒似的天职观念,一个人默默地奋斗和耕耘在这片土地上,在和时间赛跑,和自己较劲吗?因此,何老师累倒在自己的岗位上,也有某种宿命的味道。只要她发现自己还能够再坚持干一段时间,她就一定不会让自己歇下的。只是,我们没料想到何老师会累到这个程度,并且会这么严重。在何老师重病住院前几天,何老师刚刚请我们那一届的学生吃饭,说自己上完这次课后,就回加拿大好好休息二十多天,什么也不干的。她还说到已经好几年没有做体检了,准备找个时间做个体检。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时候何美欢老师一定是觉得身体已经非常疲劳了,但是仍然凭个人的毅力强撑着,一直到普通法精要最后一堂课那天,才放松下来,结果身体就严重抗议了。
但愿学生们真切的祝福和何老师坚强的意志能够帮助她渡过这个难关,也希望何老师能够醒来看到我这个与他交往其实并不深的大龄学生写的这篇文章。也将这篇文章写给那些我认识和不认识的何老师的学生们,希望你们能够坚强和坚持,真正地成为中国法律人的中流砥柱,实现何美欢老师所寄托在你们身上的殷殷期望。

泮伟江
2010年8月28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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