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启下的五年腾飞路
发布日期:2010-06-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叶秋华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迎来了建院60周年。继北大77级校友何勤华、何山在本报连续刊载“北大77级的回忆”、“老照片的回忆”,西政校友张卫平连续刊载“西政———印象79”之后,本报推出“口述历史”栏目,由人大法学院的一批法学界老前辈、中青年法学家、青年学者为读者献上精品文章,敬请关注

承上启下的五年腾飞路


  叶秋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1978年10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外国法制史教学与研究至今。

  在法学院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自强”才能“自立”,自强才会有发展的前途和命运,这一理念是经过争论和讨论后达成的共识,而这一共识对法学院的崛起和发展十分重要

  人是事业发展的主体,人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奋斗精神如何,是一个单位事业成败得失的关键。只要把人的工作作成功了,就没有实现不了的成功

□叶秋华

  1995年至2000年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上启下发展最快、最扎实的时期,也是令法学院人永远难忘和为之骄傲的一段历史。十五年弹指一挥间,当年简陋狭小的人大法学院已经从灰姑娘变成了令人羡慕的漂亮公主。忆往抚今,这段历史是非常值得让我们年轻的学子们了解和感悟的。

  自强自立把握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在法学院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自强”才能“自立”,自强才会有发展的前途和命运,这一理念是经过争论和讨论后达成的共识,而这一共识对法学院的崛起和发展十分重要。而如何自强,出路何在呢?记得早在1995年之前,面对国家经济改革的浪潮和社会快速发展,面对法制建设出现的新形势,我院就率先大胆地进行过法学教育究竟应当“谁适应谁,谁服务谁”的思考与讨论,最终全院上下取得了共识:法学教育应当主动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教师的知识结构,学院的专业与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应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正是这一共识使法学院获得了发展的机遇,获得了自强自立的基础。我院各学科的课程的改革随之相继展开,知识产权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三十多门新课程开设,许多课程在全国都是领先。我院自1950年代之后又重新在我国法学教育领域占据了主动的地位。

  与此同时,教学改革也推动了科研工作的开展,其中最具有重要影响的就是我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当时,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祝铭山同志和曾宪义院长经过多次协商,决定由人大法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组成联合编委会,聘请了近二百位编辑和通讯编辑,从全国每年400万个案例中,选出四百多个案例,编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分别用汉字简体、汉字繁体、英文每年出版一部,一直坚持至今。一些英、美法学家看到这部书的英文版后感慨地说:“用外国文字出版审判案例,工作量很大,难度也很大,我们还没有做到。你们后来居上,中国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当刮目相看。”这个项目荣获了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评选的全国法学科研著作一等奖第一名和北京市科研成果特等奖。

  总之,那些年,我院生机勃勃,在改革中寻机遇,求发展,在自强中自立,成为全国高校博士、硕士等学科点和研究基地最多,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项目最多,教师在海内外出版学术著作、发表论文、承担项目与获奖项目均居全国法律院校之首的单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中,我院教师担任主讲人的次数在当时也是最多的。1998年5月我院荣获国家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这是当时全国高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以人为本为事业的发展提供动能

  人是事业发展的主体,人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奋斗精神如何,是一个单位事业成败得失的关键。只要把人的工作做成功了,就没有实现不了的成功。法学院这个时期两个目标的成功实现就是例证。一些外单位的人常常说我们法学院的人干工作像拼命。的确,我们法学院人是在拼死拼活的干事业,为事业的发展忘我地付出。此外,那时我院众多出国的人员不留恋国外的高薪待遇和各种优越的生活条件按期回国回院;国内的人也不为当个体律师、下海经商挣大钱所动,专心致志地教书育人,建设法学院。那些年,我们十分注意在党员和全体师生中树立和强化这两种意识和感情,我们认为这也是法学院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一种精神力量。我们要使大家普遍认识到,我们不是在糊里糊涂地干事业,不是在糊里糊涂地奋斗,而是在为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奋斗。这两种意识和感情,一个是中国人的意识和感情,一个是人大人的意识和感情。

  那些年,我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先后与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先后在我院举办中美、中欧和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目的是希望通过这些交流活动,让世界了解我们中国的法学教育,让中国的法学教育与世界接轨。现在,中国的法学教育已在世界上建立了良好的整体形象,毫无疑问,这其中有我们法学院人的重要贡献。

  那些年对于我们法学院来说,法学教育的社会机遇和条件好一些。1998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们为中美会议能在人大召开,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贤进楼4、5、6三层的装修,完成了从资料楼向贤进楼的搬迁,建设了图书馆和中国法制信息港,筹办了这次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的会议。中欧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会议以及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和人民大学的成功举办,也为的是同一个心愿、同一个目的。

  把握机遇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腾飞

  1997年以后,我院取得了在全国法学教育界的领导地位,实现了第一个阶段的奋斗目标,但同时也承担起推动和发展中国法学教育的责任。1996年底,在一次我和曾院长讨论工作中,谈到了法学院未来的发展,他很明确地表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必须得让世界了解,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也必须与世界接轨。他还和我谈到1995年2月,那时国家教育部批准我们人大法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在香港联合招收同时攻读两地法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作为国家在境外办学的试点。那时他已清醒地认识到,他和法学院下一个阶段的奋斗目标是用开拓者的胆识和智慧,架设起中外法学教育交流的桥梁。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院在1997年以后,进入了第二个阶段的奋斗,并以1998年6月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召开为标志,不断深入拓展。

  1997年冬,曾院长应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6所大学的邀请前往访问。在访问华盛顿期间,多次接到美国总统克林顿特别代表葛维宝教授(耶鲁大学)的口信,邀请他访问美国国务院。曾院长赴约到美国国务院后,他道出了这次特别邀请的原委,大意是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来美国访问期间,中美两国元首发表了联合声明,美国总统克林顿很快就要回访中国,为了落实联合声明并营造中美之间的良好气氛,我们希望有一个表现中美友好的启动项目,最好是有关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项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完全有能力担当此任。这样,在讨论项目细节时,曾院长和葛维宝教授不谋而合地想到了召开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学术研讨会。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于1998年6月17日至19日如期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美国总统克林顿向大会写来了亲笔贺信。

  此后,根据中美两国政府间的协议,中国教育部又组织了以人大法学院曾院长为团长的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于1998年11月访问美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由政府派出的第一个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

  联席会议的举行和法学教育代表团访美,在国际间树立了中国法学教育的良好整体形象,推动了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也使人大法学院驰誉全球。在这以后,随着国际声望的提高,国际交流渠道的畅通,人大法学院的对外合作逐步走向更深层次。与我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的六十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遍布于世界五大洲的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可以说,这是中国法学在真正意义上走向了世界。

  深层次的法学合作与交流,使人大法学院拓展了教育舞台,开阔了学术视野,启迪了创新思维,也使我们看到了世界一流法学院的诸多长处,找出差距,为使中国法学和法学教育从总体上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去继续奋斗。

  不忘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天

  “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天”和以下这段文字,是我院为纪念2000年12月3日盛会制作的画册栏目标题和部分文稿的摘录。

  2000年12月3日。

  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

  这一天,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50周年华诞。

  这一天,北京庄严雄伟的的人民大会堂里充满了欢乐、喜庆的气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及校友和世界五大洲132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校)长、法学家,在这里隆重举行“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

  这次世界法学家会议可谓盛况空前:中国内地及中国港澳地区和世界五大洲最著名的大学法学院院(校)长到会;四千多名来自包括台湾省在内的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校友聚会在庄严、神圣的人民大会堂;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同志为首的10名国家领导人和40名正副部长与会;人民日报及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各大报纸,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等几十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2000年12月3日是我们法学院人永远都会为之骄傲的一天!这一天,对我们法学院来说,是成功实现将中国法学教育推向世界、推进国际化轨道发展的最完美体现的一天!对我们的人民大学来说,无疑对进一步改变中国法治在世界上的形象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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