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道鸾:与“法”同行50年
发布日期:2010-04-16 来源:《法治周末》2010年4月15日  作者:高 欣

采访周道鸾老先生是很轻松的,因为他事先会问清楚你要采什么,想写什么,然后打电话过来问“你看我这样准备符不符合你们的要求”,并且会在采访前一夜短信嘱咐记者“希望明日早点赶来”。但在见到周老之前,你并不知道他还亲笔写了一份密密麻麻、用红绿黑三种颜色的笔慢慢标注了5页的提纲,并且希望记者早点赶来的原因并不是老先生另有安排,而是“我昨晚看到天气有变,怕你过来晚了回去不方便”。

  于是,几乎是怀着一种感动的心情,记者开始了对著名法学家、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周道鸾老先生的采访,听他讲述自己近八十年的人生。

  湘西走出的热血青年

  周道鸾真正与法结缘是从24岁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开始的。那之前,周老亦是热血青年一名。

  洞庭湖畔的鱼米之乡湖南省津市市是周道鸾的家乡,湘西风光和父亲是他最早的回忆。

  周道鸾的父亲是名“自由职业者”———行医坐堂老中医。父亲医术精湛,在当地声望颇高,还是当地中医师公会的理事长。后来索性在家开了中医诊所,“悬壶济世”。

  父亲教子严格,家中四个兄弟姐妹,周道鸾排行老三。入小学后,就要练习柳体书法。每天除完成学校的作业外,父亲还会要求孩子们在家中用毛笔继续练习。

  有一次,周道鸾由于年幼贪玩,忘记了写大字。父亲发现后,喝令他趴到一条长板凳上,着实给了小道鸾三戒尺。“虽然一点儿都不疼,但对于我来说印象太深刻了。”如今,周道鸾依然对此印象深刻。

  初中毕业后,周道鸾考进了当地名校九澧联中。高中学习一年半后的1949年,全国解放。革命干部接管并深入津市市各中小学宣讲革命道理。正值青春年少,周道鸾听得热情激荡,并下决心弃学投入革命大熔炉中去。

  1950年2月,周道鸾离家,只身赴武昌考取了湖北革命大学,开始正式接受革命教育。当时给他印象最深的是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论》和艾思奇的《大众哲学》。

  8个月的革命学习之后,周道鸾被分配到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工作,接着被派往湖北省浠水县参加土地改革运动。

  浠水县是闻一多的故乡,作为乡间大户,闻一多的家也成为了当时土改情绪高涨的农民们的“抄家”目标。事先得知这一消息后,周道鸾受指派,立即和几名同事连夜赶往当地,做农民工作,及时阻止了这一行动,保住了“闻一多故居”。

  这件事情是周道鸾至今都引以为豪的,但它的意义更在于,“这也是我第一次和农民直接接触”。这次接触,让他切身体会到了农民的渴求、地主老财的欺压以及旧社会农民的悲惨生活。

  “硬着头皮学法律”

  1954年,全国高校招收大学生。由于生源不足,国家教育部门动员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年轻干部报考。虽然在湖北省统战部的工作已经做得非常好,年轻有为,但一心想学点儿专业知识的周道鸾还是下决心报考了北京大学中文系和英语系。语言是他的兴趣所在。

  “不幸”的是,结果出来后,周道鸾被分到了北京大学法律系。当年,为了加速培养新中国法律人才,经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提议,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周道鸾也成了北大法律系的第一届学生。

  这让周道鸾很不开心。

  幼年时期,由于看到过很多官司纠纷和断案,让周道鸾打心眼儿里讨厌两种人:奸商和讼棍。所以当他听说自己要去学法律当“讼棍”时,一肚子不满意。

  所以当接到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他立即向所在处领导汇报:不想去报到。领导说:“那明天开党支部会讨论讨论。”由于周道鸾刚入党不久,怕影响不好,所以第二天就向领导表示愿意去北大报到。但心里想报到后再“跳系”。

  当时,周道鸾在北京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读书的津市市老乡饶毅喜从北京南下回家,中途遇洪水困在武汉。小饶在统战部休息时得知此事,对周道鸾说:“你要是报到了就‘跳系’,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干部,不起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多不好。”这句话让周道鸾心里一惊。几番心理斗争之后,他终于决定“硬着头皮学法律”,而当年这位劝说他别动摇的老乡,也成了周道鸾的妻子。

  专挑“难啃骨头案”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选择了学法律,那就勤奋刻苦学习。到1958年毕业时,他的所有主课,除一门是4分以外,其余都是最高的5分(当时学习成绩实行五分制)。北大的四年学习给予周道鸾的两大收获是:让他学会了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并且对于法学这一学科开始入门了。

  毕业当年,周道鸾被分配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周道鸾到北京市高院的第一份工作是到研究科担任科员、书记员,一干就是20年。但他并不关心职位升迁,只是默默地、出色地完成着自己的工作。

  十年动乱,周道鸾也未能幸免。他被下放到了北京市通县牛堡屯公社从事农业劳动。那时无论日子看起来多艰苦,他都始终坚信这只是一种磨练。

  1973年5月,他终于调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被分配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办案。拾回老本行的周道鸾欣喜万分,他办案不关心数量,反而钟爱重大疑难案件,经常跑去跟领导说要多给他些“骨头案”。

  对于众多难啃“骨头案”的办理,让周道鸾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在办案时,他不是狗熊掰棒子,而是十分重视吸取和总结经验教训。

  “办案和搞研究是两股劲”,回忆起那段经历,周道鸾说,“当时是全身心投入,一天到晚脑子里装的都是案子,连做梦都是”。

  后来,周道鸾又先后被调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任研究室主任、司法行政处副处长、刑二庭庭长等。

  当他热火朝天地投入在法院各项工作中时,一个重大的人生抉择正在等待他。

  弃“正局”取“副局”

  1985年,北京市法院党组向市委推荐周道鸾任高级法院副院长。不久,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找他谈话,拟调他到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当副院长,任临时党委副书记。当时周道鸾正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法院,参与为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刑法教材编写工作。

  面对这样的抉择,周道鸾表示,如果是组织决定,我服从;如果是征求意见,我还是想继续留在高院工作。他觉得,留在法院搞审判工作是他的专业,可以让自己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出任院长,他认为自己缺乏教学管理经验,不足以胜任。

  但是,北京市委最终还是正式任命周道鸾为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正局级)。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郑天翔得知此事后,先后两次写信与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联系,后经过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的协调,1987年5月,周道鸾终于卸去了正局级的院长职务,调进了最高人民法院。

  这个决定在当时惹来了很多人的不解。可周道鸾却只认一个理:“如果我去当院长,不在法院干,我的专业就全没了,优势也就没有了。”

  在最高院做了六件事

  周道鸾正式调进最高院的第一份工作并不是他所想象的进庭办案,而是当了办公厅主任,主要协助院长研究重大事项,搞好办公厅工作。1988年,法官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正式成立起草小组。周道鸾有幸成为其中一员。

  当时,有很多人不理解:已经有了人民法院组织法,为什么还要法官法?

  如今看来二者是不可代替的,可那时,起草小组成员们费尽心思极力说服中组部、人事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各部委,希望得到认可。

  终于,经过八年“抗战”,33次易稿,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终于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好不容易啊。”周道鸾不禁感慨。

  “我在最高院11年,一共做了六件我认为很有意义的事,这是第一件。”周道鸾翻着手写的提纲,继续认真地谈下去: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规范司法解释工作;参加罪名规范化、统一化工作;参加法院诉讼文书特别是裁判文书的改革;参加法官培训。

  每讲到一项,周老先生都会回到书房,拿出该方面的重要文献,仔细解释给记者听。然后说:“这些都是有事实根据的。”

  到各地进行工作和调研时,周道鸾都很有针对性。他会提前告知当地法院寄来本院判决书,亲自一份份看,并标注批语。有一次到山西讲课,相关法院竟寄来两大捆判决书,周道鸾依然悉数批注。“要常讲常新,要有针对性,没有通天下的教案。”

  坚决不让思想退休

  1998年6月,年近68岁的周道鸾从最高人民法院退休,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依然坚持每天读书、看报,“工作上退休,思想上不能退休”,周老说他每天都会看《新闻联播》,“打心眼儿里关心国家大事”。

  比较宽裕的时间让周老有了更多精力梳理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经验。此外,他还认真参加司法改革问题的研究、开展刑事司法热点问题研究、积极到各地调研,等等。

  最近,周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少年法庭的专著即将出版,这也是他近期研究的成果。同时进行的,还有关于刑法的继续研究。

  “但我可不是个书呆子”,谈到生活和爱好,周老眯着眼睛说。周道鸾从小就喜欢京剧,小学和初中时,就登台献唱过,他演过曹操,扮过韩信;后来到湖北革命大学,他还参加过《黄河大合唱》,并担任领唱。“我在北大时还跳过舞,现在跳不动了。”

  周道鸾人生的座右铭是:“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而他也一直是这样做的:无论对待工作、对待生活,都是一样的,认真、刻苦、勤奋。即使退休后依然如此。

  在法院工作了半个世纪,伴随着新中国的法治进程一步步走来,周道鸾既是见证者,又是参与者,更是体验者。他对司法工作的深厚感情不言而喻,“我喜欢它,热爱法律这个专业”。

  谈及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感受时,他说:“这是一个曲折发展的道路,但什么都阻挡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要坚信我们能克服困难,依法治国道路的前途是光明的。”

  这就是周道鸾的“法治情结”,也是支撑他在法治路上坚定地走了半个多世纪没有丝毫动摇的信念。这个信念,不遥远也不缥缈,只需脚踏实地,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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