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人大法学院60年
发布日期:2010-03-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孙国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迎来了建院60周年。60年来,人大法学院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60年来,人大法学院汇聚了一批学术大师,培养了一批法律人才。继北大77级校友何勤华、何山在本报连续刊载“北大77级的回忆”、“老照片的回忆”,西政校友张卫平连续刊载“西政———印象79”之后,本报将推出“口述历史”栏目,由人大法学院的一批法学界老前辈、中青年法学家、学者为我们献上精品文章,敬请读者关注。

■人物名片
  孙国华,男,192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点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的创建人和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1985年,孙国华教授就《对于法的性能和作用的认识》为中央书记处授课,人称“中南海讲课第一人”。
□孙国华
  人民大学有光荣的历史,那也是我们人大法学院的历史。人民大学是陕北公学的延续。陕北公学创办于1937年7月,1948年8月,中央决定陕北公学等四校联合成立华北联合大学。期间1945年11月到1948年8月,晋冀鲁豫边区也成立了一个大学,叫北方大学。1948年8月,北方大学和华北联合大学合并,成立了华北大学,1949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成立。
  要知道陕北公学也好,华北联合大学也好,北方大学也好,华北大学也好,实际上都是一个综合性的“面向进步青年的社会性大学”。所以我们人民大学一向是这样的,人员来自各方面,然后有分有合。鲁艺合并到陕北公学来了,各方面的人才都结合进来,可以说工农文理医都有。像现在的理工大学实际上是从原来延安分过来的,现在的音乐学院是从华北大学分出去的,戏剧学院、舞蹈学院、外交学院、外贸学院,都是从人民大学分出去的,实际上我们是“母机”,我们的法律系也是起了“母机”的作用,现在包括北京大学法律系、西南、中南、华东,老师、干部基本上都是我们这里培养出去的。
  三校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
  北平刚一解放,1949年的1月31日,我去西直门迎接解放军先头部队入城,在西直门换岗,解放军有六七十号人进城住在铁狮子胡同一号,我们一直陪着他们走,一路唱歌,那个场面是很感人的。
  解放前,我在朝阳大学学习,也叫朝阳学院。因为1937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有一个指示,你要叫大学必须有三个学院,当时朝阳只有政治系、法律系、司法组、经济系,还不能成为一个大学,只能够一个学院,所以从1937年朝阳大学就改叫朝阳学院了。我在司法组学习,解放那年正好3年级了。实际上在朝阳那3年我并没有很好地学习,主要的精力是搞学生运动。本来我是不想学法律的,我是想学音乐的,因为要考一个公费的,司法组是公费,我和我的好同学(喜好音乐的)说好了,第二年就转到北师大学音乐。但是第二年我走不了啦,进步学生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我在学生运动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就一直留在那里。
  1949年11月,中央就有要办中国人民大学的意见了。1949年11月刘少奇写信给毛主席和中央政治局,提议以华北大学、革命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三校合并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9年12月11日作出决定,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中国政法大学,从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抽调部分干部成立中国人民大学。
  那时候的系主任是何思敬,朱世英同志任系副主任。何老原来是中山大学的教授,是中共党员,曾经参加过国民党,后来他到了延安,在陕北公学院也任课。毛主席到重庆谈判,他是法律顾问,毛主席说他是中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解放后,据说是周总理问何老,你愿意做什么工作?何老说我还是愿意到学校工作,搞一些研究,后来就到了人民大学,1949年上半年,法律外交教研室开始在鸦儿胡同,后来就搬到百米斜街。中国政法大学要合并到人大,一部分到中央政法干校,新法学研究院基本上归政法干校管,在海运仓平行的一个胡同里有一个地方;二部三部来了人大,当时我还想去搞音乐,组织上也同意了,我就来人大报道,到人民大学文工团。
  华北大学有三个团,一团、二团、三团,一团、二团比较偏重文艺创作,或者戏剧或者音乐舞蹈,但也没多大区别,需要什么搞什么。我就到了三团了,我到人大报名时接待我的是刘一心,行政事务部的副部长,正部长是鲍建章。
  这时候就有一个问题了,人民大学养这么一个文工团,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你说业余的吧,你得拿国家的供给,你说专业的吧,人民大学又没有这么一个专业,不是像人家戏剧学院、音乐学院,我那时候也闹情绪,本来想去那里学习学习,也没学成。就在这个时候,苏联专家要来,法律系要找学过法律的人当研究生。我的档案都在学校里,而且我们也归研究部管。研究部一看我是学过法律的,又是地下党,就要了我。
  人大法学院的四个发展阶段
  那个时候,苏联专家来了,第一批专家研究法理的,叫谢米里亨,是白俄罗斯人,他和夫人都来了,而且他是法律系苏联专家的组长。
  当时中央给人民大学的办学方针是两条,叫做理论与实践相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刘少奇同志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学典礼上讲了这么一段话,他说“人民大学是新中国第一个新型正规的大学,是以前没有过的大学,中国将来的许多大学,都要学习中国人民大学的经验”。当时文科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经济、法律。我记得当时很多老先生都到人民大学来听课,像吴恩裕、龚祥瑞、芮沐、王铁崖等先生,用的教材是苏联教材,像法理,当时叫做“国家与法权理论”,这个是把苏联的教材翻译过来的第一本,教材最开始是活页,因为来不及把整本书翻译过来,之后重新校订才印成这么一本教材,后来又翻译过一本更新的,然后就自己写了。但当时就很注意结合中国实际了,如讲到了董老讲的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依法办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们在教材里又加了个“违法必究”,后来又有了“执法必严”。
  要研究人大法学院60年,我认为分为四个阶段比较合适。
  第一个阶段:筹备阶段,1949年12月到1950年9月(正式开学)。
  第二个阶段:全面学习苏联阶段,1950年9月到1956年八大。
  第三阶段:1957年到1962年。我记得反右那一年就没有招生,我还清楚地记得林希翎(原名程海果)是我们这里的学生,是1953年入学的,因为崇拜李希凡、蓝翎,故其笔名叫“林希翎”,在文艺理论方面发表文章,得到文艺界领导的赞赏,包括吴老也给她批一间小屋,以便其写作。在反右当时,她成了全国学生中有名的大右派,法律系的学生与她有牵连的有些也被划为右派。随后,1958年也招生很少,1959年更少了,到1960年也就只招一个班、几十个人了。1961年、62年两年没招生。
  第四个阶段:文革期间和这后30年。回想这些年,走过来是不容易的,但是我们走过来了,要办成一件事,真正的要办成一件事,是要付出的,而且这个付出也是有意义的。
  有生之年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我觉得我们法学院现在好像大了,红楼梦有一句话,大有大的难处。大元他们还是很兢兢业业的,包括让我们来讲讲也是给我们一个机会,很感谢。在我有生之年,能做多少做多少。如果哪一天闭眼的时候,我也很安心,有了好的接班人,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定会越办越好。
  我觉得我们法学院今后要搞好,还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革命的团结,要正确地看待我们的经验、教训和历史。总结这一段历史很有意义,历史当中有些同志难免在一定时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要更宽厚一些。我还是很同意郭影秋校长的意见,在文革之前郭校长来到人大,我已经去搞四清了,我听说人大法律系闹得很厉害。郭校长专门派他的夫人林静同志(监委书记)到法律系来调查,结果认为不是那么回事,他提出要“团结为主向前看”。后来很快就来了文化大革命,郭影秋当时当了北京市委文教书记,学生把他揪回来斗,这是他的一条罪证,说他是“阶级斗争熄灭论”。
  马克思主义是要讲阶级的,要有阶级分析的,但要看什么情况,要如实地认识问题,非得找一个敌人?多找几个朋友好,还是多找几个敌人好?我看多找几个朋友好。看到谁都像是敌人,这有什么好处啊?和外国人一起,我觉得也是多拉几个朋友好,不要一见面就说人家是帝国主义分子,这还怎么说话?人家搞人家的资本主义,咱们要搞社会主义,当然是不一样了。问题是,哪些地方可以相通,哪些地方可以不一样。人家搞人家那一套,讲波斯纳法经济学,法经济学讲的是资本主义那一套道理,里边是不是也有一点可用的呢?说了半天,你讲的是资本主义道理,我问你到底他的东西给我们有什么借鉴有什么用,没有?一点没有?这有什么进步?这个思想容易僵化,这怎么前进啊?
  我很同意党中央现在提的方针,从小平同志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现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以这些理论成果为指导,我觉得法学院还是很有潜力的。别人说我们排名排在前边,我也不管你,我还得好好努力,不要因为排在前边就飘飘然了。别人不给你排在前面,那也没关系嘛,你不排在前面,我实际在前面,看你是不是真的在前面,你真的在前面,人家不给你排在前面,你还是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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