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江平教授80岁生日
发布日期:2010-03-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 名

祝福江平教授80岁生日


人物名片:江平,1930年12月生于大连,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至1956年在前苏联喀山大学和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曾先后担任过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我没有认真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
  我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
  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
  我这一生中,只向真理低过头!
本期采访嘉宾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程合红: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局长助理
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施天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9年12月28日,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80华诞之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以茶话会的形式,邀请学术界的学人共话友情,共商学术,共谋私权在中国昌明之大业,同时也表达学者们对江平先生的敬佩之情和祝福之意。
  江平先生的弟子们为先生的80华诞,精心筹备,江老师的第一位博士生赵旭东教授午宴时宣布为先生敬献的3份神秘礼物(一位著名书法家为江先生诗词题写的书法、中国邮政为江老师特制的以不同时期照片为内容的5套邮票、1930年江老师出生时的报纸《新闻报》),将生日宴会引向高潮。
  江平老师“来生若许重择业,仍作辛勤一园丁”的肺腑感言,更是让与会的嘉宾们充满敬意,江平老师同时把这张题写80华诞感言的照片送给每位来宾作为纪念。
  江老师深情地说:“看到这么多的朋友欢聚一堂,有的从全国各地赶来,有的从台湾专程赶来,我感到特别高兴。回想80年,感慨万分,应该说我是在那些不幸者之中相当幸运的那些人。为什么说还是相当幸运的一些人呢?因为改革开放以来,22年里,很多当年被划为右派的同事,有的已经故去了,有的年龄已经非常大了,有的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可能再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专长,而我算是比较有幸的一个。因为在划右派的时候比较年轻,给我的处分也比较轻,这样我就有机会重新回到法学的讲坛,来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觉得很感动很幸运的,就是我在我的书里面谈到,像我这样的人失去了22年的光阴,但是这22年光景学校已经补给我了。我现在80岁,如果按60岁退休,我应该补回20年了,如果再干20年我就把失去的光阴都拿回来了。这样的话,我相信我可以把弥补的时间完全恢复过来。”
  “还有,我感到欣慰的就是划右派期间,对于自己体力是一个非常好的考验,我觉得自己身体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家族历史,另一个就是那时候劳动对我的锻炼。现在除了去年得了一场病,身体稍微有点吃力,但总的来说感觉还好,我完全有信心,希望能够再过十年,能够活到90岁是我下一个目标。”
  “我们已经是退出历史舞台的人,我有个感觉,我们这一代人的接力棒已经完成任务了,我们应该做的是把接力棒交给在座的各位青年才俊,靠他们来完成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使命。”
求学
  江平老师曾在法律社出版的《我所能做的是呐喊》里谈到自己的求学生涯。
  他回忆说,1951年前负笈西游,那时不是去欧美国家求学,而是到苏联老大哥那里求学。1951年派到苏联留学的学生共四百多名,是建国以后第一次派学生去苏联。那时的派出非常仓促,出国之前没有像以后派出的那样,先经过语言的训练。7月份集中,8月上旬就出发,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燕京大学校园作短期准备,主要是政治思想的准备和生活上的准备。
  “我是从北京团市委调来的,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革命燃起的激情还难以适应学习要求的冷静,面对校园的书桌有些茫然。我在燕京大学原来读的是新闻系,那是我自己选择的,而现在让我去苏联学法律。新闻像我的性格一样奔放、激情,而法律却似乎像冰山那样生硬、冷酷。在我的脑海里,那像是由一条条僵化、难懂的法律条文构筑起的高峰等待我去攀缘。准备时间很短,第一件想到的事情便是去买几本中文的法律书以便对专业有所熟悉。谁知这一打算立刻遭到当头一棒,纪律中有一条就是不准带任何旧法的书籍。去苏联是学习革命的法律,中国的旧法已经完全被废除,旧法体系也被打烂,旧法的思想更不能继承,为了免受旧法的毒害,应该是完全重新学起,不准带旧法的书籍。而当时我们自己又没有什么法律,更没有新中国自己的法律书籍。这样在我们的行囊中能有的书籍就是一本俄语词典和一本俄语语法,我从此游进了茫茫的法律大海。”
  江平老师说,民法课是他去苏联学习后立即产生兴趣的课程,无奈很多名词术语不懂,想找中文相对应的词语,又得不到解答。俄语词典中是没有这种法律术语的。所以很多概念仍然只能在俄文中去理解。例如,民法中有一个经常出现的词叫“Сделка”,词典中译名是“交易”,可是翻译为交易怎么也不通。过了许久之后一个偶然机会才知道这个词就是“法律行为”。
  “我很奇怪,这个词既无‘法律’的意思,也无‘行为’的意思,怎么叫‘法律行为’呢?等到1956年回国到北京政法学院执教后才知道,原来《苏俄民法典》的体系、制度中如债权、物权、法律行为、要约、承诺等等和德国民法中的基本概念是一致的。我又困惑了,学了半天的苏俄民法的基本体系、制度怎么和西方国家是一样的呀!今天想起来,当初确实太幼稚了,以为革命的就是崭新的,就是与原来的毫无相通之处。其实革命无非就是在旧东西的基础上取其有益,去其无益,革命怎能否定继受性,法律又怎能否定继受性呢?”
  江平老师回忆道:“1951年年初到苏联时,我是在喀山大学法律系学习的,它的法律系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列宁曾在那里学习过,至今仍保留着列宁在法律系学习时坐的位子,列宁也就是在喀山大学从事革命活动而被捕的。可以想见,我们能去这所大学是很光荣的,人们都说,那是和列宁前后同学。晚我们一年出国学法律的都派到莫斯科大学,这使我们又很羡慕。由于我们的请求,再加上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实行大赦,喀山社会秩序较前混乱,大使馆将在喀山几所大学学习的中国学生都转到莫斯科。这样我们就在莫斯科大学继续学习,学习条件比在喀山时好很多,尤其是在列宁山上的莫斯科大学新校舍建成后,它的教学和住宿条件在当时苏联全国来说是超一流的。”
  江平老师说:“苏联大学法学教育五年期间要有两次实习,必须去法院、检察院或国家公断处实习。这些制度都非常严格。我记得第一次实习是在基层法院,受益匪浅。由于专业方向选择的是民法,所以第二次实习去了国家公断处。公断和仲裁是同一个意思不同的译法。国有企业之间的纠纷因为都是在国家计划下产生的,所以不必到法院,同一个部门系统下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由这个部门下面设立的公断处解决;不同部门系统下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由部长会议下属的国家公断处解决,这种体制很像行政仲裁。
  那时我经常跑书店,每个月总有几本新的法学著作出版,著作不算贵,但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还是要省下吃饭钱来买。我回国时一算,也有四箱书带回来了,都是较为珍贵的专著。5年学习结束了,所有的课程我均获‘优’,拿到的是莫斯科大学的全优毕业证书。这是我人生旅途中一次很有意义的攀登。获取的知识许多都忘了,但5年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锻炼,以及综合能力的提高令我终生受益。”
呐喊
  “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时间内、范围内、影响力的度上,我尽量为中国现代应该有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做一些呐喊。”
  这是江平老师在各个场合经常说的一句话。
  “私权之昌明”研讨会上,江平老师发言说,“我觉得我们搞民商法的人核心问题是研究私权。私权的昌明才能有中国真正的复兴,或者中国的复兴是私权真正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但私权在中国扎根要克服很多的艰难险阻。比如说我们最近关于拆迁法的研究,如何保证私人的财产权在拆迁中的利益,我们现在中央关于产业调整结构十大领域中的调整也涉及到私权的保障。中国更多面临的还是私权从公权中得到解放,私权从公权得到利益的保护。这是我们希望能够看到的。”
  应松年教授说,“政法大学复办的时候江老师就开课讲了罗马法,西方民商法,传授私权理论。后来又参加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应该说私权的昌明过程,就是江老师不懈地呐喊、追求的过程,也是江老师带动法学界坚定前行的过程,我想江老师的丰功伟绩会永远记在我们的法律史上。江老师的功绩不仅限于私法,作为一个公法学者我记得20年前的一个故事。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他提出了新中国应该有宪法统帅之下的新六法,他提出我们已经有了民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缺的就是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必须加强行政立法。这样就成立了行政立法研究组,请江老师来担任组长。在这开始,先是想起草一个行政法大纲,在大家觉得很困难,举步维艰的时候,江老师提出可不可以借鉴民事立法的经验,先有程序法,当时已经有了民事诉讼法的试行,后有实体法民法通则,他认为这是一个规律。那么行政立法是不是也可以先制定一个行政诉讼法?这个提议马上得到行政立法研究组全体成员的一致赞成。从1987年起草行政诉讼法,到1989年4月经全国人大通过颁布,江老师的这个提议可以说一语定乾坤,直接关系行政诉讼法的诞生。”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在研讨会上发言道:“我本人没有正式师从于江老师,但我始终以江老师为学习的楷模,无论是在学术上,还是在做人做事上,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我始终把江老师当作是我最尊重的老师,当作我学习的榜样。同时我们民法学界的许许多多的学者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江老师是我们民法学界的一面旗帜,江老师的人格魅力始终昭示着我们民法学人在前行,他的学术思想始终是我们民法学发展的动力。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真诚地说:“众所周知,江平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他不仅亲历了新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而且为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江平先生学术领域广阔,他不仅在民商法领域造诣很深,具有崇高的学术威望,而且在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比较法、仲裁法等领域也颇有建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今他虽已80高寿,仍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辛勤耕耘在我校教书育人和法学研究的第一线,热情奔走在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江平先生一身正气、万丈豪情,他的法学造诣和人格魅力获得了广泛尊重,被视为法学界的良心。他在法大有许多名言,比如,‘只向真理低头’,‘法治天下’,‘四年四度军都春,一生一世法大人’,‘学法律的人需要埋头于条文的诠释和学理的探索,但离开了民主、自由、人权这样的基本目标,法律就会苍白无力’、‘我所能做的就是呐喊’,‘资产阶级大学校长都懂得爱护学生,何况我们……’等等,这些名言在法大学子中广为传颂。作为学术晚辈,我为我们法学界有这样的学术前辈而有‘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之感。作为法大校长,我为我们学校有这样的具有人格魅力的学术大家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北大副校长吴志攀教授祝福说:“会议主办者选择在未名湖畔大益茶馆举办江平老师80华诞的庆典和论坛,所以我必须代表学校,送上一个我们未名湖的纪念品,作为全体北大师生送给江老师的一片爱心。我们都知道,当年北大法学院解散了,曾经到北京政法学院去暂避一时,当时北京政法学院接纳了北大法律系,我们对中国政法大学的这份缘分和恩情会永远铭记在心。我们虽然没有缘分作为江老师的学生,但作为江平老师门外的学生,为江平老师祝福。”
回忆
  赵旭东教授对记者说,作为法学思想家和教育家,江老师在治学方面的以下特点令人敬佩:第一个就是他的学术高度。他对法学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具有很高的学术境界和很宽广的学术视野。同样的问题,他往往看得更高,想得更远,尤其对某些法学领域的重大问题,具有高屋建瓴的观察和把握;第二个就是他的学术独立。江老师在学术方面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也不是一个泛泛而谈的学者,对许多问题,他都有他自己独到性或创新性的见解。在很多场合,只要他发言,总能有新的内容和思想,总有与众不同的观点和见解,使人感觉到一种新意;第三个就是他的学术宽容。虽然他不人云亦云,但他也绝不轻易地否定他人的学术观点,相反,对不同的学术见解,他总是持非常宽容或包容的态度,表现出他作为法学大家一种学术民主精神和宽广的胸怀。同事、甚至他的学生们,与他进行讨论和交流,从来不用去揣测或顾忌江老师的态度,不用去迎合他的观点,不必担心会冒犯他的权威。
  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局长助理程合红回忆说,作为江平老师的学生,曾有幸两度直接跟着江老师学习。感受最深的是他作为民法学家的那种知行合一与人文情怀。
  “一次是1989年到中国政法大学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江老师给我们讲民法总论。记得他当时给我们讲民法作为市民法的私法原理,特别是给我们讲起的民法中应有的人本文化与人文精神,在那时听来真是振聋发聩;第二次是1998年跟着江平老师读博士,并兼任他的学术秘书。作为秘书,我的一项工作职责就是帮助整理、收发大量的群众来信。这些来信者主要是个人、有的是单位,来自全国各地,绝大多数是认为权利受到损害、得不到公正处理,遇到了法律难题,慕名来信申述情况、请求帮助。对于这些普通群众来信,江老师不论有多忙,总是要抽出时间,仔细认真、不厌其烦地一封一封看,一封一封回。对于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都要严格、清楚地说明白所反映的法律问题之所在,努力作到答疑解惑,从来没有因为来信者的社会地位或者事情琐屑微小而厌烦、轻视。记得他曾经就此与我们谈起,这些来信者大多属弱势群体,但也是一个公民、有自己的权利,来信就是信任,来信讲的事情对他们都不是小事。作为学者,虽然没有权力直接解决他们的难题,但是,就自己所学、所能给来信者以专业上的帮助、道义上的支持、乃至精神上的安慰,也是在尽一个法学工作者、尤其是民法学者的本分。他还勉励我们,要把所学习的民法知识与民法的这种人文精神结合好,将来在工作中把法律理解好、运用好。”
  91级博士生、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的孔祥俊对记者说:“我是江平老师的首届博士研究生,有幸亲历江平老师的言传身教,终生受益。江平老师在立德、立言和立功三方面,都堪称我们的楷模。江平老师襟怀坦白,高风亮节,宽容大度,宠辱不惊,其高尚的人格和优良品德,尤其令人称道和叹服。
  江平老师是法学教育家,他非常善于循循善诱和因人施教,非常注意激发学生的潜质。有一件事使我印象深刻。我在硕士生阶段有幸选修江平老师教授的外国民商法课程。当时期末考试方式是写一篇论文。江平老师不仅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论文,而且给每篇论文都写出针对性很强的评语。”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很感慨地说:“一个人一生能得一名师而教导之,何其幸也!我获得了这样的机会,而且是我国法学学子众所景仰的江平教授。1993年秋我拜入江老师门下,成为江门第三届博士研究生。从此,与江老师结下了不解的师生之缘。
  我原本一普通法学青年教师,是江老师的指导、栽培、提携、关心和呵护使我这个平凡又平庸的朽木成为一名对社会的有用之才,实在是恩同再造。老师的为学为人深刻地影响了我:老师渊博的学问是我学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老师高尚的人格是我人生的光辉榜样。
  今值老师八十华诞,除了将我的一片敬爱之心献给老师外,学生能做到的就是:继续向老师学习,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一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学生希望向老师表达的是:如果有来生的话,我仍愿有幸能成为您的一名学生。”
基金
  江平老师总结自己的一生为22年的顺境、22年的逆境。
  他说:“在逆境中,可以说除了生命,我能丧失的都丧失了;在顺境中,我想不到的东西现在也得到了。逆境时,我想主要是锻炼自己的意志,这一点我经历过了,所以我现在比较达观;在顺境中,我也想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回报社会。我这样做不是哗众取宠,不是标新立异。在70岁的时候,就想给社会一点回报。我没想到捐了一点钱后,很多人都来支持。台湾的王泽鉴先生慷慨解囊捐了20万元;国内的律师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支持。最后,我所能报答社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庆贺江平老师80岁生日除了“私权之昌明”主题研讨会外,另一个主题就是“江平法学基金十周年庆典”。为此,有心的赵旭东教授等人还专门做了一本“江基金”10周年画册。
  翻开江平法学基金画册,每一个定格的画面,都能让人感觉到里面一种迎面而来的力量。或是奋力疾呼,或是娓娓教导,每一张照片,无不饱含江平先生的那种呼之欲出的力量,那种学贯古今的智慧,那种坚定不移的信念。
  江平先生身上,那种法学大家的智慧与才华让我们深深钦佩,而他那鞠躬尽瘁奉献国家和回报社会的赤诚之心,则更是让我们深深感动。在八十年风云人生中,他为了中国法学事业和法治事业而呐喊,而奋斗。他用自己高尚的人格,激励着我们这些后辈,在追求回报社会,法泽天下的道路上,不断求索,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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