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身后论定百年——回忆弗卢梅先生
发布日期:2009-12-08 来源:《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2期  作者:米 健

弗卢梅(1908 - 2009 ),当代德国法学大家,法学思想开创者,古典自由主义者,激情理想主义者,在走完了101年坎坷但却丰富多彩的人生历程后,安静地离开了人世。不过,他的人生模式,他的思想方法,他的学术精神,他的理论贡献肯定将永久地留传给后人。从学术领域来说,弗卢梅首先是一个罗马法学家和民法学家,同时也是税法和法律史学家。但他百年之后所获得的人生论定,却已超出了一个法学家的范围,这在当代德国法学界是不多见的。这种身后的盖棺论定,足以说明他在当代德国法学界乃至整个学术界的不寻常地位。

我是从老朋友,帕骚大学孟文理(Ulrich Manthe)教授那里得知弗卢梅先生去世消息的,他在弗卢梅去世的次日给我发了邮件,告知这一消息,并附上了德国媒体已刊载的讣告和评论。这以后的几天,我通过不同途径看到了越来越多的有关弗卢梅的评论。一个退休已经几十年的法学家,他的逝去能够引起学界和社会如此广泛的反应,这里面必定有其道理。我想,除非是他的精神、人格、思想和学问感动影响着人们,否则还有什么其他的东西能够起到这样的功用呢?一个位高权重的官吏,在位时前呼后拥,神气颐指,一日下台,人走茶凉,不要说几十年后,很可能第二天就能感到世态炎凉的苦楚失落。但一个真正的、无权无势的普通学者,一个用他的思想和学问影响了民众和社会的思想者和布道者,却往往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多地被人们了解,被人们尊敬。毫无疑问,弗卢梅就是这样一位平凡普通、影响深远、受人尊敬的法学家和思想者。

按照中国人的文化,一个人能够活到100岁那真是得到了上天的眷顾;长命百岁,这是中国人对老年人的最好祝福。弗卢梅以101岁的高寿辞世,不由让人想起佛教中所说的涅槃,那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和甚为理想的归宿,不是一般的凡人所能达到的。至少,让人觉得这个逝去的人很可能是前世积德今生造化的。此外,这也给法学家们带来一些安慰,因为这个榜样可给从事法学的人们带来一种希望,似乎研究法学会更有机会长寿。当然,我想这个人首先应该是个真正的法学家,一个做了许多善事和有功于社会民生的法学家,而要想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法学家,他首先又必须是一个好人,即一个人格高尚,乐善好施的人。在德国法学界,弗卢梅应该可以说得上是一个好人。正因如此,他的去世才使得那么多人予以关注和纪念。

我和弗卢梅先生没有太多的交往,直接的交流很少,但他留给我的印象很深刻。19971998两年中,我作为德国洪堡奖学金获得者在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进行专题研究。那时候罗马法研究所开了一门学说汇纂注释Exegese)课,由弗卢梅的学生雅可布斯(H. H. Jakobs)教授主讲,我是在这个课上接触弗卢梅的。雅科布斯教授向他介绍我来自中国,他表现得很高兴。来自于遥远的,他那一代没有机会更多了解的中国的学人能够有兴趣参加这种极为学院式甚至有些经院式的注释课程,对他来说至少是新奇的。

学说汇纂注释最初是中世纪罗马法复兴之初注释法学派采用的一种研读罗马法经典法律文献的方法,即对《学说汇纂》的拉丁文本进行精读、分析、讲解和讨论。这是一种非常艰涩,但却非常能够训练思维分析能力的方法,现今欧洲的有些大学至今仍保留着这种非常传统的学习研究方法。上这个课的基本条件是要懂拉丁文,所以我上这个课是很勉强的,只有听的资格,几乎没有机会参加讨论,因为听老师和同事读讲拉丁文,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我学习拉丁文三起三落。第一次是在读大学本科时自学,只是学了些基本的语法,没有使用的机会,渐渐又都忘记;第二次是上个世纪50年代末我去德国汉堡马普研究所,老朋友门策尔(F. Munzel)教授几乎是督促我上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拉丁文强化班,可是后来几乎10年不用,也就又一次交还了老师;第三次就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去波恩搞罗马法和德国民法研究,受柯努特尔(R. Knuetel)教授鼓励,又一次将拉丁文捡了起来,同时尝试参加他们的学说汇纂注释课。那时的雅可布斯教授即将退休,已经是65岁开外的老教授了,一般人都会对它恭恭敬敬,唯听是盼。可是,他的老师,已经是89岁的弗卢梅先生偏偏每次都来参与,并且确实有如太上皇那样坐在他老学生的旁边。在课堂上,当雅科布斯讲解并同大家讨论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静静地听,不怎么说话。看得出,他来参加这个课,很愉悦受用,让人觉得其实这是他生命过程的一项内容,是学者生活的一种快乐。可是,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在有不同看法时往往会出人意料地突然大吼:不、不、不(nein, nein , nein!然后阐释他的不同意见。每当这个时候,雅科布斯就涨红了脸,尴尬地一声不吭地听着。不过,他也有忍耐不住的时候,于是就会红着脸和他的老师争论,而这时候的弗卢梅也会固执坚决,旁若无人地大声争论。于是,两个老头,一个六七十岁,一个快90岁了,便会像孩子一样面红耳赤地斗鸡般争吵。遇到这种情形,所有听课的老师学生都会在一旁坐山观虎斗,暗暗偷笑两位老人的交锋。时间久了,大家似乎都下意识地期待着弗卢梅的吼声,希望看到两位老人论争的场面。说得露骨些,就是有些唯恐天下不乱乃至幸灾乐祸的心理,因为其实就是在他们这种近乎孩子般的天真论辩中,大家都学到了许多东西,陶冶了治学论辩追求真实的情趣。往往是两位老人争辩既久,没了力气,自动地慢慢缓和下来。争论之时,作为学生的雅科布斯更为激动,而作为老师的弗卢梅总是看都不看雅科布斯,眼睛只盯着书,简单地重复说:不、不、不!他越是这样,雅科布斯就越激动。在我的记忆中,老师从来没有错过,最终的结局总是以雅科布斯无奈地摇摇头不再说话而结束。看到他们这对儿师生的论争,我能深刻地感受到他们对知识和学术的认真执着,感受到他们师生在知识和学术面前的平等。当然,弗卢梅的参与的确有时候让雅科布斯很为难,甚至尴尬。有一次他在课后对我们悄悄说:你们看,我都60多岁了,可我的老师还总是坐在我的旁边,让我觉得很不自由。对于他的心态,我们当然理解,可是,两位老人家争论,毕竟是很有趣的事情,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至今思来仍然栩栩如生,历历在目。我不是国画家,要不然勾勒出一幅两位老师徒论辩学问的写意图,那肯定很有意境和旨趣。

在波恩期间,弗卢梅先生给我印象颇深的还有一件事,使我每每感叹不同文化中的老者待遇反差很大。19971998年的弗卢梅,已经是年近90岁高龄的耄耋老者了。在中国,这么大年纪的老者,即使不是学者,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出门时也必然是有人陪伴,而像弗卢梅这样的学者或泰斗在中国,肯定是出有车食有鱼,左右相随前呼后拥,学生们会像众星捧月似地围绕在他的周围。但在德国,情形则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德国同事告诉我,他来上课常常是自己驾车前来,回去也是一样,偶尔也会有学生或年轻人送他回去。他那时看上去精神很好,并不像已近90岁的老人。听说他家里有游泳池,他每天都坚持游泳一个小时。他在课堂上是位老师学者,但下了课后就是一个普通的老人,有时候会有学生陪着他走出教室,更多时候他摆摆手拒绝陪同径自离去。不止一次,望着他略微有些蹒跚而去的背影,我都不禁生出感慨:这就是在德国,若在中国,像他这样的法学大家,九旬长者如何可能独往独来。这时候,我自然也会暗自为中国的学者和老者庆幸。在中国,不管你是真正的法学家或是宣传炒作出来的法学家,只要你上了一把年纪,到时候就会有人跟随你簇拥你尊敬你,让你飘飘然真的觉得自己可能是什么大家大师了,于是一时间会把过去做教授的所有艰难困苦、酸甜苦辣、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都忘掉,过一把惺惺之瘾。相对于德国乃至西方,在中国做教授不一定好,但做老教授确实好!所以,做了教授怎么样也要熬到老,老了就会苦尽甜来,享受弟子真情,桃李芬芳。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官吏们都要在大学里搞一个兼职导师乃至兼职博导。当然,大学里的人也看中了官场,也想接近笼络官员攀沿入仕,过把官儿瘾。于是,资源共享,各得其所。在德国和西方,这种情形也有,但极少。教授就是教授,官员就是官员,不过临到死时回头盘算一下,他们同样也是各得其所。这就是文化的差异给教授们带来的不同待遇。

1998年离开波恩后,我虽然又有几次去过波恩和波恩大学法学院的罗马法研究所,但没有再见到过弗卢梅先生。不过几乎每次和德国同事或那里的中国留学生把晤,都会提及弗卢梅。因为学习德国民法甚至德国法,几乎难以绕过弗卢梅,他的民法学说尤其是他的法律交易(法律行为)学说,是一个至今没有人超越,也没有人能绕过的经典之论。据说弗卢梅晚年一直在给报刊写文章,说得上是一个活到老写到老的学者,也就是说他的学术思想创造力一直没有衰退。他在学界和社会上的影响始终存在,这是其中原因之一。当然,以我个人的看法,他的学者人格和学术风范才是最重要的原因。他的老师和前任所长舒尔茨( Schultz)教授,在纳粹掌权之前已经名满德国,后来因受纳粹迫害离开德国去了英国。他本人也是坚决反对纳粹政策的,因而也受到迫害。在这方面,他和当时慕尼黑大学教授拉伦茨是鲜明的对比,而且某种程度上也因此导致形成了学术流派的对立。这种思想感情的隔膜和学术上的对峙一直延续到他们的学生辈,即罗马法研究所前所长雅科布斯和科柯努特尔教授。不过,随着来自于奥地利的舍马耶尔(M. Schennaier)教授担任所长,波恩与慕尼黑的这种情感隔阂自然会渐渐消失,历史的一页早晚要翻过去。

弗卢梅走了,当代德国法学界的一个大家离去。但是,正像德国学界评价的那样,弗卢梅的学术思想与理论早已经成为德国法学史的一页,他本人也将在德国法律史上留下一个熠熠生辉的画像。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于澳门海明湾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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