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当如严景耀
发布日期:2009-12-27 来源:法制网  作者:陈夏红
尽管夫妻两人都是教授,但就知名度来说,严景耀的名气绝对比不上他的夫人雷洁琼。

  与其说雷洁琼是学者,更不如说她是一个社会活动家。由于1949年前她对诸多社会事件的参与,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忠实朋友”,解放后雷洁琼的芳名时时见诸报端。

  反观雷洁琼的丈夫严景耀,完全是隐而不显的学问中人了。严景耀1905年生于浙江余姚,1924年考入新成立不久的燕京大学社会系,五年后从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留校任教。1931年严景耀留学芝加哥大学,三年后以题为《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的博士论文,获得了社会学博士学位。严景耀1935年之后回国,曾在上海担任过较长时间的工部局西牢助理典狱长,并在东吴法学院兼课。1947年严景耀重回燕京大学执教,曾担任过燕京大学政治系主任、代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中,严景耀夫妇随燕京大学社会系一道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严景耀担任北京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主任,讲授“苏联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等。1973年严景耀调往北大,三年后尚未看到文革结束,即脑溢血突发而撒手西去。

  我对严景耀感兴趣的不是其中年之后的经历。就这一段经历而言,严景耀夫妇跟同时代的大部分知识分子的经历很类似,学问研究乏善可陈,我对此只能报以理解之同情。严景耀特别让我感动的,是其在犯罪学研究方面的努力与贡献,尤其是其认真态度。学问可以不好,但态度一定要端正,毕竟“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1927年的时候,严景耀正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读大学四年级。当时的中国学术界,犯罪学研究基本上还属于拓荒阶段,可供参考的资料少之又少。今天我们翻开《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学卷》,不难发现1927年前出版的犯罪学论著,只有刘麟生翻译的《朗伯罗梭氏犯罪学》,这本书最早由商务印书馆在1922年出版。而中国人写的犯罪学论著的出版,那都是1930年代以后的事情,严景耀在燕京大学读书那阵子,的确找不到任何像样的跟中国犯罪学有关的参考资料。难怪严景耀晚年说,“我主修犯罪学这门课,阅读的都是美欧各国犯罪学书籍,对中国的犯罪和犯人情况毫无概念。我准备研究犯罪问题,却找不到中国犯罪问题的资料,我决心亲自到监狱中去找”。

  严景耀决定申请成为一名“志愿犯人”,亲自见识一下中国的监狱以及中国的犯罪。他的这个想法,自然成为亲朋好友的笑料。这个也可以理解。别说在1927年,即便是今天,假设真有哪位研究刑诉、犯罪学的教授愿意去监狱长期蹲点做田野调查,也不大可有得到理解。在今天这种市场经济、量化考评加课题费诱惑的多重鞭策下,中国学者不大可能放下讲司考做案子出专家意见书挣外快的机会,将坐下的宝马、别克锁入车库,而冒着危险去监狱调查三个月。但是,严景耀说去真去,说去就去。

  1927年暑假,严景耀进入了北平京师第一监狱。他放下大学生的架子,和监狱里羁押的犯人同吃同住同生活,诚恳而热心地与犯人们交往,终于渐渐地融入犯人之中。严景耀的这种“敬业精神”也得到了监狱长和狱吏的尊重,严景耀可以自由地同罪犯交谈,而不用担心触犯监狱管理规定。他的努力取得了服刑人员的信任,很多人跟他讲了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这些秘密如果在法庭上被获知甚至都可能成为加重处罚的理由。当时的监狱里,平时都是禁止罪犯之间交流的,严景耀成了一个忠实而又虔诚的倾听者,许多罪犯也一吐而快,最终严景耀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整整三个月时间过去了。严景耀依然未完成他的调查,由于开学后还得上课,他只能每周再抽空去京师第一监狱两天。断断续续调查了一段时间后,严景耀获得了想要的“宝贝”,才开始潜心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和消化,最终写下了《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中国监狱问题》、《北平监狱教诲与教育》等诸多饱蘸汗水的力作。

  这正应了毛泽东的那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至少在我比较熟悉的中国法政学界来说,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真是凤毛麟角。可叹的是,今天法学界的主流,更多是“无知者无畏”,越不调查反而越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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