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法治原则与国家治理》
发布日期:2021-07-30 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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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并将它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新时代的总任务并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新时代总任务的同步轨道:从现在起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时要求同步做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2050年,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时要求同步做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表明,党的十九大所确定的新时代总任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同步性。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体现“制度之治”的决定,细化了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步骤:第一步,到建党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第二步,到2035年,做到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步,到新中国成立100年,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实现上述目标,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呢?为此,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然而,坚持“依法治理”,不能仅仅理解为依照“法律条文”治理,更需要依照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特别是依照“法治原则”治理。因为,法治原则是人类法治文明的高度提炼,是法治的精神实质,是构建法治理论和指导法治实践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法治原则是人类在民主基础上,经长期的法治建设实践所形成的,用以体现和实现法治价值,指导和规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活动,存在于法律体系和法治实践之中并由它们所反映,具有本原性、基础性、综合性、稳定性的规范原理和基本行为准则。它对于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法治原则通过法律条文得到表达和体现,但它远高于法律条文。法治原则是“隐藏”在法律条文背后,又恰恰统率、指导法律条文的法治价值。它在法律适用中,能够补充法律条文之不足,能够协调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通过评价法律规则本身的优劣,以指导法治行为走向完美。

国家治理能够从单纯地依照法律条文治理,过渡到同时依照法治原则治理,乃是国家治理方法中的一个了不起的提升。当下的中国,我们的领导干部大多已有这样的观念:任何管理行为不能违反具体的法律条文,否则构成违法。但他们也许还未确立这样的观念:违反具体的法律条文是违法,违反抽象的法治原则同样构成违法;依法治理不仅要依照法律条文治理,更要依照法治原则治理。

我们编写此书的目的,不仅在于宣传上述理念,还将阐述如何将法治原则应用于国家治理领域的具体方法。本书选择了立法先行、法的安定性、法不溯及既往、信赖利益保护、法律保留、职权法定、权力分工制约、正当程序、平等、比例十项法治原则,在阐述每项原则起源和内容的基础上,将法治原则引进国家治理领域,重点阐述了如何在国家治理中应用法治原则的理论和操作问题。它对于学习和掌握法治原则,提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会有一定的帮助。

本书是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专家工作室的一项工作成果,更是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法治化”创新项目的最终研究成品。

  ——本文节选自《法治原则与国家治理》序言

内 容 简 介

本书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专家学者撰写,是新时代领导干部法治读本。本书分设十章,围绕立法先行、法的安定性、法不溯及既往、信赖利益保护、法律保留、职权法定、权力分工制约、正当程序、平等、比例十项法治原则,在阐述各原则起源和内容的基础上,将法治原则引进国家治理领域,重点阐述了如何在国家治理中应用法治原则的理论和操作问题。本书旨在锻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帮助他们学习和掌握法治原则,提高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既可作为政法院校师生和政法部门公职人员的专业参考书,也可作为全国领导干部的法治读本和“八五”普法教材。

作 者 简 介

主   编   胡建淼

副主编   韩春晖  宋志红

撰稿人 (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若兰  宋志红  张效羽 

            周   婧  胡建淼  韩春晖  

            戴建华

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法治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曾任杭州大学副校长、浙江大学副校长、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

长期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研究,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自1987年来,共出版著作百余部(含合著),发表论文百余篇(含合著)。2011年3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讲解《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目 录 先 导

第01章 立法先行原则

——“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

一、立法先行原则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二、立法先行原则的历史渊源

三、立法先行原则在中国

四、立法先行原则与国家治理

五、事例分析与研讨二则

第02章 法的安定性原则

——“数变法者,则民苦之”

一、法的安定性原则的理论渊源与概念内涵

二、法的安定性原则的法理依据

三、法的安定性原则的适用

四、法的安定性原则与国家治理

五、事例研讨:新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变迁

第03章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概念和历史渊源

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法理基础

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适用

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与国家治理

五、事例分析与研讨三则

第04章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远离“出尔反尔”

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概念和历史渊源

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法理基础

三、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中国

四、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与国家治理

五、事例分析与研讨三则

第05章 法律保留原则

——无法律依据不得触碰公民基本权利

一、法律保留原则的概念和适用

二、法律保留原则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意义

三、法律保留原则在中国

四、法律保留原则与国家治理

五、事例分析与研讨二则

第06章 职权法定原则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一、职权法定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二、职权法定原则的历史演进和理论渊源

三、职权法定原则与国家治理

四、事例研讨:“放管服”改革

第07章 权力分工制约原则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权力分工制约原则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二、权力分工制约原则的历史渊源

三、权力分工制约原则在中国

四、权力分工制约原则与国家治理

五、事例分析与研讨二则

第08章 正当程序原则

——从法定程序到正当程序

一、正当程序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二、正当程序原则的历史演进和理论渊源

三、正当程序原则与国家治理

四、事例研讨:作为“非典”“遗产”的政府信息公开

第09章 平等原则

——“不患寡而患不均”

一、平等原则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二、平等原则的历史渊源

三、平等原则的理论基础

四、平等原则在中国

五、平等原则与国家治理

六、事例研讨:报考公务员年龄限制案

第10章 比例原则

——“不可为煮一个鸡蛋而烧一幢房”

一、比例原则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二、比例原则的历史渊源

三、比例原则在中国

四、比例原则与国家治理

五、事例研讨:“手机取证”的“底线”

责任编辑:罗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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