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超:《标准化法原论》
发布日期: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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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法的立体观察

——《标准化法原论》前言

于连超

在高度全球化、市场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当今世界,标准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影响广泛而深远。国际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是国际贸易和全球合作治理的基本工具,已成为国际法的重要内容。国家标准冠以国家称谓,是一个国家建构技术秩序和管理秩序的基本载体,已有大量国家制定和实施国家标准战略。此外,不同形式的团体标准、协会标准、联盟标准、论坛标准和企业标准旨在为市场化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规范依据,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建构自发秩序和进行自我规制的重要形式。当前,标准已深深地嵌入生态环境、能源资源、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公共卫生、政府管理、网络治理、社区服务等全人类所面临的重大议题,这些重要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标准的有力支撑。对于具体个人,无论是作为国家公民、社区居民,还是消费者,无时不刻都在与标准打着交道。标准以其前所未有的表现力、公信力和驱动力深深地影响着公共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管理、企业经营和个体生活,我们已处在一个标准化的世界里。

相较之下,标准是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法学研究的薄弱领域,这可能是研究大多囿于标准本身的缘故。实际上,标准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技术指标、试验方法、产品材料、生产流程、管理规则和经营服务等,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标准的存在形式也是多样的:有文字的,也有实物的;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有开放的,也有封闭的……而标准的属性界限则是模糊的:有国际的,有国家的,也有区域的;有公有的,也有私有的;有政府的,也有市场的;有垄断的,也有竞争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让标准变得难以捉摸,至今我们可能对标准还没有一个较为清晰和全面的认识。正如哈姆·舍佩尔(Harm Schepel)所言,“标准是一个被社会科学研究严重忽视的领域,标准吸引的关注比它应得到的要少得多”,原因之一是社会科学家们喜欢按照一系列的差别去创造一个世界,如政府与市场、法律与社会、公有与私有、国内与国际,而这些思维根本无法捕捉和解释标准现象。

纵观现有研究文献,有的立足于标准化原理,侧重论述标准化的基本知识、标准的编写规则;有的从企业管理理论入手,侧重论述联盟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作用机理及其经济效益;有的从知识产权理论出发,侧重论述标准中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标准涉及的专利问题;有的从竞争法理论出发,侧重论述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的关注标准化法的条文,侧重对标准化法的诸多条文进行初步解释;有的注重国际间的比较,侧重对某些国家的标准化体制进行初步介绍,等等。但以上的研究都是从某一具体的方面去理解标准,难以从宏观和立体的视角来诠释标准。

本书以标准化法为题,尝试用更为宏观的视角,从本原论、体系论、治理论、私权论、竞争论和本土论六个角度对标准进行立体观察和思考。其一,标准本原论旨在诠释标准的内涵与价值。本书从文献重述、历史性和类型化认识的角度出发对标准的概念进行了论述,将秩序视为标准的基本价值,集中关注私有标准问题。其二,标准体系论旨在考察标准化整个体系。本书以体系化的视角回归到标准制定与实施的动态全过程,包括论述计量、合格评定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等内容,以及标准化的经济社会效益。其三,标准治理论旨在描述分析国家的标准治理模式。本书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国家的标准治理模式和以英国、德国、法国为代表的法团主义国家的标准治理模式,及以俄罗斯、印度和韩国为代表的国家主义国家的标准治理模式分别进行了考察和比较分析,试图总结归纳出良好国家的标准治理模式。其四,标准私权论旨在论述标准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本书从知识产权理论、司法判例、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我国具体的法律条文等角度出发,对标准涉及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其五,标准竞争论旨在论述标准涉及的反垄断法问题。本书从美国司法部商业审查函、美国和欧盟立法、国内外司法判例和我国具体的法律条文等角度出发,对行业协会标准化活动涉及垄断协议、标准化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和豁免政策、通过标准化活动滥用市场支配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试图从理论上对标准化活动的竞争法规制进行总结。其六,标准本土论旨在思考我国的标准化治理模式。本书对我国现行《标准化法》中的“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国家标准的条块化问题和强制性标准改革问题,通过比较国内外制度,尝试提出良好国家标准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

笔者曾在2008年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了李春田先生讲授的《标准化原理与方法》课程,从那时起便开始了对标准化法的思考和研究,后以《私有标准的竞争法规制》为题撰写了博士论文,在博士后期间还参与了《标准化法》的修订工作。本书内容多源自笔者的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同时大量学习和参考了众多前辈的研究成果,在笔者后来主持和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的过程中,笔者对标准化理论与政策又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最终形成本书。

本书通过观察标准化外在的事物现象,分析标准化所呈现出来的文本规范,比较不同法域的标准化制度体系,论及标准化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试图能够接近和认识标准化蕴含的深层理念和价值取向。希望本书能够为标准化知识的普及、标准化法的理论研究和标准化法制度的建设添砖加瓦。因个人的思考和研究是有限的,本书的成果也是阶段性的,其中可能存在诸多不妥甚至谬误之处,望各位同仁和读者不吝赐教指正!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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