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案例研究为法治建设做贡献
发布日期:2020-05-06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李卓谦

近年来,有关姓名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练军著的《公法上的姓名权》一书,从大量姓名登记行政诉讼案例出发,通过对诉讼案例的研究,对作为公法权利的姓名权及姓名登记之行政行为性质予以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姓名登记条例》学者建议稿。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案件有很多。这些案例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鲜素材,法学界应该通过这个学术‘富矿’去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新的动力源泉。”刘练军近日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

呼吁关注案例研究

刘练军说,《公法上的姓名权》一书可以看作是典型的姓名登记案例研究。该书共分为八章,其章节基本上是按照从个案到类案、从法律规范的适用到法律规范的重构这一逻辑顺序来排列的。

第一章由一宗备受关注的姓名权案引出作为宪法权利的人格权(姓名权)及其限制,并探讨规范审查与姓名权保护问题;第二章讲述了赵C改名之争及其法律焦点,引出姓名权的基本属性问题和法律保留原则;第三章讲述姓名登记行政诉讼私法化的制度逻辑;第四章探讨姓名变更及其规范再造;第五章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讨论离异子女姓名变更规范重构问题;第六章重点关注刑释人员姓名变更权如何保障问题;第七章以“北雁云依”案抛出的姓名登记问题为引,探讨姓名登记规范体系化建构;第八章给出了《姓名登记条例》建议稿及理由。

“这样的章节布局,也遵循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层层递进逻辑。”刘练军说,该书第二章“姓名权能走多远”中的内容,早在2009年就发表在上海政法学院主办的《法治论丛》上,也是本书中的内容最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章节。之后刘练军并没有将研究重点放在“姓名权”上,直到2015年“北雁云依案”的出现,使得他又重新开始研究姓名登记问题。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刘练军放下所有其他研究工作,集中精力研究姓名登记,先后发表了《刑释人员姓名变更权刍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中国实践——离异子女姓名变更规范重构》《姓名变更及其规范再造》等论文。这些论文也成了《公法上的姓名权》一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练军表示,如果没有江西赵C姓名权案、“北雁云依案”,以及本书提到的其他不知名的姓名登记案例,他可能不会写本书。“正是这些案例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最不可或缺的素材,也正是这些鲜活的案例促使我对之开展研究工作。”

在多年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刘练军发现,实证研究寻找案例素材很不容易,“我通过其他途径知道有的案例对本研究很有参照价值,但它们的判决书又在网上检索不到,有的甚至通过在法院工作的朋友都找不到”。除此之外,他还发现各地公安机关发布的有关姓名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很难找,再加上姓名登记是行政法学上的“小问题”,关注的人不多,文章引用率很难上去,很多学术期刊不愿意刊发这类文章。他希望本书抛砖引玉,能引起法学界高度重视案例研究。

希望推动相关立法

刘练军在书中写道,“献给为捍卫自己的公法姓名权而提起诉讼的公民们”。刘练军说,之所以会写这样一个“题献”,是想告诉大家:中国法学应当研究中国法治问题。

“姓名登记看似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问题,实则不然。姓名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姓名对于中国人具有不同于外国人的特殊意义。这就是为什么姓名登记行政诉讼案件时有发生的原因。”刘练军说,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这个课题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这个‘题献’算是对此的回应。”

除此之外,刘练军还试图借此呼吁法学界正视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诸多问题,呼吁法律人用自己的法学理论知识为之做点力所能及的智力支持工作。“姓名权属于人格权范畴,它直接关系到个人的人格尊严。姓名权有公法上的姓名权与民法上的姓名权之分,公法上的姓名权研究相对比较薄弱。这本专著,可能会将公法上的姓名权研究推进到一个新高度。”刘练军说。

书中第八章内容为《姓名登记条例》建议稿及理由。刘练军说,推动《姓名登记条例》早日出台,是他写作本书的一个初衷,他希望能够早日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姓名登记条例能否出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立法者和公安机关对公法上姓名权的认知状况。因此,希望那些曾经为捍卫自己的姓名权而提起诉讼的公民能看到此书,也期待有更多的立法者和户籍民警翻阅此书。”刘练军说。


责任编辑: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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