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论犯罪与刑罚》
发布日期:2009-04-09 来源:雅典学园  作者:止水无波

摘 要:贝卡里亚通过其巨著《论犯罪与刑罚》向世界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对旧有的刑罚制度提出挑战,分析并批判其不当之处,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重新审视刑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各国对刑罚的改革。笔者将对其在书中所阐发的观点作以简单的评价与概括,并介词表达自己的一点见解。
关键字:贝卡里亚 废止死刑 预防犯罪 刑罚改进

关于刑罚的讨论,一直激烈不休,各种观点都皆有其有劣,反映了人们从各个角度出发对犯罪、刑罚的思考。在这些人群中,有相当多的支持贝卡里亚的观点他们主张减轻刑罚,是刑罚知道得以改进,并使其人道化,以及要求规范审判程序,禁止刑讯逼供等。同时他们也提出他们自己的一套改革方案。然而最能代表他们声音的还是这位意大利伟大的法学家贝卡里亚的刑法著作《论犯罪与刑罚》,而且也足以代表这个世界对人道的呼唤与渴求。
可以发现,《论犯罪与刑罚》中所阐述的思想完全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社会的呼声。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的萌芽、文艺复兴最早出现在意大利,他们最先打破了封建神学在一统欧洲的局面,道出新的社会价值对人、人性的重新认识,这种新的认识要求肯定人、人性以及人的价值,呼唤自由、平等、博爱,希望把人从束缚中解救出来。具体表现为要求刑罚体现改革。他们希望能够减轻刑罚,通过道德和劳动的教育来唤醒人们的自省,并预防犯罪。
显然,贝卡里亚顺应了这一潮流,他在书中痛陈了旧的刑罚制度及其弊端,揭示了其蒙昧主义的本质。基于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观点,对犯罪与刑罚作了深层次的分析与批判,并借此提出了今天刑法制度所确定的三大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和刑法人道化原则。而且呼吁废止死刑和刑讯,禁止法官在审判中进行有罪类推。贝卡里亚在书中否认了法官拥有解释法律的权利。然而我们依然要认识到他对其观点的论述中所存在的错误和不当之处。因为他始终还没有脱离其资产阶级的立场,我们必然要正确的审视其从“个人本位”出发所得出的某些观点,比如:没有人为了公共利益将自己的那份自由毫无代价的捐赠出来,这只是浪漫的空想。①
在此书中贝卡里亚几乎用近1/10的篇幅来表达自己对死刑的看法。毕竟是对人们的生命的残酷剥夺,勤奋的是人之为人最起码的权利。人性的第一法则就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第一件关怀就是对自身关怀。②既然人人都抱有这样的心态,却又何至于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利益而去剥夺他人的生存之权。贝卡里亚对死刑的废止有他自己的理由。其一,用死刑来威吓人们显然是不必要的;二,死刑引起“某些人对他怀有一种忿忿不平的怜悯感”;第三,死刑的影响是短暂的;第四,死刑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环境;第五,在司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过错,而其所造成的后果又是难以挽回的。这五点理由的提出,如一颗重磅炸弹猛击死刑制度。因此许多人纷纷要求本国迅速废止死刑。本文赞同贝卡里亚的五点理由,但却不认为应在各国都尽快废止死刑。因为它毕竟要考虑到地区的国家现状,考虑到一国打击严重危害国家、人民、社会的犯罪之需要。同时也要满足社会大众短期心理安全的需求,在合适的时期将其废止。总而言之,刑罚的规模应该同本国的状况相适应。④
比起死刑,贝卡里亚更认可一种长期的苦役刑。毕竟死刑在人们心中已变成一场演出,他短暂的影响也将最终岁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惟有一个长久的警戒才能使人们认识到犯罪的后果,而以一种“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心态去谋求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我们的精神往往更能抵御暴力和极端的但短暂的痛苦,却经受补助时间的消磨,忍耐不住缠绵的烦恼。⑤因
“有了终身苦役,只一次就为国家提供了无数长存的鉴戒。”⑥
在书中,贝卡里亚肯定了用刑罚来制止犯罪的作用,但他又不局限于此,提出刑罚应当是“必需的”和“尽量轻的”。刑法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犯罪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他人不再重蹈覆辙。⑦因而,首先要维护罚的肯定性,使人们在心理上认识到刑罚与犯罪的必然联系;其次就是刑罚的强度及性质要与犯罪的强度及性质相当;最后惩罚犯罪的越迅速及时,就越公正和有益。⑧
对于刑罚,笔者认为其设立应考虑到罪犯的忍受以及国家的需要,二者应当协调,并从人道的角度充分的考虑罪犯的忍受。庞德曾说:“在同每一个人的幸福有关的事情上,公平地对待他,衡量这种对待的标准是考虑受者的特性和施者的能力。”⑨
贝卡里亚接受了“社会契约论”的观点,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维护生存乃是人性第一法则,全书始终洋溢着人道主义的关怀和对人性的关爱,尖锐的批判了旧的刑事制度,提出了个人的构想,要求对刑罚进行改革。
而对于刑罚的改进,本文有如下观点:第一,刑罚要体现人道主义,注重对人们的关爱;第二,刑罚要始终在受着与施者之间寻求平衡,必要时要有益于受者;第三,刑罚要讲求公正,而不是完全的反映大多数人的要求,从而对抗他人天赋的权利,避免产生“多数人的暴政”;第四,在刑罚改进中,要讲求效益,充分的调动和配置法律资源,防止因刑罚的冗滥和频繁的运用而给司法机构带来负担;第五,调动各种机制规诫人们,预防犯罪,而不仅仅是频繁的动用刑罚予以警示。
最后,本文要引用《论犯罪与刑罚》的卷首语来结束本文,以表达对刑罚发展的态度。
“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参考资料:
①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8页。
② 卢梭,《民约论》,法律出版社,1958年,第7页。
③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47页。
④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44页。
⑤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47页。
⑥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48页。
⑦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42页。
⑧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56页。
⑨ 庞德,《通过法的社会控制法的任务》,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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