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SCI年度报告(3)|2023年度CLSCI来源期刊发文单位偏好观察
发布日期:2024-02-06 来源:法学创新网

编者按

  2023年的CLSCI期刊发文情况,中国法学创新网在采纳法学学术前沿团队统计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委托其团队结合往年法学创新网的统计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核定,最终确定了2023年CLSCI期刊发文统计分析系列报告。如发现有数据信息不准确或评价不妥之处,请发邮件至:zgfxcxw@163.com

期刊整体自发率持续降低 高校自发率基本保持稳定

——2023年度CLSCI来源期刊发文单位偏好观察(含自发率)

  中国法学创新网根据多年考察,为期刊设置了自发率“警戒线”:自发率20%为“黄线”,25%为“红线”,同时建议期刊将自发率控制在15%以内,不宜超过20%。尽管期刊自发率的高低并不必然与文章质量高低存在对应关系,但过高的自发率可能有违学术公平和自由,不利于刊物成长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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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统计显示,2023年所有CLSCI期刊自发率未越过“黄线”和“红线”。这也是连续两年CLSCI期刊自发率均未越过“黄线”和“红线”。2023年,只有《比较法研究》和《政法论坛》自发率超过15%,相较2022年减少1本刊物;只有《中国社会科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和《法制与社会发展》等4本期刊的自发率超过10%,相较2022年减少3本刊物;《清华法学》《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学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学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环球法律评论》等10本期刊自发率则集中在5%—10%的区间,相较2022年增加2本刊物;《China Legal Science》《中外法学》《东方法学》和《中国法学》的自发率均未超过5%。而以主办单位为标准统计,《法学杂志》《法学论坛》和《中国刑事法杂志》自发率则为0。

  与2022年相比,23本期刊的自发率在整体上进一步呈现减少趋势,只有少数刊物自发率略有提升。其中11本期刊的自发率下降,3本期刊自发率保持不变,9本期刊自发率上升。11本自发率下降的期刊分别是《中外法学》(-8.3%)、《清华法学》(-6.5%)、《China Legal Science》(-5.7%)、《华东政法大学学报》(-5.1%)、《环球法律评论》(-4.7%)、《比较法研究》(-2.4%)、《法律科学》(-2.3%)、《法学家》(-1.3%)、《政治与法律》(-0.6%)、《法制与社会发展》(-0.3%)、《法学研究》(-0.2%)。这说明了《中外法学》《清华法学》《China Legal Science》《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在降低自发率上的努力成效。9本自发率上升的期刊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8.7%)、《法学》(+2.8%)、《现代法学》(+2.6%)、《法商研究》(+1.2%)、《当代法学》(+1.2%)、《东方法学》(+1.1%)、《中国法学》(+0.2%)、《政法论坛》(+0.2%)、《法学评论》(+0.2%)尽管有9本期刊出现了自发率上升的情况,但是整体上升幅度较小。其中连续两年自发率上升的期刊为《中国社会科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法学评论》。

  从2019—2023年期刊自发率每年的平均值来看,2023年平均自发率是7.1%,是近五年来的最低水平,相较于2022年平均自发率8.31%降幅显著。

  高校自发率,指CLSCI期刊主办单位在自办刊物上发表论文数与该单位发文总数的比例。从CLSCI期刊主办单位分布情况来看,23种期刊中有13种期刊的主办单位是10所高校,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从2023年高校自发率来看,西北政法大学排第一,为46.66%(7/15);吉林大学次之,为35.22%(17/48),这两所高校的高校自发率相较2022年均有所上升。除西北政法大学和吉林大学外,其余几家单位的高校自发率低于20%。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最低为3.82%(5/131),北京大学为3.95%(3/76)、清华大学为8.86%(7/79)、武汉大学为11.67%(7/60)。在政法类高校中,西南政法大学最低为8.33%(6/72),华东政法大学为17.48%(18/103)、中国政法大学为17.5%(28/19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18.18%(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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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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