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SCI年度报告(23)|2022年CLSCI来源期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发文观察
发布日期:2023-04-10 来源:法学创新网

编者按

  2022年的CLSCI期刊发文情况,中国法学创新网在采纳法学学术前沿团队统计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委托其团队结合往年法学创新网的统计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核定,最终确定了2022年CLSCI期刊发文统计分析系列报告。如发现有数据信息不准确或评价不妥之处,请发邮件至:zgfxcxw@163.com 

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理论研究

全领域多学科深入制度实践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2022年度发文观察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学理阐释(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理、特色、逻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体命题/重要概念/重大关系的学理阐释(如:“全过程人民民主”命题的法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组成部分/具体领域的学理阐释(如: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权理论/国家安全法治领域的理论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律制度规范和法治实践的机制与表现。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科学总结,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根本内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系统化构建的学术研究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价值和实践需求。

  2022年,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成果蔚为大观,并具体体现在了三方面。第一,从宏观理论、中观命题、微观概念的不同层次,全方位深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第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立场,以学术研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的融入法律制度和各领域的法治实践;第三,形成了法理学科统领、多学科共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局面,使得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本实现对中国法学研究主流领域和重大问题的全方位引领。2022年度全年CLSCI来源期刊共刊发论文1861篇,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72篇,占比约为3.87%。其中法理学发文43篇,行政法学发文10篇,国际法学、宪法学发文4篇,环境法学、法律史、刑事诉讼法学发文2篇,其他学科也均有发文。没有学生独立发文。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7.jpg

  三、年度领域研究热点与趋势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两个结合”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指引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发展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本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在不断扎实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在全领域深入探寻着制度实践的路径与方案。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3次提到“法治”以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强调,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提供了更为精确的方向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的精神鼓舞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成果丰硕,众多学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阐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道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论域钻坚研微,不断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并为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1.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框架的解读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其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中国法学研究的知识宝库。

  张文显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科学的理论体系,展现了对法律本质的揭示、对法治规律的阐明、对法学真理的追求,诠释了“中国之治”的“中国之理”,传递着“人类文明”的“法治之道”。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和哲理》与《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集中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政理、法理、哲理,指明了党全面领导的政治定力、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奉法强国的坚定信念、求真务实的实践理性、全面推进的系统观念、精准练达的辩证方法、融通古今的文化底蕴、统筹内外的法治布局、尊法循理的法治思维、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等鲜明特色,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解释力、卓越创造力、鲜活生命力,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理论贡献,推进在真理和正义的制高点上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公丕祥在哲学的视角上,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阐述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悉心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国情条件;创造性地阐述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加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思维;创造性地阐述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开辟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新境界;创造性地阐述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基础的原理,确证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创造性地阐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确立坚持人民至上的法治价值准则,进而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21世纪的发展作出了原创性的理论贡献。江必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基本价值理念的传承与发展》中从法治价值的逻辑起点出发,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基本价值理念的传承与发展,及其对全面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真谛、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感召力与实践力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上的重大意义。李林着眼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制度层面,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制度逻辑》中深度剖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深厚的制度理论、丰富的制度实践和深刻的制度逻辑。蔡宝刚关照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理论》文中以德法合治论、以法促德论、以德促法论、德法兼施论建构起了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和德治结合理论,并对其原创性贡献予以阐释。

  本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呈现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特点,在上述从法理、哲理、价值论等视角之外,同时有陈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传统法律文化观》、吕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涉外法治话语生成与实践逻辑——以“一带一路”倡议为视角》、黄文艺的《“平安中国”的政法哲学阐释》等文章,分别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转化与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对中国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的方向指导和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范畴的“平安中国”建设为主题,不断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框架添砖加瓦。

  2.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领域的阐释

  本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在理论框架的整体解读之外,更加聚焦、更加精准地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具体命题和重大领域,通过不断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论题来全方位的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本年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领域的研究既全面又细致,范围包含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权、国家安全、网络强国、营商环境、党内发挥、党政队伍建设、刑事法治理论与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胡云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刑事法治理论及其指导下的新实践》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刑事法治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治理论的重大原创性贡献;李建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营商环境法治观》对如何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营商环境法治观的引领与推动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徐汉明《习近平“网络强国”重要论述及其时代价值》指出了习近平“网络强国”重要论述在新时代实现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伟大跨越进程中的指南意义;秦天宝《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重要论述:整体系统观的视角》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治价值的内涵、基本原则和实践功能的完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本年度的研究热点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应的代表作品有胡玉鸿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向度阐析》《新时代民生保障法治中的“弱有所扶”原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理释读》;封丽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之维》;刘怡达的《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宪法基础》等文章。胡玉鸿从法理角度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程序与实体、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辩证统一,体现在持续民主、真实民主、广泛民主、协商民主这四个法治向度之上。封丽霞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立法反思,以“人大主导立法”“以人民为中心”等关键词展开论述了通过立法公开、全民讨论等程序实现立法规划、法案起草、审议表决等立法过程的全链条民主。刘怡达认为现行宪法构建了一个与人民民主“全过程”特征想契合的人民民主规范体系,指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应以宪法为基础,宪法的作用集中表现为贯彻民主理念、确定民主重点、保障民主权利、设计民主程序和规范民主实践之上。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具体命题和重大领域的研究同时兼顾了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全维度视角。立法层面,除了上文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讨论外,章志远以行政复议法为例,论述了中国特色行政复议制度是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伟力的重要场域,强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行政复议法修改,能够将行政复议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执法层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严格执法理论》一文指明了严格执法理论的基本要义和表现特征,并探索习近平思想中的严格执法理论在高质量法治一体建设新征程的实践转化路径,提供了从执法事项减少取向的职能转变、执法重心下移改革的法治因应、规范共同执法行为立法的制定、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的推行、统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制定的优化方案。司法层面,卞建林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改革理论要义》、吴卫军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和程琥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构建新型诉讼格局理论》对当下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新型诉讼格局构建进行了深入研究。卞建林在理论层面高屋建瓴地指出习近平同志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密切结合中国实际,全面阐述了在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推进司法体制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形成了丰富、严谨的司法改革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理论与司法改革实践的创新发展,对深化司法改革而言具有重大意义。

  3.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机制的探索

  实践是理论之母,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最终要落脚在思想观点向法治建设的融贯之上,彰显于宏伟蓝图向生动实践的转化之中。陈柏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之治的实践机制》中从政治定力、战略引领力、实干推动力、风险挑战应对力四个维度及其实践机制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突出当前我国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中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航意义。齐延平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生成逻辑、价值面向与实践机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之学理阐释》从纵向历史轴上的策略选择与横向实践面上的共性并进,突出了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补齐、补足、补强个体面向人权制度体系的实践需要。与之相似,高长见在人权问题上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入手,将人权的实践需求解析为生存权、发展权的地位明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和人权法治的保障三个方面。强梅梅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实证分析》中基于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梳理,在处理二者关系上提供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处理不同性质事项的动态调整机制,划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界限的实践方案。

  4.小结与展望

  新时代催生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新时代十年我们党在方向道路问题上坚决摒弃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全方位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中国法治现代化道路建设。

  在党的二十大开启的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更加深刻、知识底蕴更加深厚、实践空间更加宽广,这需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继续根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法理学统领、多学科统筹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格局下引领中国法学研究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更加绚丽的华章。

责任编辑:郝魁府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