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SCI年度报告(18)|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国际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发布日期:2023-03-29 来源:法学创新网

编者按

  2022年的CLSCI期刊发文情况,中国法学创新网在采纳法学学术前沿团队统计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委托其团队结合往年法学创新网的统计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核定,最终确定了2022年CLSCI期刊发文统计分析系列报告。如发现有数据信息不准确或评价不妥之处,请发邮件至:zgfxcxw@163.com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贯穿研究过程

各领域研究热点各具特色

——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国际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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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度高产作者

  本领域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3篇及以上。据此,本领域高产学者为:吉林大学何志鹏教授(4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黄志慧副教授(3篇),北京物资学院邵莉莉副教授(3篇)。

  (三)年度领域研究热点与趋势

  从发文单位上看,武汉大学以7篇的数量占据领先地位,其他发文5篇及以上的单位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6篇)、中国政法大学(5篇)、吉林大学(5篇)、中国社会科学院(5篇),与2021年相比,本年度的这一数据有小幅回落。

  从发文作者上看,全年发文3篇及以上的学者共有3位:吉林大学何志鹏教授在国际公法理论、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等领域的建树颇丰,他于2021年亦在此领域发表了3篇法核论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黄志慧教授在涉外民事诉讼领域颇有心得;北京物资学院邵莉莉副教授则深耕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先后研究了碳中和与用水权市场交易的规范。全年发文2篇的学者分别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发文的中国人民大学石静霞教授,研究国际投资法的复旦大学梁咏教授,研究网络空间和国际海洋环境法的南京大学张华教授,研究民法典和刑事保护性管辖权的华东政法大学王勇教授,以及关注“碳中和”立法的四川大学冯帅副教授。

  2022年,世界进入了“疫情时代”的第三个年头,我国在2022年末疫情防控进入了新的阶段,但大国之间的角力依然未见平息。法律制度是社会现实的体现,而针对法律制度和其背后所蕴含思想进行的学术研究,正是当代社会最精彩的注脚。以下将主要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1.国际公法

  本年度,国际公法领域仍然延续2021年的研究热点,继续在国际法治、全球治理领域发出“中国声音”。值得瞩目的是,学者们进一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外法治部分展开深入学习和论述。吕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涉外法治话语生成与实践逻辑——以“一带一路”倡议为视角》与柳华文的《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要义——基于习近平关于人权系列论述的解读》两篇文章是这一研究热点中的典型。前者重点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的涉外法治实践,深度剖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涉外法治的理论创新,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涉外法治话语的生成为未来确立新的国际秩序规则,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创新性的中国方案;后者则将研究集中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系列论述,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刻的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法理基础。可以说,在国家层面的国际法治理念研究上,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思想是毫无争议的主要研究对象。进一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格外得到学者们的重视,殷敏的《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释义》展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中国实践。本文指出,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是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先行先试区”;刘惠荣、齐雪薇的《BBNJ国际协定中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去留探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中国因应之策》,通过引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国际法内涵,增强该原则在谈判中的国际认同度与采纳度,并通过阐释中国支持性的主张,进一步增强中国运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参与并引导全球海洋治理的能力。

  除了国际法治理论这一研究方向外,2021年国际公法学者们还关注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以及涉及网络空间等方向的国际公法问题。

  国际海洋法方面,何田田从《指定专家程序与证据的公正性、正当性研判——以“南海仲裁案”为例》仲裁案中指定专家这一违背程序与证据法理的做法,指出“南海仲裁案”的裁决是无效的;廖雪霞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法庭与仲裁庭属事管辖权的扩张》中提出如何应对属事管辖权的扩张趋势;杨泽伟研究了《中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0年:历程、影响与未来展望》;张华研究了国际海洋环境法的司法强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国际人权法上,何志鹏研究了中国的人权在实践、理论和话语方面的协同进化;毛俊响探讨了《国际人权机制的生成逻辑》。在涉及网络空间的国际公法问题上,在2022年,学者们在这一领域主要针对网络空间适用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法律路径,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国际冲突与规制等议题展开了讨论。

  另外,2022年的国际公法领域中,碳中和问题受到了不少学者的关注。冯帅的《“碳中和”立法:欧盟经验与中国借鉴——以“原则—规则”为主线》就希望在借鉴欧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他的另一篇文章,《论“碳中和”立法的体系化建构》,也是提出中国应该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邵莉莉在《碳中和背景下国际碳排放治理的“共同责任”构建——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困境及消解》一文中,提出如何在碳排放治理中,构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责任”。

  在2022年的国际法领域,学者们更加注重中国创新,在国际法理论中更多的加入中国元素。不仅如此,由于单边主义的抬头,国际法学者提出要注重国际法上的多边主义,并赋予了多边主义在当代社会的涵义。

  2.国际私法

  2022年的国际私法研究更加强调中国声音,比如杨永红的《美国域外数据管辖权研究》提出,中国应积极联合新兴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主动参与国际数据合作机制的创立,提升在数据管辖方面国际规则体系构建中的话语权。同时,中国应采取措施提高中国企业在全球数据领域的竞争力及规则意识,从而真正地应对美国的数据霸权。许凯的《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经验与未来——“法律趋同化理论”的当代实践》思考了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规范体系,沈涓的《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及相关问题再探讨》一文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进行了重新的分析和探讨。黄志慧在《论身份关系跨国承认制度的治理功能》一文中,提出了我国应该如何进行外国身份关系承认。

  在国际民商事领域的研究内容则显得较为分散,但仍然强调了中国思考,比如李贤森的《国际商事仲裁意思自治的保障与限制问题——兼评<仲裁法>的修改》,探讨了中国应该如何对意思自治原则进行系统性考量,黄志慧的《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必要管辖权制度的体系定位与规范阐释》提出构建必要管辖权规范的必要性,在《我国涉外民事诉讼中禁诉令的法理阐释与规则适用》一文中,他对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进行了探讨,王勇在《论民法典时代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法律指引模式之革新》一文中探索应该如何精准高效地适用条约。

  3.国际经济法

  在国际经济法领域,2022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仍然受到新冠疫情和贸易争端的影响,因此,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者们在2022年度仍然将目光主要聚焦于含WTO研究在内的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投资法两个方向。

  在国际贸易规则研究中,多数学者都试图从WTO或者区域贸易协定的角度切入。其中,针对WTO制度进行研究的有贺辉的《Incoterms何以在国际贸易中适用——从CISG第9条切入》,他主要研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适用问题,韩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间接税优惠的WTO合规性审视》一文中,也分析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间接税优惠是否违反了WTO的原则。关注区域贸易协定的研究有赵春蕾的《国际经贸协定中劳工条款的解读——以欧韩劳工分歧处理案为例》,本文对国际经贸协定中的劳工条款进行了分析。

  与此同时,梁意的《论上诉机构存废背景下的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一文对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进行了探讨。当然,在新冠肺炎大流行的第三个年头里,国际贸易领域中仍然受疫情影响,张海燕在《论TRIPS义务的临时豁免在新冠预防和治疗中的适用》一文中,提出为了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健康,临时性豁免TRIPS的必要性。

  在2022年,国际投资法吸引了很多学者的关注。一方面,学者们围绕投资仲裁,研究了诸如投资仲裁制度改革的中国选择,国际投资仲裁准据法的平衡适用,还有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投资者责任,包括投资仲裁中的股东间接申诉问题;另一方面,学者们关注投资条约,研究了国际投资协议中的日落条款和软法在中国海外投资治理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同时探讨了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安全例外条款的中国实践,还有中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不仅如此,有学者关注了具体的投资协定,如中蒙双边投资协定的升级问题。同时,虽然《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还没有正式生效,但已经有学者在关注其中劳工条款的可执行性问题。

  除了国际贸易法与国际投资法之外,学者们在国际税法领域也有一定的投入。如对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国际税制争力的提升路径的研究。

  最后,国际经济法领域也针对跨境数据传输问题进行了讨论。比如,齐鹏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一带一路”跨境数据传输的法律规制》一文中,就研究了如何规范数据的跨境流动。而谭观福在《数字贸易中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法规制》一文中,也注意到了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问题。不仅如此,杨帆在《后“Schrems Ⅱ案”时期欧盟数据跨境流动法律监管的演进及我国的因应》一文中,提出了中国如何应对跨境数据法律监管的发展和变化。敖海静在《数据保护的国际软法之道》一文中提出,通过软法与硬法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数据保护法律体系。彭岳的《数据隐私规制模式及其贸易法表达》对通过贸易规制方式协调各国跨境数据隐私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

  4.小结与展望

  综合来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三个领域在2022年中的研究热点可谓是各有特色。国际公法学者站在了国际法治的高位,研究中国路径,发出中国声音,力图在国际上为中国争取自己的话语权;国际私法学者从国家的现实需求出发,努力构建中国自己的相应制度体系,帮助国家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站稳脚跟;国际经济法学者紧紧贴合时代背景,对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投资规则做出了更加深入的反思。此外,三个领域在新兴技术方面都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比如网络空间和数字经济为对象,展现出了国际法学人研究、探索新生事物的热情与信心。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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