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高产作者所属法学院校统计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单位

人数

作者

备注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31.3

王利明(18)、杨立新(12)、高圣平(9)、韩大元(9)、
付立庆(8)、杨东(8)、何家弘(7)、陈卫东(5)、刘明祥(5)、涂永前(5)、王贵松(5)、尤陈俊(5)、张龑(5)、丁晓东(4)、冯军(4)、贺剑(4)、刘计划(4)、田宏杰(4)、王建文(4)、张翔(4)、张新宝(4)、朱虎(4)、陈璇、程雪阳、杜焕芳、范愉、高铭暄、石佳友、时延安、王轶、王莹、谢望原、张吉豫、张志铭、郑维炜

涂永前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3篇;丁晓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贺剑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王建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1篇;张新宝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3篇;程雪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高铭暄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

2

中国政法大学

29.5

舒国滢(10)、陈光中(7)、雷磊(7)、
陈景辉(6)、易军(6)、纪格非(5)、张晋藩(5)、张中秋(5)、李永军(4)、柳经纬(4)、汪海燕(4)、席涛(4)、李本森、李建伟、栗峥、刘星、罗智敏、聂卫锋、邵方、王敬波、王林清、王青斌、夏吟兰、肖国兴、谢立斌、姚国建、应松年、于飞、于志强、赵宏

聂卫锋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政法大学的2篇;王林清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政法大学的1篇。

3

北京大学法学院

27.5

陈兴良(15)、陈瑞华(13)、常鹏翱(12)、刘剑文(9)、
凌斌(8)、蒋大兴(7)、易继明(7)、张千帆(6)、张守文(6)、车浩(5)、陈永生(5)、侯猛(5)、叶姗(5)、白建军(4)、陈坤(4)、丁晓东(4)、贺剑(4)、李启成(4)、汪建成(4)、许德风(4)、张双根(4)、蔡桂生、龚刃韧、郭雳、刘燕、潘剑锋、沈岿、苏力、孙海波、张骐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1篇;陈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3篇;丁晓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2篇;贺剑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2篇;蔡桂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的2篇。

4

清华大学法学院

24.5

张明楷(20)、崔建远(10)、周光权(10)、劳东燕(8)、
程啸(7)、黎宏(7)、张卫平(7)、高鸿钧(6)、钱叶六(6)、汤文平(5)、汪洋(5)、许章润(5)、余凌云(5)、邓海峰(4)、刘晗(4)、任重(4)、王洪亮(4)、王亚新(4)、张建伟(4)、郑尚元(4)、蒋舸、李平、梁上上、聂鑫、亓同惠、苏亦工、王晨光、郑晓珊

钱叶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1篇;汤文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3篇;汪洋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3篇;任重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3篇;梁上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1篇;亓同惠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1篇;郑晓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2篇。

5

华东政法大学

24

刘宪权(12)、王迁(9)、陈金钊(8)、孙万怀(8)、
何勤华(7)、顾功耘(5)、马长山(5)、王立民(5)、陈婉玲(4)、韩强(4)、刘风景(4)、罗培新(4)、王申(4)、于明(4)、曾大鹏、陈刚、陈少英、程金华、戴永盛、丁勇、胡改蓉、李翔、陆宇峰、孙煜华、杨兴培、赵渊

陈金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山东大学的6篇;刘风景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华东政法大学的3篇;王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华东政法大学的3篇;孙煜华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华东政法大学的1篇。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2.5

马一德(10)、吴汉东(9)、熊琦(9)、陈柏峰(7)、
姚莉(7)、刘仁山(6)、戚建刚(6)、张红(6)、陈小君(5)、方世荣(5)、徐汉明(5)、周详(5)、樊启荣(4)、胡开忠(4)、江河(4)、詹建红(4)、耿卓、胡弘弘、李 栋、刘茂林、齐文远、秦小建、温世扬、伍治良

陈柏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6篇;耿卓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2篇;温世扬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2篇。

7

西南政法大学

18.5

陈柏峰(7)、陈伟(6)、段文波(6)、赵万一(6)、黄忠
5)、陆幸福(5)、张力(4)、周尚君(4)、陈锐、陈苇、崔文玉、何永红、梅传强、亓同惠、孙长永、唐力、汪祖兴、王衡、叶明、张春良、张建文

陈柏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1篇;陈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2篇;崔文玉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1篇;何永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1篇;亓同惠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2篇。

8

武汉大学法学院
(及国际法研究所)

16.5

冯果(9)、秦前红(7)、占善刚(7)、周叶中(7)、
崔晓静(4)、何荣功(4)、江国华(4)、李龙(4)、皮 勇(4)、汪习根(4)、肖永平(4)、熊伟(4)、赵钢(4)、陈本寒、宁立志、温世扬、伍德志、武亦文

皮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武汉大学的2篇;温世扬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武汉大学的1篇;伍德志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武汉大学的1篇。

9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14

胡玉鸿(8)、彭文华(6)、钱叶六(6)、方潇(5)、焦艳鹏(5)、王昭武(5)、汪雄涛(4)、周永坤(4)、陈珊珊、程雪阳、李中原、刘磊、许小亮、张鹏、章志远、朱谦

钱叶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5篇;汪雄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3篇;周永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2篇;程雪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1篇。

10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3.8

梁志文(8)、刘仁文(6)、莫纪宏(5)、陈甦(4)、孙宪忠(4)、谢鸿飞(4)、熊秋红(4)、黄金荣、金善明、李洪雷、李林、刘作翔、卢超、郗伟明、谢增毅、庄加园

梁志文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
3篇;卢超文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2篇;郗伟明文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2篇;庄加园文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1篇。

11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11

叶必丰(7)、韩长印(4)、李剑(4)、王福华(4)、范进学、高薇、胡加祥、卢超、沈伟、许多奇、杨力、庄加园

卢超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交通大学的1篇;庄加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交通大学的2篇。

12

东南大学法学院

9

刘艳红(12)、欧阳本祺(5)、宋亚辉(5)、李川(4)、梁云宝(4)、张洪涛(4)、周佑勇(4)、单平基、熊樟林

12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法学院)

9

陈金钊(8)、郑智航(7)、黄世席(5)、陈坤(4)、杨海坤(4)、郭明瑞、李忠夏、刘加良、满洪杰、孙光宁

陈金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山东大学的2篇;陈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山东大学的1篇。

14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

8.3

赵秉志(9)、梁志文(8)、黄风(6)、王超(5)、王志祥(4)、袁达松(4)、高铭暄、宋刚、赵书鸿、郑延谱

梁志文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5篇;高铭暄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师范大学的1篇;赵书鸿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师范大学的2篇。

15

南京大学法学院

8

彭岳(5)、叶金强(5)、曾洋(4)、严仁群(4)、周安平(4)、解亘、宋晓、肖泽晟

16

吉林大学法学院
(及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8

何志鹏(7)、张文显(7)、李拥军(6)、蔡立东(5)、黄文艺(4)、霍海红(4)、姚建宗(4)、陈兵、徐伟

张文显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吉林大学的5篇;徐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吉林大学的2篇。

17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7.5

赵骏(8)、胡铭(4)、叶良芳(4)、周翠(4)、陈林林、梁上上、陆青、郑春燕

梁上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大学的2篇。

18

四川大学法学院

6

左卫民(14)、龙宗智(9)、喻中(7)、万毅(6)、顾培东、王竹、张家勇

喻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四川大学的3篇;张家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四川大学的2篇。

19

中南大学法学院

5.5

江必新(20)、谢晖(8)、蒋建湘(6)、许中缘(4)、陈云良、王红霞、徐澜波

江必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大学法学院的15篇;许中缘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大学法学院的3篇;徐澜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大学法学院的2篇。

20

厦门大学法学院

5

徐国栋(10)、郭春镇(7)、郑晓剑(4)、刘连泰、周赟

20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5

郭华(6)、邢会强(6)、陈华彬(4)、缪因知(4)、李海明

20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5

张淑芳(5)、陈洪杰(4)、何佳馨、王全兴、郑少华

24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4.5

姜涛(10)、李浩(10)、公丕祥(4)、刘远、马荣春

马荣春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南京师范大学的1篇。

2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4.5

冯辉(6)、宁红丽(6)、侯猛(5)、陈学权(4)、梁清华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4篇。

24

扬州大学法学院

4.5

陈承堂(4)、蔡宝刚、马荣春、钱玉林、夏锦文

马荣春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扬州大学的2篇。

20

西北政法大学

4.3

涂永前(5)、叶名怡(5)、董和平、李大勇、马宁

涂永前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西北政法大学的1篇。

2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4

高全喜(4)、孙运梁(4)、郑丽萍(4)、聂卫锋、王锴

高全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
2篇;聂卫锋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1篇。

27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4

熊文聪(5)、张泽涛(4)、陈群峰、刘阅春

27

深圳大学法学院

4

侯玲玲(4)、叶海波(4)、李扬、叶卫平

30

复旦大学法学院

3.5

孙笑侠(4)、孙煜华、谢佑平、章武生

孙煜华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复旦大学的2篇。

30

南开大学法学院

3.5

李晟(4)、刘风景(4)、胡绪雨、杨文革

刘风景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南开大学的1篇。

32

中山大学法学院

3

蔡彦敏(4)、徐忠明、张亮

32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3

马岭(4)、王雷(4)、汤洁茵

34

湖南大学法学院

2.5

黎四奇(5)、许中缘(4)、屈茂辉

许中缘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湖南大学的1篇。

34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5

吴元元(4)、熊谋林、张家勇

张家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财经大学的1篇。

34

安徽大学法学院

2.5

焦海涛、伍德志、尤佳

伍德志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安徽大学法学院的2篇。

37

辽宁大学法学院

2.3

涂永前(5)、杨松(4)、李岩

涂永前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辽宁大学的1篇。

38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2

刘召成(4)、郑贤君

38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

程政举、任彦君

38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2

盛红生、王健、于志强

盛红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的2篇;于志强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的2篇。

38

中国海洋大学政法学院

2

桑本谦(4)、赵星

38

重庆大学法学院

2

陈忠林、何永红、史玉成

何永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重庆大学的2篇;史玉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重庆大学的2篇。

43

《中国法学》杂志社

1.5

朱广新(8)、张新宝(4

张新宝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法学》杂志社的1篇。

43

郑州大学法学院

1.5

苗连营(5)、魏胜强(5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郑州大学的4篇。

43

广州大学法学院

1.5

苗连营(5)、董皞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广州大学的1篇。

43

最高人民检察院

1.5

陈磊(4)、董坤(4

董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3篇。

43

上海政法学院

1.5

关保英(4)、盛红生

盛红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政法学院的1篇。

43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1.5

徐澜波、殷啸虎

徐澜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1篇。

43

甘肃政法学院

1.5

史玉成、张建军

史玉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甘肃政法学院的1篇。

50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1

冉克平(7

50

最高人民法院

1

江必新(20)、王林清

江必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最高人民法院的5篇;王林清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最高人民法院的2篇。

50

山东政法学院

1

侯学勇(4

50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1

蒋悟真(7

50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1

张德峰(4

50

同济大学法学院

1

刘忠(5

50

河南大学法学院

1

吴泽勇(5

50

南昌大学法学院

1

胡学军(4

50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1

李峰(4

50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1

张卫彬(4

50

福州大学法学院

1

蔡晓荣

50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1

金自宁

50

湘潭大学法学院

1

李喜莲

50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

1

刘文杰

50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1

田韶华

50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1

王书成

50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1

王淑敏

50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宾厄姆顿分校政治系

1

王志远

50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1

徐清飞

50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1

徐昕

50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1

张莉

50

烟台大学法学院

1

张平华

50

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

张学文

50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

1

赵书鸿

50

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

1

郑世保

50

广州中华文化学院

1

郑晓珊

50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1

朱金高

50

暨南大学法学院

0.5

汤文平(5

汤文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暨南大学的2篇。

7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0.5

喻中(7

喻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4篇。

79

中国法学会

0.5

张文显(7

张文显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法学会的2篇。

7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0.5

高全喜(4

高全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
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的2篇。

79

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

0.5

汪洋(5

汪洋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的2篇。

79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0.5

陈永强(4

陈永强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计量学院的1篇。

79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0.5

陈永强(4

陈永强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杭州师范大学的3篇。

79

中国人民大学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流动站

0.5

董坤(4

董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与国家检察官学
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流动站的1篇。

79

上海大学法学院

0.5

崔文玉

崔文玉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大学的2篇。

79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0.5

郭烁(4

郭烁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交通大学的3篇。

79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0.5

郭烁(4

郭烁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的1篇。

79

《法学》月刊社

0.5

王申(4

王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法学》月刊社的1篇。

79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0.5

崔兰琴

崔兰琴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1篇。

79

浙江工商大学法治与伦理研究中心

0.5

崔兰琴

崔兰琴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工商大学法治与伦理研究中心的2篇。

79

新疆大学法学院

0.5

皮勇(4

皮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新疆大学的2篇。

79

德国萨尔大学

0.5

任重(4

任重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德国萨尔大学的1篇。

79

云南大学法学院

0.5

汪雄涛(4

汪雄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云南大学的1篇。

79

河海大学法学院

0.5

王建文(4

王建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河海大学的3篇。

79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

0.5

周永坤(4

周永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的2篇。

79

西南大学法学院

0.5

陈锐

陈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大学的1篇。

79

《法商研究》编辑部

0.5

耿卓

耿卓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法商研究》编辑部的1篇。

79

宁波大学法学院

0.5

徐伟

徐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宁波大学的1篇。

100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0.3

梁志文(8

梁志文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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