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发布日期:2014-06-1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一、学科总体评价

201315CLSCI法学期刊共发表论文1357篇,其中法理学发表论文215篇,以微弱优势超越了民法学,位居法学各学科的第一名(参见图一)。这也是2009年以来,法理学科首次独占鳌头(参见表一)。对于法理学来说,2013年,是个值得庆贺的年份!

与之形成反差的是,2013年三大权威期刊发表的法理学论文数出现了不小的降幅,从2012年的31篇下降到本年度的24篇,再度形成了2009年以来的“大小年”现象(参见表二)。

图一:2013CLSCI论文各学科比例图

法理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表一:2009-2013年法理学在15CLSCI法学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法理学学科论文数(篇)

15CLSCI法学期刊论文数(篇)

百分比

%

2009

205

1406

14.58

2010

198

1431

13.84

2011

191

1435

13.31

2012

211

1412

14.94

2013

215

1357

15.84

表二:2009-2013年法理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法理学学科论文数(篇)

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数(篇)

百分比

%

2009

22

173

12.72

2010

23

180

12.78

2011

16

172

9.3

2012

31

185

16.76

2013

14

181

7.73

图二:2009-2013年法理学变化图

法理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2013年,法理学研究中的热点和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司法制度

2013年,司法制度依然是法理学研究的重点,共有49篇相关文章发表,占法理学论文总数的22.79%。从具体的研究内容而言,研究主题集中于案例指导制度、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开等方面。

案例指导制度。2013年有7篇文章讨论这一主题,数量最多。自201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以来,学界对案例指导制度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2012年,法理学共有5篇相关文章发表,但这些文章主要研究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功能、特色以及在建立过程中面临的难题等基本理论问题。而2013年,在上一年研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指导性案例本身的研究,如案例所运用的法律推理方法、文本剪辑方法等等。

司法体制改革。2013年,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文章有3篇。2013年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对全面深化法制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即将拉开帷幕,这势必会推动理论上相关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司法公开。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司法公开路线图,各级法院加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的建设。但与如火如荼的司法实践相比,司法公开在法理学研究中却呈现冷冷清清的场面,只有2篇,试图从不同角度对当下的司法公开实践进行反思:钱弘道、姜斌的《司法公开的价值重估——建立司法公开与司法权力的关系模型》一文,认为当前的改革仅仅将司法公开定位为对法院的监督和制约,忽视了公众和传媒对司法权的强化作用;刘丽君、于丽英的《数字化和传统背景中的裁判文书公开机制》一文,则基于对我国网络裁判文书库的观察以及与域外的比较,认为我国已建裁判文书库缺乏有效获取性,与所承载的期望存在巨大差距。

2、法治

法治问题是中外法学界普遍关注且历久弥新的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传统重点。2013年,共有23篇法治方面的文章,占法理学论文总数的10.70%。其中,一般理论方面的文章,14篇,主要集中于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等主题;地方法治建设,3篇;法治指标、法治评估,3篇;法治实践分析,3篇。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三次比较集中的大讨论后,人治的主张基本上销声匿迹,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成为学界的共识。张志铭、于浩的《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开展》一文,总结了法治认识的三个主题环节:正名法治、定义法治和量化法治。该文认为,从结果上看,共和国的法治认识已经完成了对法治的正当性正名,凸显了法治定义上的立场和观点分歧,开始了对法治实践的量化探索。该文的总结和概括,基本上反映了学界对法治问题研究的进程。《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此为契机,对法治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可能迎来又一次高潮。

3、西方法哲学研究

西方法哲学研究,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2013年,共有19篇文章发表,占法理学论文总数的8.84%。其中,既有对某个思想流派的研究,如波伦亚注释法学派、评注法学派、法学历史主义、后现代女性主义、精神分析法学等等;也有对某个人物思想的分析,如孟德斯鸠、康德、拉德布鲁赫、罗尔斯等。

4、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研究方法,历来都是法理学研究的重点。今年法学研究方法方面的文章,共有12篇,总体数量不算多,不过研究的内容相对集中:法律实证研究方法,7篇;法律修辞方法,4篇;法教义学、比较研究方法,各1篇。法律实证研究方法,是其中的一个热点,这主要是与近年来法社会学的蓬勃发展相关。同时,陈景辉副教授对这种经验主义的研究方向提出了质疑,认为这种研究进路“自起始阶段就有明显的缺陷”。他从中国概念、全面而客观地展现影响实践的因素、存在(的惯常做法)即为有效(的行为标准)三个要素入手对经验主义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分析与批评。

此外,法学教育方面的研究也值得一提。2013年,法学教育方面的文章共有6篇,其中有3篇都以“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为研究对象,体现了对法律实践教学新路径的探索。

通过对法理学研究中的热点和重点进行梳理,可以发现,2013年的法理学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重者恒重,冷清者依旧。司法制度、法治问题、法学研究方法这些传统重点,依然占据了2013年法理学研究的主要阵地。而对于其他方面的研究则相对零散。

第二,研究内容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实践展开,法律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较少。案例指导、司法公开等新制度、新举措以及袁厉害收养、法官集体嫖娼等热点事件均在法理学研究中有所体现。而对法律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较少,如法的定义、法律规则、法律解释等方面的文章屈指可数。

第三,偏重宏大叙事,对制度的具体设计关注不多。总体而言,法理学论文倾向于从宏观方面入手,偏重宏大叙事。不少论文虽然主题紧紧围绕法治实践展开,却往往从纯理论的角度切入,较少关注相关制度的具体设计。

二、研究队伍总体评价

1、高产作者榜

2013年,法理学学科共有8位作者在15CLSCI法学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并且他发数较高,除了舒国滢教授、许章润教授各有1篇自发外,其他文章均为他发(参见表三)。在这8位作者中,50年代出生的1位,60年代出生的5位,70年代出生的1位,80年代出生的1位。总体上来讲,发挥领军优势的仍然是已经“成名”、“成家”的60后。7080年代的青年学者今年总体表现不如往年。作为“独秀一枝”的70后代表凌斌副教授在2013年表现不俗,以4篇成绩名列法理学高产作者榜第2名,且有2篇论文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

表三:2013年在15CLSCI发表论文3篇以上的法理学论文作者名单

名次

作 者

总篇数

他发数

三大权威期刊发表数

出生年份

1

江必新

7

7

1

1956

2

舒国滢

4

3

0

1962

2

许章润

4

3

0

1962

2

凌 斌

4

4

2

1977

3

陈金钊

3

3

0

1963

3

胡玉鸿

3

3

0

1964

3

周安平

3

3

1

1965

3

陈柏峰

3

3

0

1980

注:本表以篇数和出生年份为序,其中舒国滢教授和许章润教授发表文章总篇数、他发数和出生年份均相同。鉴于舒国滢教授生于19625月,而许章润教授生于同年10月,故将舒国滢教授排在前面。

江必新教授在百忙之中依然笔耕不辍,以9篇的成绩夺得2013CLSCI高产作者榜的榜首,以一人之力为法理学贡献了7篇文章,实在令人钦佩!就研究内容而言,这7篇文章主要集中于司法制度和法治理论。舒国滢教授徜徉于西方法哲学的研究;许章润教授对法学历史主义和理性主义情有独钟;陈金钊教授依然在法学方法论领域勤劳耕耘;胡玉鸿教授继续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的法制;周安平教授坚持用法学基本理论分析社会问题。

2、发表论文2篇的作者

2013年,共有22位作者在15CLSCI法学期刊各发表论文2篇。虽然他们未能进入高产作者榜,但是他们为法理学的繁荣发展也同样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参见表四):共发表论文44篇,占2013年法理学论文总数的20.47%;在三大权威期刊共发表论文7篇,占2013年法理学三大权威期刊发表总数的29.17%

表四:2013年在15CLSCI发表论文2篇的法理学论文作者名单

作 者

出生年份

所属科研单位

三大权威刊发表数

徐汉明

195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

苏 力

1955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刘作翔

1956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刘 星

1958

中国政法大学

1

张志铭

196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

孙笑侠

1963

复旦大学法学院

1

蔡宝刚

1964

扬州大学法学院

王建国

1968

郑州大学法学院

杨建军

1969

西北政法大学

喻 中

196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陈景辉

1973

中国政法大学

1

张 

197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侯 猛

197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王国龙

1976

西北政法大学

魏胜强

1976

郑州大学法学院

汤文平

1977

清华大学法学院

支振峰

1977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周 

1978

厦门大学法学院

孙光宁

1981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

李 晟

1982

南开大学法学院

郑智航

1983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

孙海波

1986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注:本表以作者的出生年份为序,出生年份相同的,则以姓氏拼音为序。

22位作者中,50年代出生的作者4人,60年代出生的作者6人,70年代出生的作者8人,80年代出生的作者4人。出生于1986年的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孙海波,是2009年以来在15CLSCI期刊发表2篇以上法理学论文的作者中最年轻的一位。

3、法理学论文作者榜单之博士研究生

2013年法理学论文作者中,还有一群人需要特别提出,予以充分肯定。他们都没有学术上耀眼的光环,却能够在15CLSCI法学期刊上占据一席之地,甚至为其所在院校的排名做出重大贡献。这群人就是在校博士研究生。2013年共有22位博士研究生在15CLSCI法学期刊发表论文23篇,占法理学论文总数的10.70%(参见表五)。此外,还有两位硕士研究生各发表论文1篇(这两位硕士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黄泽敏、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王博阳)。刊登这些研究生论文的刊物,不以作者身份而只以论文本身作为判断刊登与否的标准,也难能可贵。

表五:2013年法理学论文作者统计之博士研究生

所属科研单位

作 者

论文发表数与该校总篇数之比

中国政法大学

郑玉双

1/17

北京大学法学院

孙海波(2篇)

4/13

陈 坤

杨天江

清华大学法学院

许国鹏

4/12

杨静哲

宋玉萍

余盛锋

南京大学法学院

曲笑飞

3/8

胡 杰

牛玉兵

中人民大学法学院

陈大立

1/8

西南政法大学

张祺乐

1/8

吉林大学法学院

谷昭民

1/8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3/6

丁延龄

吴春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钱炜江

1/5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蔡乐钊

1/3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卢上需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杜 苏

1/1

纽约州立大学宾厄姆顿分校政治系

王志远

1/1

三、法学院排行分析

2013年,69家单位共发表215篇论文,发表两篇及以上的单位有28家。其中虽有沉浮,但从总体上来讲,法理学主要科研单位的阵容保持了基本稳定的状态。下表是排名前10的科研单位:

表六:2013年法理学排名前十的单位名单

名次

单位

篇数

他发数

三大权威期刊篇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17

10

3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13

12

4

3

清华大学法学院

12

11

0

4

中南大学法学院

9

9

1

5

南京大学法学院

8

8

2

5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8

7

1

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8

7

2

5

华东政法大学

8

6

0

5

西南政法大学

8

5

0

5

吉林大学法学院

8

3

0

10家单位中,最多的17篇,最少的8篇,有6家单位以8篇的成绩并列第5名。这10家单位共发表论文99篇,占了法理学论文总数的46.05%;其中,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3篇,占了法理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总数的54.17%。他们构成了法理学研究的主力,也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1、中国政法大学:稳居第一

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以来连续五年稳居法学院榜首,显示了其整体的研究实力。作为专门的政法院校,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共有833人,其中法理学教研室共有教授6个、副教授8个、讲师2个。如此庞大的科研队伍,论文总数不拿第一,似乎也说不过去。2013年,法大法理学共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占了法理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总数的12.5%,也充分体现了法大法理学的实力。

但是,过高的自发率一直是法大法理学的软肋。在2009-2011年,法大48篇文章中有28篇发表在本校主办的刊物上,自发率58%2012年,自发率出现了大幅下降,仅为28.57%;而2013年,自发率又出现了反弹,为41.18%。希望法大今后能够在降低自发率上下功夫,真正让同仁心服口服。

2、北京大学法学院:上下沉浮

2013年,北京大学表现不俗,以13篇的总成绩位列榜单第2名,且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篇,居法理学三大刊发表论文数的榜首。从作者身份来讲,结构较合理:既有“成名”已久的苏力教授,又有异军突起的法学“新秀”凌斌副教授,更有孙海波、陈坤等博士研究生的贡献。但是,纵观北京大学法学院这几年的排名,只能用“上下沉浮”来形容(参见图三)。2014年,北大法理学表现如何,能否走出“上下沉浮”的“大小年”怪圈?让我们拭目以待!

图三:2009-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排名情况变化图

法理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3、清华大学法学院:稳中有升

2009年以来,清华大学法学院发表的论文数和排名均比较稳定,且稳中有升(参见表七)。2013年,清华法学院的12篇文章中有3篇为在站博士后贡献,4篇为在校博士研究生贡献,占了全部论文数的58.33%。其他5篇中有4篇为许章润教授贡献,1篇为王晨光教授贡献。在加大青年法学研究者培养力度的同时,清华大学法学院是否也应该在更好地发挥现有研究团队的力量上多下些功夫了?

表七:2009-2013年清华法学院发表论文情况统计

年 份

文章数

当年排名

2009

8

6

2010

10

4

2011

8

4

2012

11

3

2013

12

3

4、中南大学法学院:居安思危

作为2012年异军突起的一匹“黑马”,2013年的中南大学法学院延续了2012年的良好态势,在15CLSCI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9篇,且9篇均为他发,名列榜单第4名。其中,江必新教授贡献了7篇,谢晖教授贡献1篇,讲师王进文博士贡献1篇。然而,在为中南大学法学院鼓掌叫好的同时,也让人不仅有些担忧:个人贡献如此突出的中南大学法学院如何培养自己的研究梯队,才能将这种良好的态势长久保持下去?王进文博士的出现,打破了2012年江必新、谢晖两位教授垄断“中南天下”的情况。希望这是中南大学法学院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开始。

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应该更好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8篇的成绩排在第5位,文章数量和排名基本上都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朱景文教授、张志铭教授、范愉教授,这三位人大法理学的“领军人物”都贡献不小:朱景文教授持续关注比较法研究中的中国问题;范愉教授则依然在纠纷解决机制的领域中勤劳耕耘;而张志铭教授在继续研究法治问题的同时,开始了对司法判例制度的关注。但是,作为法理学研究的“重镇”,人大法理学的表现应该能够更好。这主要是因为人大法理学的青年学者并没有充分展现出其雄厚的实力:2013年,只有70后的张龑副教授贡献了两篇文章。期待人大法理学在2014年能有更优异的表现!

6、社科院法学所:实力再现

2013年,社科院法学所以8篇的成绩与其他五所法学院校并列第五,整体表现不俗。尤其是7篇他发的成绩,实在值得学习,更何况是在中国社科院拥有可以堪称为“豪华阵容”的CLSCI法学期刊的前提下(《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均在其“旗下”)。2013年也是社科院法学所“沉寂”三年之后再次进入前十的一年。法学所2009年以11篇的成绩取得第4名的好成绩,之后几年却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其中,2012年虽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无奈总篇数较少,仅排在第12名。不过,从总体上来讲,社科院法学所自2010年以来在15CLSCI法学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数处于不断增加的态势。期盼其2014年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势头。

7、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表现稳健

南京大学法学院自2009年以来一直保持在前10名之内,虽未取得过前三名的好成绩,但是成绩比较稳定,并且每隔一年就会在三大权威期刊有所建树:2009年,2篇;2011年,1篇;2013年,1篇。细水长流,也不失为一种特色;华东政法大学自2011年进入前十后,就一直留在了前十的队伍;而西南政法大学的成绩稍微有些起伏(参见图四)。不过,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相比,华东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数稍弱:华东政法大学仅在2012年发表2篇,而西南政法大学仅在2009年发表了1篇。

期待这三所学校在2014年能够稳中有升,尤其是能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毕竟这三所学校都有着雄厚的“家底”。尤其是华东政法大学,在注重发挥现有研究力量的同时,加大了人才引进的力度:2012年从黑龙江大学引进了马长山教授;2013年从山东大学引进了陈金钊教授。

图四: 2009-2013年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排名情况变化图

法理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8、吉林大学法学院:历史最低

2009-2012年,吉林大学法学院一直稳居法学院排名的第2名,虽然自发率较高,然而总体数量还差强人意。但是,2013年,吉林大学勉强以8篇的成绩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社科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并列第5名,更因为3篇的他发率被列为前十的最后一位(其中1篇为在校博士研究生所发)。如何走出2013年的“低谷”,充分展现吉大法理学的实力,需要吉大法理人的共同努力与自我突破。

四、一点反思与祝愿

总体而言,作为传统法学学科,2013年的法理学研究基本处于平稳发展状态,延续了以往的研究风格,如研究内容呈现多样化态势,积极回应了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化等等。

不过,在为法理学所取得的骄人成绩鼓掌庆贺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法理学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法理学内部的论争日趋减少,对部门法重大问题的关注不够,与国际交流和对话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2014年的中国法理学研究能够继续保持优势,注重弥补不足,力争再夺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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