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两个结合” 持续推进当代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
发布日期:2021-08-16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孙冉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提出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全面揭示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深刻道理。他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经验的总结,也为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百年进程,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不懈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而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造的不断互动中创造出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奇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百年进程,汇聚了五千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国共产党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继承和弘扬,使中华文明生生不息,迸发强大力量,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创新提供了一片沃土,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提供精神滋养。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涉及各个领域、各种思维的庞大理论体系,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是重要组成部分。回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历程,毛泽东法律思想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治理论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破除了一系列旧法律制度,阐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法律观、国体政体理论、宪法制度理论、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党内法规理论等,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包含的一系列法治理论,紧紧与改革开放的实践相结合,谱写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又一恢弘篇章。毛泽东法律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领域的实践智慧、理论创新、制度构建,凝聚了我国法学研究的优秀成果和思想精华。

  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了当代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一系列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是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科学理论指引。

  坚持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相统一,必须在实践基础上推动理论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磅礴的实践伟力,既深刻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又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所蕴含的时代精神、理论精髓、实践意义是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的科学理论指引。其深远意义在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走深拓宽提供理论动力,使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入一个全方位深化与拓展的新时代。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又从我国具体实际出发,将先进法治理论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实践结合,作出了重大创新和重大发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了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

  向史而新,开创未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需要薪火相传,也需要与时偕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总结我国古代法制成败得失,挖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弘扬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等,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得到传承和弘扬,赋予了新时代下中华法治文明新生机新活力。

  贯彻“两个结合”,在新征程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新作为

  百年辉煌路,奋进正当时。持续推进创新需要从历史的细节中寻找智慧,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从党的理论中凝聚力量,用发展的理论指导发展的实践,用创新性发展的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切实将“两个结合”的理念贯彻到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中去,贯彻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去。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持续而深入地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进行研究。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是远大理想和现实目标相结合、历史必然性和发展阶段性相统一的思想武器和认识工具,也是国家法治形态的政治实践和国家法治理论的政治学说。当代中国正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过程中,既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也要学深悟透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做到在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学术和话语体系上下足功夫,保持高水平法学理论、治理智慧,坚定常学、常悟的信念,坚决抵制错误思潮错误观点,持续不断地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用先进法治理论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

  (二)时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将新理论新思想运用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崭新的时代精神。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青年党员干部、青年法学工作者学习贯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就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新要求,用科学的方法和观念、系统的思维认识好全面依法治国中一系列重大关系,如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法治和德治、发展和安全等。要切实把思想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全面系统地学,要联系实际地学,加强对法治成熟经验的深入学习,对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与之相适应的新理论新思想进行分析和处理,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更新更实的成果。

  (三)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同伟大复兴的实践相结合。

  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贯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必须要将古今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法治思想同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复兴的实践相结合,不断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消除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曲解,更好地把中国的历史经验、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融入法治理论创新中去,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得以传承和弘扬,使新时代法治文化得以丰富和发展,进而坚定和增强中国人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文化自信。特别是要充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价值引导和精神助推,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夯实法治基础。

  (四)遵循法治文明交流互鉴规律,不断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

  “就法治问题开展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是当今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一个重要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宽广的世界视野、博大的人类胸怀,深入观察人类文明交流互鉴,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对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借鉴吸收。启航新征程,必须继续秉持文明的多样性理念,恪守文明的平等原则,结合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进程在不同的民族、国家和地区呈现出的不同历史特点,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先进理论,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继续推动当代法治文明理论的发展,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作者单位:中国法学杂志社)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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