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版权的同时也要重视信息普惠
——短视频版权问题漫谈
发布日期:2021-04-26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作者:梁颐
编者按: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在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本网结合近日发生的短视频领域版权争议问题,特邀专家学者对此进行深入探讨,以飨读者。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4月23日,70多家影视公司与长视频平台联合包括500多位艺人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

联合倡议书称,各视频平台应以身作则,做到版权内容合规管理,并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为什么产生这种引发热议的现象呢?

一般来说,凡是人身上具有的特性和属性都可以叫做人性。人是在自然属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能够劳动和创造的高等动物,劳动和创造使人具备了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意义上的人性是人性的一个主要方面,社会属性意义上的人性以利他为主,从他人利益出发,才有可能达到互利的人性。

方便性是契合人性需要的,因而与人类对传播的选择息息相关。短视频方便观看,如果不需要付费或者只需要付较少的费用,即符合普通受众的利益需要,自然受到欢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应人性决定了这类短视频会得以继续生存和发展,这类短视频未来也将是视频平台的内容。

从法律角度看,法律既保护版权人私人利益,也保护公益利益。这一点从法律对“版权保护期”的设计可见。在保证适度激励版权方创作的前提下,版权是有保护期规定的。版权制度本身就具有考虑公共利益的目标。在保护版权人私人利益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法律会对“保护版权人私人利益”与“保护公共利益”进行衡量,法律不应该偏重保护版权人私人利益而忽视公共利益,反之亦然。

如果版权保护门槛过高,可能意味着法律忽视了版权法之公益价值,窒息了公众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接触作品的空间,使公众成为网络等新媒体的旁观者。短视频平台本身就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平台,其运营特点包括取材于民。短视频出现的契机本身就是全民制片、人人都有话语权。创作者是大多数普通用户,普通用户受到资金不足等现实条件的限制,如果想要在短时间内完成高频率的更新,更好地和粉丝互动,难度较大。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去做相对容易的内容。但对于相关内容的原创者而言,这可能就构成了侵权行为。即使有部分创作者了解法律细则,在现实中也很难联系上版权方,即使联系上版权方,很多普通创作者也没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总之,不侵犯他人权利的讲解影视类短视频受到普通受众喜欢,符合事物生存发展规律,未来将生存。

各视频平台是命运共同体,因为大家都处在平台发展的同一阶段,同类平台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既然各视频平台面临同样的问题,也适用同样的法律框架,那么,共同面对、共同进步便是大势所趋。发布联合倡议书的组织呼吁的是所有可能涉及短视频侵权的平台,自然也应该包括自身。不管是任何视频平台,存在问题都要改进,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且,现实中困难再多,都不是拒绝进步的理由。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当然,如有的专家所说,加强监管并不意味着今后短视频将全部被一刀切地认定为侵权,随着5G时代的来临,短视频创作量会越来越大,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和保护版权,才能让短视频产业有一个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既然平台要面对全民制片,是否在法律框架内设计规则时也应该受惠于民?平台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受惠于民,需要进行多元社会主体的协同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协调各平台、相关权利人、广大普通受众之间的利益冲突。从法理学看,法律“道是无情却有情”,普通受众的利益从来是在法律考虑问题的范围内的,法律的设计致力于的一个方面是不同利益的平衡,其中,普通受众的利益是要衡量的重要内容。普通受众的利益更应该是版权所有人、相关传播组织在运营时要考虑的因素,要考虑如何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即“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各视频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应该目光放长放远,思考的不应该是如何厮杀来使利益最大化,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在版权保护的过程中,如何做到传播优质合法内容,守土有责,做好监管、把关的工作。比如,改进平台规则,寻求与相关方的深度合作,来赢得普通受众的心;部分视频内容不收费或者少收费,让普通受众在方便、实惠的情况下能看到喜欢的内容,如此视频平台也能实现长远的利益扩大化。媒介生存进化史已经表明,是人在选择媒介,而不是媒介在选择人。真心为普通受众着想,受到普通受众喜欢的媒介,才有未来。

希望所有创作者的著作权都得到保护,也希望不管各大平台利益纷争如何激烈,都不要给普通受众的利益带来伤害。

希望普通受众在少付费或部分不付费的情况下,能够以便捷的方式、观看喜欢的内容。

(作者为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传媒系副主任、副教授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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