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矛调机制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0-12-10 来源:《法治日报》2020-12-10第05版

  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基础要求。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考察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中,不断以改革精神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取得显著成绩。
  未来,要在县级矛调中心定位、功能发挥、数字化建设和业务协同等方面做好深化推进工作,完善县级矛调中心建设,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品牌,推进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治理体系,以基层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一、把握好县级矛调中心的功能定位,努力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体
  要把握好矛调中心的定位。矛调中心虽然名称叫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但不仅仅是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接待的平台,它既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又注重提供综合服务功能,与其他诉讼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访中心等共同组成新型的社会治理综合体,是县域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创新载体。
  要把握好矛调中心的功能。县级矛调中心是老百姓遇到问题“找个说法”的地方,是县一级化解矛盾的终点站和主平台;是及时感知、快速响应、处置社会治理事件,进行风险预判预警的平台;也是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切入口,牵引整个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平台,承担着“小切口”撬动“大治理”的功能。
  要把握好矛调中心的质效。切实发挥“三大平台”的作用,少考虑场地面积、硬件设施,矛盾和信访的体量,多考虑工作的质效,并将其与矛调中心的质效和平安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起来。
  二、重点把握好四组关系,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推进矛调中心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重把握好以下四组关系:
  要把握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县级矛调中心是“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贯通联动、一体建设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按照“统一受理入口、统一流转通道、统一基础支撑、统一管理考核”的要求,强化研判分析和风险预判预警。同时,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独立发挥功能,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县、乡、村三级分层过滤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闭环运行机制,形成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要把握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全省各地情况各异,矛调中心建设要与自身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治理现状相适应。在坚定改革方向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
  要把握好整合和融合的关系。目前矛调中心多中心合一、多部门入驻的物理整合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要在化学融合上下功夫,要在机制上、制度上、技术支撑上做到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前瞻性的统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为机构的融合提供条件,加快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
  要把握好线上线下的关系。线上通过数字赋能,集成运用信息网络和通信系统,借助“基层治理四平台”、政务网等渠道将矛盾纠纷汇入矛调工作平台,实行“统一受理”、集成办理、闭环管理;线下通过一窗无差别受理信访纠纷诉求和投诉举报等,打造线上“综合指挥平台”和线下调处平台相融合,推动线上线下联动,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优质服务。
  三、真正在“做优、做强、做实”上下功夫,努力擦亮基层社会治理金名片
  要落实“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运用好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的手段,想方设法在“做优县级,做强乡镇,做实基层”上下功夫,加快推动从“事”向“制”“治”“智”转变。
  县级矛调中心是“大脑”,发挥统筹协调指挥功能,是基层矛盾化解的终点站,主要负责处理涉及多部门、跨地区和政策性的或乡镇以下没有权限、难以协调处理的矛盾纠纷,有条件、有必要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县级矛调分中心。要规范县级矛调中心的机构设置,在机制优化上下功夫,尽快实现入驻部门间的化学反应。要在流程优化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扁平化流程构建,梳理职能权限,准确界定不同部门的职能边界,衔接工作流程,实现闭合管理。要在效率优化上下功夫,以考核为指挥棒,完善县级中心质效考核体系。
  乡镇是“躯干”,发挥干事的功能,乡镇基层治理“四平台”是解决大多数社会问题的主要落脚点,也是浙江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名片”,要擦亮这张金名片,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建设和功能,加强人员下沉,通过推进工作重心和力量下沉,把服务、管理资源放到基层,增强乡镇街道看得见也管得着的能力,同时,把派驻人员管理以部门为主转为以乡镇街道为主,完善乡镇街道与派驻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真正把乡镇“基层治理四平台”做好做强;要加强业务协同,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整合、推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间政务服务的衔接协同,为群众提供主动精准服务;要加快数据共享,健全完善镇级矛盾化解处置体系,切实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等矛盾问题化解处置制度机制,提升镇级中心信息汇集、流转交办功能。
  要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全科网格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9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以下,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跑乡镇、村居是常态,跑县级中心是例外”的格局。村(社)是“脚底板”,发挥稳根本的功能,要落实网格责任,进一步发挥专职网格员作用,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前提,责任捆绑为核心的网格责任机制,整合村社资源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要做实信息采集,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效果和精准度并进行认真梳理。
  要做实工作成效,发挥“村民说事”、道德评议等基层民主协商载体作用,落实驻村干部联调、党员联系群众、信访代办(代跑)等制度,鼓励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乡贤等各类调解力量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提升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平安成果。

作者:朱恒毅 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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