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
发布日期:2020-12-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佑勇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深刻理解其所蕴含的良法善治、人民主体、人权保障和公平正义等根本观点,将其切实融入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之中加以贯彻落实。

  第一,坚持法治为了人民,努力实现满足人民需要的良法善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只有创造民主有序、公平正义、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不断增强;只有制定出更多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符合公平正义的良法,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才能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坚持法治依靠人民,切实保障和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不仅是国家权力的来源,也是法治建设创造性实践的源头活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公众参与法治实践的方式,依法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并将其贯穿和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治监督等法治建设实践的各环节各方面。

  第三,坚持法治保障人民,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归根结底要落实到更好实现人权法治保障上来。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为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主任,本文原载于2020年12月09日出版的《光明日报》第11版)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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