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发布日期:2020-04-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明海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具有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如何正确理解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围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学学者。

  法治体系涵盖五个方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对记者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涵盖五个方面。其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前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着力点;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环节;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保障。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永平表示,在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新时代,“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除了国内法以外,还应该包括国家法;“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求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过程中统筹兼顾国内法与国际法;“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离不开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互动;“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需要加强国际法的研究与运用。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由各个分支领域的法治体系构成的,例如经济法治体系、政治法治体系、文化法治体系、社会法治体系、生态法治体系、军事法治体系、国际法治体系等。此外,它还应当包括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规范体系,它们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

  增强中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

  张文显谈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促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强法的局面;促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局面;促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局面;促成国家法治主导下的政府法制、地方法制、社会软法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局面;促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局面。

  肖永平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明确了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为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规定了总目标、提供了总抓手;为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平台;为彰显中国法治特色,践行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提供了桥梁;为提升中国法治模式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增强中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推动中国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理论引领与实践平台;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引。

  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迟方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法治化之间的关系,将国家治理法治化确定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凸显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持续深入探索,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

  徐汉明在梳理了从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相关概念的发展和变化后表示,这标志着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一步步升华,对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不断深化,对法治体系构建的逐步完善,对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举措的不断深化。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张文显表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只有通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迟方旭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特别注意处理并实现三方面的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统一;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统一。

  徐汉明认为,应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通过法治建设成效与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相挂钩,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评价体系和考评标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严格守法的意识;应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运用能力的监督制约,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制度为重点,修订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相关规定,把法治运用能力纳入监督体系。

  张文显表示,为了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必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健全宪法实施体系机制,提高宪法实施水平和实效。为了保证宪法实施,要面向公众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践行宪法。要积极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对宪法的新需要和对宪法实施的新要求,积极开展保证宪法实施的理论、制度和实践研究,推进宪法实施水平提升。

  积极推进实践研究

  肖永平建议,未来需要着力解决我国法治供给不充分不到位不及时,以及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合理的问题。特别需要充分运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科学方法和有效手段,开展法治效能的实证研究;加强国际法治理论研究,积极推动世界法治文明进步。

  迟方旭表示,应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其一,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法治的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论原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提供根本指导;其二,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其三,系统总结我国法治文明优良传统,充分借鉴西方先进法治建设经验,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文化和文明支撑;其四,勇于并善于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过程中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感到困惑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

  徐汉明强调,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多重叠加的时代,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特别是对我国传统法律部门及其法律体系的创新提出了新挑战。要加强对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尤其是数字经济法治体系的理论研究,重点围绕国家数据安全、数据产权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等核心议题进行顶层设计,确立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并通过立法及时将这些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的规范制度化、法律化;应加快构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使之形成具有科学性、系统性、独特性的新型交叉法学学科体系;培养网络社会治理“综合型、创新型、能力型”卓越法治人才,为数字经济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明海英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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