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县域实践”系列报道之三:上林“首席”:党委政府“通堵点、治痛点、清难点”的法治参谋
:2023-11-02 :民主与法制周刊 :高波

“感谢党的政策,感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把我拖了十多年的案子给解决了。”老上访户李某激动地说。

一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经年旧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李某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自愿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表示今后不再为此信访诉求上访。

近年来,上林县法学会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作用,围绕上林县委县政府“四个重大”——重大公共决策、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进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把脉、专家会诊,出具权威性法律处理意见书,助推县委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解决重大涉法涉稳涉访积案。2020年以来,上林县法学会组建包括48名各类专家在内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其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7名,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国家信访联席办转上林县处理的涉法涉稳涉访案件5件,自治区信访局和法学会转办的涉法涉稳涉访案件6件,南宁市转办的涉法涉稳涉访案件11件,参与县委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涉法问题法律风险防控评估5项,全县法学会会员216人包案化解矛盾纠纷案件263件,实体化解258件,实体化解率达98.1%,有力推进上林县委县政府“四个重大”工作和重大涉法涉稳涉访积案的化解,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林、法治上林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法治惠企,疏解发展“堵点”


距离广西首府南宁市城区约48公里的大庙江生态旅游景区,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里植被葱郁、峰奇石秀、泉清气幽,处处旖旎风光,令人心驰神往。

景区依托大庙江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着力打造“自然养生、激情漂流,三月赏花、七月品果”的高品质大型综合文旅项目。该景区项目于2015年立项,2016年7月列入广西统筹推进重大项目,2021年12月列为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龙头企业,2022年获评南宁市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基地、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而大庙江景区环山旅游公路建设,是该项目开发中一项重要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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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大庙江景区环山旅游公路正在进行路面硬化施工。本社记者 高波/摄

2017年,环山旅游公路开始施工建设后,因征地和林木砍伐等问题与当地村民产生了纠纷,涉及用地依法征收后,部分村民仍然不服,多次阻挠施工,甚至出现村民违法扣押施工公司钩机的严重违法行为,造成该项目延缓施工两年多时间,累计造成大庙江某旅游开发公司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其间,该村还分别向法院起诉广西林业局批文同意大庙江公司开发采伐林木行政行为和县政府及公安局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虽经一、二审法院判决均败诉,但部分村民仍然不服,多次到南宁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上访,县、镇、村干部多次进村开展法治宣传和协调,但效果甚微。

路修不通,旅游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无论是对于项目开发还是当地乡村经济的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2020年,上林县法学会接受县委安排,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多次深入村庄及大庙江项目施工现场,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寻找双方纠葛原因和利益平衡点,并给村民和企业支招法治良谋。

上林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谭志英回忆道:“专家组团队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收集了大量法律治理证据和村民意见。经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多次召开法律治理分析研判会,建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实行村民自治权利与企业发展利益共享,把环山旅游公路和村道共同建设作为突破口,宣传教育群众,实现打通村道和环山旅游公路双赢目标,结合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村民利益,为企业和村民利益寻找共同发展的法律支撑点。”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得到上林县委县政府的同意,也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顺势及时建议当地村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了环山旅游公路和村道共同建设的项目。

搁置停工3年多的景区环山旅游公路最后1.3公里路段于2021年6月全部打通并顺利通车。同期,大庙江景区也顺利通过了国家4A景区评审。

“景区环山公路建好后,既有利于景区营运,也有利于村民开展农业生产。”村支书李之学感慨道。


首席专家库成员联动,智解治理“痛点”

同样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上林县大龙湖旅游景区,没有项目建设的“堵点”,却有着营运治理的“痛点”。

大龙湖位于上林县西燕镇,是人工拦蓄地下水而成的人造高山平湖,属喀斯特溶岩地貌高山平湖型自然风景旅游区。景区由大龙湖和大龙洞两部分组成,总库容为1.51亿立方米,湖的最深处达180多米,湖中有14个天然小岛,湖面碧水连天,四周群山环抱,石峰依肩并立,青山倒影浑然一体。

随着景区人气越来越旺,游客的游览需求不断增多,湖边一些村民也动起了“小心思”,开始自制船舶,进行非法营运载客。

2018年,上林县交通运输局在一次组织对大龙湖“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载客联合整治执法中,被大龙湖的9名船主联合起诉至法院。由于当时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授权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流域通道封闭的内河、湖泊和水库的船舶违法营运的行政处罚权,县交通运输局的强制扣船执法没有法律依据,结果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决上林县交通运输局强制执行违法。其间的十多年来,大龙湖周边村民自制“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载客屡禁不止,并多次出现“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载客安全事故,成为严重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影响了上林县安全生产和旅游业发展。这一问题也成为上林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十多年来在行政执法中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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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下旬,上林县法学会组织会员专家在大龙湖指导船舶非法载客整治工作。 受访单位供图

2021年8月,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接受上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后,多次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梳理依法整治工作面临的涉法难点。

“依法治理的关键,在于明确执法主体和适用法律法规依据。”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黄焕贤谈道。

上林县法学会通过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发挥各专家的专业优势形成涉法涉稳涉访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聚法治之智,精准会诊、寻找症结,对症下药、多管齐下,多次召开法律咨询专家联席会议,最终形成依法整治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提出,上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作为大龙湖船舶非法载客的执法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法程序,收集固定证据,对当事人的非法载客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上林县公安局作为大龙湖船舶无证驾驶的执法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船的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法律意见书提交到上林县政府并得到了采纳,为整治行动提供了法律指引。

2021年9月29日,上林县人民政府联合南宁市海事局邕江海事处,组织县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排查正在持证运营的旅游运输船舶27艘,各类农用船舶121只,发现涉法安全隐患和非法营运船舶11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涉事船主下达了违法停运通知书,并对违法船舶依法采取集中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对其中的9艘涉嫌非法营运的船舶下发处罚决定书,整治行动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自治区和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及海事局的肯定和表扬。

“经我们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调处化解的每一个案件,要标本兼治,不仅要解决当前的问题,也要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好。”这是谭志英在重大涉法涉稳涉访疑难问题联席工作会议上经常说的一句话。

2022年3月,根据县政府要求,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受理了2018年县交通运输局对大龙湖非法载客强制执法违法损失案。受理此案后,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多次深入现场和当事人家中调查研究,剖析问题难点,指出当事人存在违法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把当事人违法事实和政府部门执法程序违法对等进行违法问题的剖析,争取互相理解。

经过近6个月的工作,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提出的执行和解意见得到大龙洞村民罗某等9名当事人和县交通运输局的共同认可,终于促成了双方法律执行和解,大龙洞村民罗某等也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这件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多年涉法积案终于成功化解。目前整个大龙湖水面船舶依法营运井然有序。

“以前很多年,这里湖面上拉东西的船很多、很乱的,现在没有了,感到干净漂亮多了。”大龙湖所在地村民樊家权说。


法律+专业+智治,巧解纠纷“难点”

在拿到应得的22442.18元劳务费后,王某代表9名农民工,当场签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一起欠拖不结的跨省际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件,在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参与调解下,得到了顺利化解。

2021年5月初,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农民工王某等9人,到南宁市新柳南高速路上林服务区装修木工吊顶施工。2021年6月底施工完成后,承建公司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只支付给他们3.5万元,后来王某多次催促后,该公司于2021年12月又支付给他们劳务费5万元。过后,该公司一直以工程量劳务费不清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22442.18元劳务费。

2022年1月14日,农民工代表王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上访,要求解决被拖欠的劳务费问题。同日,上林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交通运输局接到南宁市信访局转办王某信访件后,曾经多次协调处理此事,但一直未果。

2022年4月22日,上林县法学会接到南宁市法学会和信访局转发《自治区法学会 自治区信访局关于组织我区法学会会员开展2022年包案化解涉法涉诉重复信访积案活动的通知》后,上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韦伯永组织县法学会会员专家法律咨询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召开会议,传达自治区、南宁市法学会和信访局转办2022年包案化解涉法涉诉重复信访案件有关内容,并分析受理“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王某等9人劳务费的案件”问题,会上经过参会法律专家的分析研判,明确由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牵头协同县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和信访局和开展案件化解工作。

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受理此案后,多次深入新柳南高速路上林服务区、新柳南高速路总指挥部、广西某建和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和听取纠纷双方施工责任人的申辩意见,并分别对双方提出的施工结算争议问题和涉法责任进行辨析,开展事实理由证据和法律依据调查取证。

在这件劳务费纠纷中,问题焦点是农民工完成工程量计算和合同纠纷,以及广西某建与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工程后的违法承包法律问题,致使工程完工后农民工王某等9人无法领取全部劳务费。其中,最重要的是合同工程纠纷单位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给广西某建承接工程后,又违法再次分包给农民工王某等9人承接木工吊顶装修项目,王某组织8名农民工开工前又未与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分包项目合同,致使工程施工完成后出现双方在工程量计算中出现差异纠纷,造成劳务费无法支出。

专业的问题,还需要匹配的专家来解决。

针对纠纷中的施工工程量计算劳务费的焦点问题,上林县法学会会员专家法律咨询委员会决定从专家库中选定邀请县交通运输局和住建局的法学会会员、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师与会员专业法律专家共同参与,分别就工程施工量和承包工程合同涉法问题进行全面工程造价计算和法理分析。根据现场取证和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双方诉求中的申辩意见,最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理清问题,说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支付拖欠劳务费的一致意见。

复杂的纠纷案件往往掺杂着许多情理问题,这就需要处理纠纷团队具备智治的能力。

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某等9名农民工的工程劳务费纠纷一案,除了涉及法律和工程量造价计算的纠纷问题,还有分包公司之间和农民工关系等情理纠结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理顺处理好,就无法解开9名农民工的心结。对此,专家团队除了从法理和工程施工计算量等方面介入外,还从情理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打开9名农民工的心结,最终得到农民工的理解和公司的支持。

经过20多天的工作,终于在2022年5月18日组织的双方调解会上,广西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场给付王某等9名农民工的劳务费22442.18元,王某代表9名农民工收取劳务费后,也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法智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做好党委政府‘通堵点、治痛点、清难点’的法治参谋,积极参与破解重大涉法涉稳涉访问题的解决,这是上林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义不容辞的责任。”韦伯永说。


(原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县域实践”系列报道之三上林“首席”:党委政府“通堵点、治痛点、清难点”的法治参谋



责任编辑: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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