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故事:一本必须归还的《汤姆历险记》
发布日期:2009-06-06 来源:中国法学网  作者:郑成思

1979年末的一天,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北京大学法律系一道,在北大法律系的一间教室里,对刚刚通过了法学所出国外语笔试的几位研究人员进行外语口试。“主考官”是北京大学从美国请来的一位法学博士。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面对面与一个外国人用英语交谈。

那位美国人对我的英语水平基本是满意的。可以看出:我通过了面试。但临离开考场时,美国人坚持要我回答一个与考试无关的问题:他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口语中充满了美国只是在一百多年前才较流行的表达方式,说得更直接些──马克·吐温小说中的表达方式。

他的问题把我带回了10年之前。

在黑龙江木兰县农场一年多的“再教育”即将结束的1969年,“文化大革命”却仍看不到结束的日子。我不知道我会被再分配到哪里去。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靠人治、不靠法治”在当时已是不可更改的最高指示,我不可能从事与北京政法学院(后来的“中国政法大学”)教给我的专业有关的任何工作,我可能要另谋出路。

19703月,我被分配到了鸡西市一家石墨矿。在那里,实际仍是“再教育”的继续。井上井下的采矿“会战”,没完没了的“大批判”会,生活的内容与节奏,同在农场并无大区别。但有一天,矿里技术科交给我一份车床说明书。这几乎变了我后半生的路。

那是一份附在从英国进口的车床上的说明书。当时中国从国外进口设备非常有限,因而单位使用起来也格外小心。英文的说明书如不译成中文,是不允许投入使用的。在矿上的几个大学生中,只有我的英文还勉强拿得起来,于是任务交给了我。

在吃力地翻译说明书的过程中,我萌发出今后作文字翻译工作的念头。这至少比“打顶”、采石、推矿车等对瘦弱的我更胜任些。我当时的英文水平非常有限,希望通过自学提高英文水平。我马上求助于在北京的一位我父亲多年前在西南联大的同事。他的英文极好,家中的英文书很多。我请他借我一本有助于通过自学练习英文翻译的书,讲好了一年之后一定还给他。

于是,一本英文的《汤姆历险记》邮来了。在“文革”中,鲁迅是极少数不在“打倒”之列的文学家之一,而他又是十分推崇马克·吐温的。使用马克·吐温的小说,至少不会有“封资修”之嫌。我的这位长辈考虑得还是非常周到的。在那个只许读四本小红书的年代,手头有了这么一本小说,那心情决不是现在的年轻人可以体会得到的。从收到这本书起,每天在我床头的小油灯,就没有在半夜一点之前熄灭过。矿上显然有电,但十几个人一屋的集体宿舍里,不可能让唯一的一盏灯亮个通夜。

一个多月里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想起来迟早是要归还人家的,不油产生一种若有所失的感觉──虽然它本来不属于我。有一天,我想:我何不把这本书抄下来,字迹抄得工整些,我不是就可以留下一本属于我的《汤姆历险记》了?于是我开始抄写。

待到我抄写起来之后,才认识到对这本书仅仅读一读,或是读几遍,外文能力并不会有显著提高,此外也并不见得理解了小说作者表达在书中的思想。真正动手抄写一遍,就大不一样了。我发现了许多非常生动的句子、许多非常富有哲理的句子,许多经常会用到的习惯用语,是我必须背诵下来的。我把这些抄在一个单独的小笔记本上。这个小本子能在我的衣兜中装下。我随时带着它。在“大批判”会之类的会上、在“早请示、晚汇报”(“文革”中的一种“表忠心”的例行程序)时,我则抽空背诵着《汤姆历险记》中的句子。这样,不知不觉地我掌握的英文词汇量大大增加了。

半年后,整本书誊抄完毕,床头摞起了近一尺高的稿纸。我想,当年马克·吐温交付出版社的手稿,大概也有这么一厚叠。

在该书邮还给父亲的同事后不久,我又想,应当把这本书翻译成中文,给我一同在矿山煅炼的大学生们也读读。因为它真是一本好书。于是我又着手从手抄英文本译成手写中文本。这项“工作”又进行了半年。在即将完工时,过去对外国文学孤陋寡闻的我,才从鸡西煤矿学校一位图书馆理员那里知道:《汤姆历险记》早在五十年代就有了中译本。而且,他本人从六十年代中期的“扫四旧”(类似于始皇焚书的一种“群众运动”)中偷偷藏起过一本该书的中译本。在我们成为朋友之后,他毫不吝惜地把它送给了我。

这样一来,我有了机会对比一下我的“译本”与曾经由出版社认可的译本之间的差别;找出我对哪些英文原文理解错了或理解得不完全对。我感到这一对比,英文水平真正地又增高了一大截。我暗想,虽然过去不知已有中译本,但我的翻译并不是白费力。这对我提高英文水平是必不可少的。相反,如果早些知道了已有中译本,我再译就肯定没有那么大干劲了。

当然,在每天“大会战”的体力劳动及各种“批判会”的嘈杂之后,长期的熬夜,也并非无所失。眼睛的视力下降了,身体垮了。经常的,在我坐在油灯下抄写、翻译之时,我想着将来人们再学外语时,可能不再这么费力,没有必要放着电灯不用而非点油灯不可。同时我也常想:如果我能有整天的时间来自学,我还会这么用心吗?如果我能自己买到一本《汤姆历险记》而不必去誊抄一整本书,我还能把英语提到这个水平吗?我不知道。

靠着这样学下来的英文,我后来更顺利地为矿上翻译了进口汽车说明书、进口压力机说明书,等等。靠着这样打下来的英文基础,我在社科院通过了所、院两级英文考试,在当时的高教部通过了全国英文统考。1981年,作为第一位法学领域的留学生到英国的伦敦经济学院法律系学习。同年,我在《欧洲知识产权评论》用英文发表了我的第一篇论文。1987年,SweetandMaxwell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部英文专著。

现在,我在国际学术刊物上的英文论文已发表了数十篇;英文专著也已出版了五部。在英国留学期间,我用节省下的生活费买下了马克·吐温全集,其中自然也包括那本《汤姆历险记》。但多年前的那本手抄本的一部分,那本摘录“绝妙好词”的笔记本,那本图书管理员送我的中译本,仍旧留在身边。这倒不是为了“怀旧”,只是让它们督促我不要偷懒。在那么困难的条件下都能坚持学习的精神,是应当一直保持到老的。何况现在已有了与当年多么不同的好条件。我常对自己的学生说:“我没有天赋,也不是天才,我下的是死劲。”这不是自慊,而是实话。在我留学回国后,听到有同事抱怨没有机会上外语院校的“强化班”或“培训班”,因此考出国总是通不过,我也常对他们说起自己从未上过一天外语“强化班”或“培训班”,完全是靠自学。这也不是自吹,而是实话。

最后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当年面试我的美国博士听我回答说是以马克·吐温的小说作自学教材后,称赞之余,又告诫我:“现代语言多少有了些变化,你还得以同样的劲头补修现代英语。”我确实照他的忠告作了。我后来发表的英文论、著,虽然不可能完全摆脱马克·吐温行文风格的影响,但显然使用的已不再是马克·吐温时代的语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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